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
继续364,讨论不同的实在。这里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归于什么是本体的讨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形而上学考虑的是本体的问题,而语言分析考虑的是意义问题。就是说,语言和看作语言的现象,其所表达的东西,是什么的问题。
要区分我们看到的现象的“是”:认知经验,和我们对于现象的理解:达成现象的综观的形式。把什么看作实在的,取决于我们怎么看待或使用我们所看见的现象。如果我们仅仅停留于现象的认知,产生出现象的经验来,康德式的使用显现,那么这里是多和一的关系中质料和形式的划分。多是实在的,但是在看作一个对象时,实在就落在整体的一上。部分作为对象的实在和整体作为对象的实在,它们具有不同的形式,是不同的对象。如果我们要对看见的现象作综观,来产生关于现象的理解,那么这里看见的现象就是表达意义的语言,它并不以自身被看见的东西为我们所关注。在这里,我们通过现象讨论的是综观中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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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最后一句,逻辑建构怎么理解?
纸、墨水、笔,是笔算这件事情的逻辑配置的东西。在这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
宽泛而言,任何名称,就是生活世界中角色配置的东西的指出。
逻辑建构,指的是一种基于一种行为方式,生活形式的表达,而为现象中的东西赋予相应的角色。这里,某物总是作为某种角色的东西。离开这角色,某物也就不成其为某物了。纸如果不用来写写画画,譬如用来点活活烧火,那么它也就不成其为纸了。一支笔,也是一样。这里和用法直接相关。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现象中的东西看作某物,这里就已经有用法在其中起到决定性的或支配性的作用。现象中的东西在此作为一种意义的载体,它作为把它用作的某种逻辑上的角色的东西。和符号和意义的相应关系一样,现象中的东西用作某物,现象中的运动看作遵从规则的行动,或服从自然规律的运动,这里具有基于用法产生的对于现象的理解。
遵从规则的表达,一个行动,它在现实中的用法,基于对它的理解。而理解是人的活动。理解开始或继续一个语言游戏,而非语言游戏的终止。这整个过程中,表达和理解,以及产生出来遵从规则的行动,都有赖于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而自然现象对于自然规律的服从,并不需要现象自身具有自身意识,所带来的有意识的行动。自然现象无意识地并不具有自我意识所产生的意志,恰恰由于这种无意识,它纯然受到自然规律受到物质关系和力的决定或支配。我们让列车在轨道上开,这无需列车的同意。其路径受到轨道的决定。这种决定是物理上的条件带来的因果的决定。
名称把事物纳入一个生活世界中来。命名给出事物在生活世界中的角色。而语词之间总是处于一种相互支撑的关系之中。没有脱离其它语词而独立的语词。语词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就是这个生活世界中种种事物种种角色之间的联系。它们处于一个逻辑构建之中。
文本第二段
把心算看作和笔算相应的某种心灵过程。
这是把笔算仅仅就其看见的东西而言的认知。但是,看见的东西,可以称为计算么?不可以。称为计算的,正是它嵌入计算这种用法之中所得到的对于看到的东西的理解:现象的意义。把它看作遵从计算这个规则所产生出来的行动。
这里的把心算看作计算的心灵过程,把笔算看作和心算相应的外在表现的东西。这源于对于语言和现象的理解的本质主义。认为语言的语法已经蕴含在给出来的语言之内,因而语法是基于看见的语言的分析所得到的东西,而非另外从语境中获得。
关于命题和思想之间,弗雷格的句子基于给出方式而给出的涵义,这里确实有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句子的语法,以涵义为其表达的东西而言,脱胎于句子的思想,它和句子之间是一种图像的关系,具有图示形式/逻辑形式的相等。
这里句子的意义,表达一个思想,它如何就能作为关于事实的谈论?这里就是命题的真值条件的给出。在真值条件给出之先,句子仅仅表达一个思想,而其意谓真得语法还是悬置的。真值条件得给出填补了其意谓真的语法。
这里的问题是,乘法作为一种遵从规则的行动,它的本质在于遵从规则,而非表达这种遵从规则的这个行动或那个行动。乘法就是乘法,没有笔算的乘法和心算的乘法的区别。笔算和心算仅仅是表达为乘法这件事情的不同的现象,不同的表达方式的区别。它们表达的意义/乘法相同。
这一段考虑想和做,心算和笔算之间的心理现象和做出来的外在行动之间的相应,并且把内在的心理现象看作外在行动的意义。
