亲爱的朋友,
祝好!又到了周一,早上刚刚和室友打完电话,她发来自己的剧本,和他曾写的小说。没花多久读完两篇,觉得果然,不是所有人都有写作的天分。昨日五点起床,就看到室友的微信,他给她看了自己写的一篇小说,写得很不错,she is so impressed. 我说,你居然读了他写的小说,我也很impressed.
毕业那天的晚上,我们在纽约的车流里横冲直撞,他说他要去巴黎捡回写作,我说我还没读过你写的东西,他说我可以发给你,我说那就发给我你最喜欢的一篇,他说好的。我还记得我仓促地、廉价地鼓励他继续写作,不要在乎其他人的目光,而他似乎并没有真正地领情,说我都二十四岁了,如果真的有才华的话,应该早就被认可了,而不是蹉跎时光到现在。我因为并没有读过他的任何作品,所以无法判断他是否真的有才华,但我认为这跟才华并没有关系,就如同悟空传里所说,在我追求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很有可能不会赢。
先前一同合作的电影里,男主与女主在画廊里相遇,女主烦心自己不被家人认同,男主说道,if it hurts so much to give it up, I would rather you be selfish.在这之前,我又加了一句,What's wrong with being selfish?
而我想,要是有任何一个人在我低落抑郁的时候,跟我说了这么一句,我一定也会心动,为此坠落。而他,正是出现在了这么一个时刻。He teaches me that it's OK to be myself, to be selfish. 无需活在他人的目光,无需在意自己的日语是否完美,无需时时刻刻地批判自己,最重要的事情是have fun at this moment. 昨日读完陈果的《好的爱情》,里面有一句话,如果你爱上一个人,你也就找到了你的神。歌德说,我爱你,但那与你无关。我想确实是的,虽然如今室友和他同居,形容他已经活得没有人样,宛如一只大猩猩,不穿上衣,不穿拖鞋地在家里游荡,抽烟喝酒吸毒,黑暗料理玉米粒炒米饭,吃完饭不洗碗。他或许是这样的人,或者称不上人的动物,但我爱上的同样是一个幻影,一个illusion,一个我造的神。
因为室友和他的同居生活,让我没有办法彻彻底底地与他断了联系,总是或多或少地得知他的近状,例如他的小说,他的写作,居然以这种方法读到,例如他曾出演的默片,令我昨日的心情好了许多。虽然室友夸他写得真的很好,his unique way of seeing the world,所有的描写都非常精彩,但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或者他的文字并没有真正地打动我。在阅读的时候,最为惊喜的是他的用词,例如用pyrotechnic storm形容烟花,但或许这是因为我英文词汇的匮乏,而他拥有母语优势。因此相比他的写作,他的小说,我更喜欢他rap的模样,那样不假思索地蹦出一个又一个押韵的单词。
昨日看《千与千寻》,中途不可抗拒地昏迷了片刻,从和汤婆婆签约到白龙送给千寻饭团,据朋友说,错过了全世界,但是最后依然很感动。虽然六年前看过第一次,但是我想我一定没有看懂,不然为何毫无印象。其实看电影,无非都是在看自己,因此最为打动我的,是最后白龙与千寻告别的时刻。他说,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路要你自己走,不要回头,而千寻真的没有回头。
这是一部有关告别的电影,而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告别,不管是与姥爷,还是与他。在告别的时候,千寻问我们还会再见吗,白龙回答道,一定会的。但是我想,他们都心知肚明,可能再也不见了。就如同梦中的人潮拥挤,我再一次看到他时,哭着跑向他说,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相见了。I thought I would never see you anymore,那种心悸。千寻真的很勇敢,古希腊神话里的那么多人,都忍不住回头,她却没有,因为真正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祝一切都好!
六月二十四日 二零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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