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的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文森特很喜欢张爱玲笔下这段对振宝的描述,也拿来跟自己比较一番:老婆怀孕四个月,不管是男孩或者女孩,出国教育的钱已准备的差不多,要考虑的无非是高中出去还是大学出去。
侍奉父母——这个心有余力不足,老家在黔西南大山里一个偏远的小镇,父母也来过伟大祖国的首都,吸了两天雾霾,老头子拼死也要回去,勉强留到第五天,运气实在不好,每天都在雾霾,老头抱怨:我们那再穷山恶水,但总可以敞亮的出气。
在送父母去机场的路上,母亲还在叨念没去看升旗和纪念堂。
老头呵斥:“电视上还看的少么。”
文森特也安慰母亲:“我来十多年了,也没去看过,再说死人有啥好看的。”
“嗐!”坐在车里拘谨的母亲生气的喊:“你怎么这么说话!”
文森特连忙笑着点头:“不能这么说,不能这么说,是我不对。”
“这地方,你们怎么活下去的?这里的雾,里面有沙土。”老头看着车窗外灰蒙蒙天,心有余悸。
文森特开着车本想开句玩笑:美领馆那里的空气更糟糕——但是没说,因为这样的段子父母肯定也不懂。
想当年,公元一九九四年,文森特考上北京,在小镇上还是轰动了一下。但这个事情文森特自己心里拎的很清楚,不过是一所不入流的一本学校而已,没啥好嘚瑟的。
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拎的清自己,有些少年老成,不过也是缺点,让人感觉有些城府,不得不保持一点距离。
这就如他的长相,眉眼是眉眼,鼻子是鼻子的,但揉在他脸上,不好看倒不至于,却有种说不出来的不一致。
他老婆说,你这长相,只适合分割了来看,要保持距离。
文森特要的就是这种距离!谁特么想跟谁亲近,想自己所想,做自己所做,他要做个有文化有目标的人,至于有道德、有纪律,他早就拎清了是用来忽悠别人的。
所以他铁了心要离开这个大山里的小镇,要去聆听祖国心脏的跳动。别说不入流的一本,二本、三本都行,反正只认首都。
从镇上搭车颠簸了四小时到都匀,然后三个多小时火车到贵阳,再转火车到北京,五十多个小时。
他一路上充满了好奇和向往,也有对未来的不安和憧憬,当然最大的心里负担是警惕,眼见着小偷两三成对,贼眉贼眼没什么顾忌的的偷摸,可把他吓坏了。
他带的钱藏在内裤里,那是母亲给他缝上的,为了不被看出来,新做的内裤,分别在大腿内侧和小腹前面,缝的密密扎扎,要把钱偷走,除非先把人敲晕。
这钱,是家里的小卖店经营一分一厘攒出来的,他当然知道分量的轻重。弟弟还在读书,家里负担摆在那里,如果被偷,那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丢人大发了,自己也只能以死谢罪。
但是,他要去北京,不能死。
八月中旬的天,老式的绿皮火车,走走停停,没有空调,又臭又热,文森特硬是套着长裤,不敢深睡,一路靠打盹撑到北京。
下了火车,跟随人流出了站,广场外真是........横幅招展,满满的都是各学校接新生的。
文森特打起一万分精神,终于找到自己的学校,同学们都很热情,却又跟他保持着几分距离,文森特知道那是因为自己身上太臭的缘故,也管不得这些,挑了位置一屁股坐在地上,被十来个新生围着,很有安全感。
因为还要接几个车次,大家都只有等着,文森特如释负重,卸下所有包袱,再也扛不住,一下就睡了过去。
朦胧里他听到北京的口音,听到五湖四海的声音,和着匆匆忙忙的脚步,像潮水一样涌过来,涌过去,有那么些时刻,什么声音都没有,像静止了,空气干净而又干燥,像家里压水井的水流清冽,阳光像麦芒一般有些刺,扎的人微微出汗,像一团团的蜜蜂,整个人都落在油菜花的暖阳里。
文森特不知道的是,在未来几年生活的奔波中,他还会有很多次这样疲累的睡过去,只是场景换成了地铁站,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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