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坐在墙边他手上攥着一把棉絮一样的黑色毛团,从后仰脑袋泄露出的目光浑浊无神,泛黄的眼白或许不应该称之为眼白了,在其中看不见对生的期望,只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
至于为什么没有去死呢,大概是不想给别人造成困扰吧,毕竟从小就被生拉硬拽的灌输了这样理念的家庭,一切处世标准都以不给人添麻烦作为标准。
死了会很麻烦吧。这样想着,不快的甩了甩手,毛团轻飘飘的落在积满灰尘杂物的角落,旁边还有不少相似的毛团。
恼了把手甩到头顶挠了挠,嘶。越挠越痒。不禁愈发用力起来,并没有对瘙痒有半分缓解,反而钻心蚀骨的痒。
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痒。
疯了。不受控制的抓挠,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几乎没怎么清洗过的男人,用无意识啃得参差不齐的指甲抓挠自己的要害,疼,要命的疼,一道道血痕出现在斑驳的脖颈。
皮屑,污垢,污血还有新鲜的血液。
无论如何折磨自己都无法让这份痛苦减轻分毫,原本不知保持了多久同样姿势的男人腾的一下站起身来,骨头复位和软组织摩擦的声音让他头皮发麻,有如电流自脚底传至头顶。
对,对,电流。
他像攻城柱一样朝着水泥墙撞去,是,是这个感觉没有错。他找到对方法了,就是能让肾上腺素爆增麻痹感官的方法。
噢噢。爽,爽哉快哉。
杂乱的毛发因充血微微直立,却因为长时间没有进行清理自身重量太重而没有过于明显。
可自身的变化都察觉不到那不是白用这身体三十几年。
一股股电流从连根拔起的毛囊处风驰电掣的一路直通大脑,要疯了。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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