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的收取方式有两种,一种称为前端收费,另一种称为后端收费。前端收费指的是你在购买开放式基金时就支付申购费的付费方式。后端收费指的则是你在购买开放式基金时并不支付申购费,等到卖出时才支付的付费方式。
后端收费和赎回费是不同的。后端收费与前端收费一样,都是申购费用的一种。
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用计算公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基金赎回费用计算公式:
基金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不合理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2)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3)
这种计算方法是美国等海外市场通用的计算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在采用“未知价法”的情况下,计算比较简便;此外,由于一般按申购金额增加采用递减的费率,可以避免出现按净申购金额计算会导致买的少的投资者实际交款可能高于买的多的投资者的不公平现象。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会使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略高于公布的费率。投资者如想了解按净申购金额计算适用的费率,只需作一个小的换算即可:
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1-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
合理的计算方法
实际上,以上算法是极不合理的。
如果将(2)式代入(1)式,则可得:
=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用X适用的申购费率 (4)
由(4)式可见:申购费用包括两部分,第一项是按净申购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是投资者应支付的合
理费用;而第二项实际上是将申购费用又当申购金额重复收取的费用,这是投资者不应支付的额外费用,因而是不合理的费用。经多年的争取,证监会才决定将(1)式改为: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 (5)
即将(4)式中的第二项不合理费用删除,只按其第一项收取申购费用。这样才是合理的收取申购费用的方法。
将(5)式代入(2)式可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
将第二项移至左边并整理后可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适用的申购费率) (6)
将(6)式中的净申购金额移至公式左边,可得:
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 (7)
由(7)可见,1+适用的申购费率是申购金额与净申购金额之比值。
但是,这是“比值”,还未将申购费率的“率”表达出来。因此·,如果在(7)式分子和分母同乘100,
以百分比表示,则(7)式变为:
1+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00×% (8)
由(8)式可见,申购费率就是申购金额与净申购金额的比率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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