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剧真的需要有一个悲剧的内核么,如果喜剧的内核就是喜剧的话,那不是更好么。陈佩斯觉得 “每一个引得观众发笑的人物,其实都有一个悲情的内核”,所以他说“喜剧的内核是悲剧”。可是这句话太依赖他自己的表演经历了,他的作品中塑造人物的方式通常是表现出小人物悲的一面,而之于观众来说,喜感来自巨大的悲喜落差。而这仅能说明是一种得当的喜剧表现方法,并不能以偏概全的突出其全面性。
小品《主角与配角》喜剧的内核是悲剧的说法,从作品上来说有其局限性,并不是所有喜剧的内核都是悲剧。大部分的喜剧作品的架构是以故事为内核,接上喜剧的外衣,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看到的喜剧作品大多还是如此。如果故事本身就不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悲情故事,那本身就已经打破这种说法了。
小品《不差钱》以我最喜爱的两个喜剧作品:赵本山的《不差钱》和贾玲的《你好,李焕英》为例。两个作品都是以一条故事主线穿插多种笑料构成了丰满的作品主体。不同的是,贾的作品表达的对母亲的怀念,这决定了故事的内核必定不会是喜剧;而赵的作品表达的是走后门的过程,故事及表现手法上都不满足于悲剧的定义,悲从何来。
小品《你好,李焕英》悲剧体现在作品性,而喜剧体现在观赏性,二者不具有直接联系。和陈佩斯的说法最接近的作品当属周星驰的《喜剧之王》。其实周的作品很多都如此,不然观众也不会说“以前看了想笑,现在看了想哭”了。周很清楚故事想表达小人物的命运,他把握住故事的整体走向,不过在表现人物时极尽其才,插科打诨,以丰满人物。他的这种处理方式放大了作品的观赏性,也正因为如此才稍微掩盖了作品性的光芒,掩盖了作品本身想表现出的小人物挣脱命运的煎熬与声嘶力竭的呐喊。在小人物的现实困境里,无论加入多少笑点,只能显得更挣扎和无奈。如果把电影中的喜剧手段都去掉,以正剧的形式呈现,那便是一出实实在在的悲剧了。有意思的是,我们称之为“周氏喜剧”,然而周本身却从不愿承认自己的作品是喜剧。
电影《喜剧之王》过分强调悲情色彩是很多作品的通病。我们经常听到演员们强调表演要能够打动观众,很多人看完某个作品之后表示 “很感动,是个好作品”,真是这样么,非得让人感动么。作品能够引起观众共鸣是好事,可是人的情感有很多种,开心、痛苦、恐惧、感动等等。无论能够引起哪一种情感共鸣,看喜剧能够开心,看恐怖片能够害怕,都是巨大的成功,可大多数人还是沉浸在感动的情绪里无法自拔,过度追求悲情色彩,导致作品不伦不类。
其实一部喜剧能让人看了开心不就达到目的了么,就像一部恐怖片能够让人害怕不就是其效果么。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类型片存在的意义在哪里。难道喜剧最终都需要让人感动悲伤,喜剧非得让人哭才算是合格的喜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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