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理论上法律是站在我这边的,但事实的天平总是由强者掌控,对于处于打工者来说,息事宁人,纵然有千般委屈,也只有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
虽然老板终于松口可以给个证明,但证明的内容还需要斟酌。不容我解释,这个证明对他公司没坏处,他都不信,他只信自己,对于他不了解的事情,不了解的领域,在他没有把握是否有利,他是不会轻易答案的。
我知道他的有他的顾虑,原本公司小,所有入职员工就被苛求签《社保补充协议》,私账发工资,与其说是公司,还不如说是个体工商户,披了个“公司”的外衣。但是他还是身正言辞地告诉我们:“我们是正规公司,凡是都是要按照劳动法、公司的规章制度来的”。他怕事,不知给我开这么个证明,会不会对他公司有影响。
有求于人,不得不低三下四。对于他对“劳动法”的长编大论,虽然跟我学习了解到的《劳动法》相差甚远,我只有装作“好崇拜”、“哦,原来是这样,在您这学了这么多”...
心境是无比辛酸,为了生存,从大学毕业时候的满腔热血,斗志昂扬,就这么一点一点被抽离身体,最后就只剩这副躯壳。
过几天还要过去公司拿离离职证明,还需要最后聆听他对我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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