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徐爱录的第十二条从文字上看是接着第11条阳明先生再次强调强调灵活运用、本于大道的思想。
在本条中阳明先生说:不明白夏禹、商汤、周文王三代之治的根本,却钻研那些细枝末节,这样三代之治也不可能恢复了。
提到的“根本”和“细枝末节”指的是“不能像三王那样本于大道,而出于功利的心态来推行治理。
说到这,我们复习一下第11条的主体脉络,
首先是通过评价韩愈与王通事例说明不能只看形式,而要返璞归真,返璞归真就是我们说的本于大道,本于良知。
通过存《春秋》删《左传》事例来强调要扬善弃恶,扬善弃恶说的是坚守本心;
通过删《三坟》来阐述扬善也要灵活运用,有删有减,根据实情而行。灵活运用、根据实情而行就是第12条阳明先生强调的不要“求末”而“明本”。
“明本”而不“求末”与第11条开头不看形式返璞归真做了呼应再次强调要本于大道的思想。
通过 第11、12条我们可以学到,做人、做事、做学问、不能追逐表象上的一时的名与利,
要本于大道只需做到三点,
1.不强求其形式要坚守本质,
2,扬善弃恶坚守本心,
3,向善也要灵活运用择优取之。
学后的闲言碎语:(未录视频)
徐爱录的第11、12条,以我的理解应该是一条,为此我还特意查看了一下“明,隆庆六年初刻版”的《传习录》与邓艾民先生注的《传习录注疏》,这两本书都是有11、12条,想来我的想法可能未理解到为何要分开记录的深意,只能暂时合并学习了。
另外大部分研究阳明心学的老师及有关书中认为,“致良知”是阳明先生晚年才提出的。在《传习录》徐爱录的这部分时期,阳明先生还没有正式详细阐述“致良知”这一学说。
但在学习中还是借助于“致良知”对里面的内容进行辅助理解。
我们学习阳明心学,为的是存养天理去人欲,为的是在实际生活中真正的践行存养天理去人欲。
因此正如本文所学到的,不强求形式坚守初心,扬善弃恶,灵活运用,在学习初期只要是对坚持初心,有助保持热情、认真不间断的学下去,那就不问细枝末节认真学、认真践行就好,待到入门后深学时,再详细严谨的探究。懂得一分学一分,践行一分,懂得两分就学两分践行两分,学习致良知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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