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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商家的公众号标题党纷纷开始借机发功卖货。papi酱也趁机送上新鲜的七夕特辑:暧昧?狗屁!!总之,人们在努力营造一种氛围:一年一度的中国情人节又来了。……哎,但是等等,谁告诉你七夕是中国的情人节啦?
七夕是牛郎和织女在喜鹊的帮助下“鹊桥相会”的日子,这件事是真的。古人由神界短暂而浓烈的相会,引发无尽的爱情感叹,这件事也是真的。
但这感叹主要是集中在聚少离多的遗憾上。
比如范成大的《鹊桥仙》说:相逢草草,争如休见,重搅别离心绪。新欢不抵旧愁多,倒添了、新愁归去。
星际恋爱太辛苦,不如不见。
如罗隐《七夕》说:铜壶漏报天将晓,惆怅佳期又一年。
星际恋爱太辛苦,相见恨短。
又如白居易的名篇《长恨歌》“七月七日长生殿”一段: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唐朝第一话题男女的七夕誓言,本是大文豪的演绎,本是子虚乌有之事。挪到七夕这一天,只不过是为了在诗篇的结束,应和巨大的人生遗憾:
人间相聚的时间太短,而分离的时间太长。
这让文人哭哭啼啼的典故,如何能成就一个你侬我侬的节日?
七夕在民间倒是并不让人悲伤,而是热闹而幸福的姐妹节日。
内容是:比谁的手工DIY更巧思无限。因为织女是那个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手作女神呀。
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妨想象一下明天的朋友圈是怎样的:
哈哈哈,这是我自己做的慕斯蛋糕……
哈哈哈,这是我自己做的榴莲披萨……
哈哈哈,这是我自己做的宝宝的衣服……
哈哈哈,这是我自己做的老公的袜子……
哈哈哈,不知道亲爱的姐妹们还想不想过节了。
七夕今宵看碧霄,
牵牛织女渡河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
穿尽红丝几万条。
那是古代女孩子成群结伴的死党闺蜜手工作品大赛的日子。
那么古代真正的情人节是哪一天呢?
那位答对啦:正是上元节(元宵节)。
有辛弃疾的《青玉•元夕案》为证: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东京梦华录》中记载:每逢灯节,开封御街上,万盏彩灯垒成灯山,花灯焰火,金碧相射,锦绣交辉。京都少女载歌载舞,万众围观。
可见至少在宋代,这是一个为数不多的花少年和美少女可以晚上不回家,还一起逛吃、彼此对眼的大好日子。你看辛弃疾笔下的少年——嗯,或者就是他自己:
那么多载歌载舞的京都少女,千万星灯火雨中走过,每一个都那么美。
十五的月亮常常是又大又亮又明净,但在这闹市、烟火、美女面前,早已不值一提。这个好不容易出了家门的宋时少年,明月、美景、美人都不看,只就找啊找啊,只找那一个,没有蛾儿雪柳黄金缕的美貌,没有笑语盈盈暗香的人,那个画什么妆不重要,撒什么香水也不重要,没有言语,微微寂寞的人。
那么多欢乐、盛大、热闹、繁华,绚烂,他只找她。
她在哪儿呢?为什么那么孤单寂寞?为什么一个人在暗淡的地方不开心?
哎呀,他居然找到了。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接着要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们是只这么看着?还是他会走上去表白心事?
那么接下来呢?……
哎哎,你说,这不是情人节?哪天才配是情人节?
同样有欧阳修的《生查子·元夕》为证: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
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春衫少年的眼泪,衬托着满城的快乐。那个时候,一年,真的只有这么一回啊。
一年只有一次能见到心爱的人,也许真的太残忍。
而且人流如织,车水马龙,多半,见面了也只能相互望一眼,人约黄昏后的机会也许是不多的。
在那个信息极难传递的年代,这望穿秋水的一眼该有多意味深长呢?
今天的人们也许很难理解,对于那时候的人来说:恋爱真的不需要太多酝酿和考验,只这一眼就够了——原因只是因为爱情的生存环境太恶劣:惊鸿一瞥就是他们所有的时间。一眼,天雷勾地火,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足够了。
一眼,就够了,可绝不是因为饥渴和肤浅。
其实这一眼发生的故事,比比皆是。我就再举一个例子吧:
蒲松龄的《婴宁》里有这样的一段:
十四岁的少年王子服,平时只知道好好念书的王子服,上元节这天,和表兄弟吴生一起逛街去。街上处处美女如织。王子服边走边看,正在兴致盎然时分,忽然看到一个手里拿着一枝梅花的女孩,笑得憨态可掬,澄明无邪。于是失魂落魄,捡了女孩丢在地上的花朵,回家就得了相思病,不说话,不吃饭,一心只想娶她为妻。
“王子服,莒之罗店人。早孤,绝慧,十四入泮。母最爱之,寻常不令游郊野。聘萧氏,未嫁而夭,故求凰未就也。会上元,有舅氏子吴生,邀同眺瞩。生见游女如云,乘兴独遨。有女郎携婢,拈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生注目不移,竟忘顾忌。女过去数武,顾婢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遗花地上,笑语自去。生拾花怅然,神魂丧失,怏怏遂返。至家,藏花枕底,垂头而睡,不语亦不食。
和王子服一样十四岁的少年,很难再定义这一眼定终身的感情是深情。更不要提杜丽娘和柳梦梅那还没见面就可以生生死死的一对了。
我承认,这感情确实绝对固执、虚幻可怕,但你也不得不承认,文学作品里,这样的绝对——也好美。
忽然想起张爱玲一篇短而有名的小散文:
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
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篇发表在1944年4月的小文,名字叫做《爱》。
那曾经的上元节,明月、花火、梅花下一眼酿就的爱情,是最美好的事情。
愿你我,此生能有运气相信、相遇这样的爱情。
祝无论有没有另一半和另一半礼物的大家,都七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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