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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谓的“弱者”,我不会滥施同情。

对所谓的“弱者”,我不会滥施同情。

作者: 苏慕杨 | 来源:发表于2018-10-30 18:15 被阅读0次
    11月,加油!

    另一个区的同事问我:“你家的《中国双拥》订了吗?”又一个同事也问同样的话。我一头雾水,只好回答“办公室还没有通知我”,这两个对话都发生在两周前。

    今天上午一进单位大办公室,《中国双拥》征订的文件赫然跳进我的眼中,我问其中一个干了多年的临时工,“为什么文件不让领导批阅?”

    “不知道在哪压着了。”语气轻描淡写,事不关己又无所谓单位样子,一股无名之火窜上了我的心头。

    这个世界真是奇了怪了?天天抱怨工资低的人为什么就是不另谋高就?在婚恋市场上熬成大龄剩女依然待字闺中的时候、想给孩子报早教班又囊中羞涩的时候、父母穷想添砖加瓦的时候……为什么就没有反思过,如果自己过去努力一点、用心一点,这一切都会不一样。

    我很清楚的记得,就是这个月初,有一天下班时突遭大雨,她第二天幽怨且恶狠狠地对我说“连老天爷都欺负我们这些穷人。”以电动车为通勤工具的她被淋了个湿。

    人,一时的穷和苦都不怕,怕的是一辈子对穷苦的不反思,没有反思就不可能谋求改变,变好不就是天方夜谭吗?

    什么样的人可以划入弱者的行列?弱者如何定义?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主动选择待在贫穷和困苦中呢?如果是别人拉着他跑,他的腿都不愿意挪一下的人呢?这种人,算弱者吗?

    我不会无原则的同情一个人。因为利用身子不便为老公寻觅女子的孕妇新闻里不止一起;在空荡的地铁上掌掴不让座的年轻人的老人并不值得尊重;利用同情人故意装残、变残的也大有人在。这个社会不需要泛滥的同情心,我只希望我的善良和好心给到值得的人。

    社会总要求我们要同情、帮助弱者?可是,如果不加区别地对所谓的“弱者”施与宽容、怜悯、同情和资助,这些美好的品质如果没有用在值得的地方,意义何在?

    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人,无论处于怎样一段关系中,扮演什么社会角色,永远记住,先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才有资格得到上天的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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