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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值得坚持

生命值得坚持

作者: 21a22686aa72 | 来源:发表于2017-11-17 09:29 被阅读5次

    上周五,久违的看了场话剧,这是自去年话剧《白鹿原》后第二次走进人民剧院——这个在西安有着悠久历史的舞台。这两年随着国家对文艺事业的重视,很多原来只能在北上广体验的艺术形式也慢慢向二三线城市辐射。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情,经济增长了,自然生活水平也要上去,在艺术方面的支出自然也会增加。

    高晓松在《鱼羊野史》中有提到这样的理论:人类历史的展开就是科学和艺术以平行线的方式交替解释人与自然。文艺昌明艺术飞速发展的时候,科学是很落后的,而科学发展了将世界大部分现象都赋予了科学的解释,这时艺术就会很长时间停滞不前。文艺复兴时期,艺术涤荡天下;而工业革命时艺术又相当程度的退居幕后。艺术和科学的交替是人类认知的不断追求所致,我们现在技术发展的那么快,科学认知在达到一个平台后艺术就会换场上来。这样的替换也许很快会实现。所以说,对艺术的需求是必然的,是人内心的渴望。我们正处在最高的时代,多一些渴望也是正常的。

    话题扯远了,回到《12个人》这部话剧上。这部话剧是根据经典电影《十二怒汉》改编的,讲述了一场人命关天的“辩论”。一名16岁的男孩被指控在午夜时分拿刀捅死了自己父亲,如果罪名成立,那么他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十二个身份背景不同,相互不认识的陌生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必须做出一致裁定,决定这个男孩的命运。

    什么是陪审团制度呢?具有现代意义的陪审团制度发源于英国。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陪审团制度传入美国,并成为主要的诉讼制度。

    知乎中这样解释:所谓陪审团制度,是指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是否起诉嫌犯、并对案件作出判决的制度。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一般4周)审理若干起案子;而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初审法院的重要工作,在采用陪审团的审判制度里,由普通民众所组成的陪审团通常用来认定纯然客观之事实。陪审团所认定的结果在英美法上称为verdict,仅具事实认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决,法官会据以参酌法律判断做出判决。

    为了保证案子的公正性,陪审员经常会被封锁信息,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但是这样并不能消灭因为个人原因产生的偏见和歧视。

    在《12个人》这部话剧中,因为16岁的嫌疑犯出身贫民窟这个犯罪者的温床中,所以十二个陪审员中有十一个人都认为这个孩子有罪,但是,有一个人坚定的认为自己不能确定这孩子是否有罪,将这场一边倒的讨论拖入了“加时赛”。

    从有罪对无罪的十一比一,到十比二再到九比三、六比六、三比九、一比十一。每一次的讨论都是理智与偏见的碰撞,这个人的坚持,让多数人的“有罪”变为了“不确定”。即便站在大多数的对立面,为了一个孩子的生命,一再的坚持自己的立场。“不确定”并不代表他没有罪,只是在很多细节上看不到他作案的可能性。这唯一的一个人抛弃了自己的傲慢和偏见,真正做到了一名陪审员应该做到的——尊重每一个事实and怀疑每一个事实。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它不应该被轻率的决定。这应该是《12个人》想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从表演上看,这部话剧固定在一个特定的场景内,没有丰富的音乐和布景全凭演员现场发挥。台词逻辑没有什么问题,整体虽然是推理案情,但不属于一般推理在案情中隐藏线索的习惯,而是通过对白一点一点将线索带出来,这样就少了几分探索的乐趣。演员表演中规中矩,但是个人形象塑造有所欠缺,一场戏看下来,十二个人中有印象的只有三个,按比例来说属于塑造人物的失败吧。不过紧张的剧情可以弥补部分不足,豆瓣评论中有说话剧不如电影精彩,因此对初版的电影更加好奇,找机会会再看一遍。同时没有看过话剧的朋友,也可以先看电影,了解一下这部绝对精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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