可是,我们考虑的,是内在和外在之间的相应关系么,在语言和意义的关系中?不是。
我们想一件事情,和做一件事情,它们都是基于遵从规则的东西。想看作内在行动,心理现象,对它的理解并非对它的认知的经验。我们在回忆中盯着一个表象,这无助于理解。它基于某种用法被产生出来,也基于这种用法、遵从规则而受到理解。给出一个表象并非语言游戏的终结,而是开始。这点和命题中对象作为考虑的中心有区别。在命题里,名称意谓的对象的给出,是关于这个对象的一切命题意谓真所考虑的终极目的。意义的理想就是给出这个对象。这是作出关于对象的认知。而在语言游戏的理解里,在现象的理解里,给出这个对象是一个用作认知的句子的目的,却只是对它作出理解时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
基于一种镜像关系,图像论,事物和关于事物的意识的关系,我们以心理现象作为看见的东西外在的东西的意义。这是一种根本的误解。外在的东西自身还可以作为对象作出认知。但是心理现象,私有感觉,不具有认知的价值,不能作为对象在一个命题中产生一个认知。基于语言的公共使用和对象的私有之间的冲突,这个命题意谓真的真值条件,或者说其语法根据始终只能是虚构的。这就是说,关于心理现象作为认知的命题是没有意义的。其意谓真的语法是虚构的。
最后一句
基于上面的心理的东西作为外在的东西的意义而言,符号的意象表现符号就是成立的。
但是,这仅仅只能看作设想。它缺乏语法根据。
367意象图画,在命题里就是弗雷格的涵义。这里的问题在于意象,或一个思想意谓真,其语法根据的虚构。需要在语言之外另外指出其语法根据。考虑设想的情况。
这里有一点,意象图画总是试图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用作意谓真。而何种用法的语法根据还是悬置的或虚构的。还是没有指出来的。
368
指出现象和关于现象的理解,把现象看作表达某个东西的语言,它处于某种用法之下达成这个意义的表达。譬如我根据自身的位置指出一个固定某物的位置。我在它东面时,指出它在西面。我在它南面时,指出它在我北面。这里,我表达的东西,那个东西的位置,并不基于我指出的方向被确定下来,而是嵌入语境,在相对于自身的特定位置而被确定下来。这个相对于某个位置,就是对说出的方向的使用,它们的结合产生出一个矢量来,这个矢量的端点就是某物的位置。
368的这个颜色缓和感觉的例子,指出看到的颜色和感觉之间,不是一种认知的经验,而是一种对于看到的颜色的综观产生的作为理解的感觉。认知是现象本身的经验,感觉却是以现象为语言所表达的东西。
368触及了感觉的讨论。以现象为语言所表达的一种感觉的东西。类似的例子是,一个作者所表达的东西之间,在不同场合,它们具有一种感觉上的一致。一种观念和风格上的一致。这就是人品。我认人,就是认这种人品的连贯一致。
369
这个例子指出的还是看见的语言游戏,而非遵从规则的指出。发生的是什么?是一个遵从规则的行动。这里的要点是需要领会的遵从规则,而非看得到的行动。行动只是表达这个遵从规则。
心算的实在性在于哪里?把一个东西称为心算的本质在哪里?在于领会到的遵从规则的行动。这里强调的重心在于看见的东西(行动)的综观形式:遵从规则。
370
必须 问 的 不是: 什么 是 意象, 或 具有 意象 的 时候 发生 的 是什么, 而是“ 意象” 一 词 是 怎样 用的。
这就是说,对于意象的本质,或用法,我们不是作为对象来认知,产生一个关于它的认知的经验命题,而是在一种用法中给出这个意象,这个意象是行动中基于遵从规则而被唤起的一个处于用法中的某物。在这里,我们考虑的是这个意象在这种用法中达成的角色的东西,它参与整体的一个意义的表达和给出。相对于这个意象的产生,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意象?理解而非认知。它是需要受到综观的东西,基于用法的领会,而非受到认知的对象。
在认知的情况中,意象作为对象的东西,是一个经验命题的结果。它是语言游戏的终结。而在这里,意象在用法之中表达意义,意象的给出不是语言游戏的终止,恰恰相反,是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
在意象用作对象用来认知的情况中,它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但是这仅仅是一种诉求,意谓。其语法却还是虚构的。这就是私有语言的情况。感觉表达式如果要用于感觉的指称,其语法是虚构的。以为感觉表达式指称出了一个感觉,是没有根据的一厢情愿。这里要区分一个设想所尝试作出的判断和其语法根据之间的区别。两者之间是逻辑相区分的两个环节。类比弗雷格一句话 :我们要区分断言和我们到达一个断言的根据。
w的语言分析从语法句子的普遍原则,超级语法阐述,向种种经验的表达式的语法考察,语言的经验使用的语法阐释推进。在经验表达式的语法考察中,考察了我们日常考虑的种种事情。我们总是基于表达式或语言谈论我们所考虑的种种事情。对于“说”、“想”和“做”的语法考察,就是达成对于我们日常的说、想和做的理解。这达成的是对于我们日常的东西的种种理解上的重新思考,基于语法考察有意识地作出相对于经验理解的一种系统的反思中的审视。反思就是对于语言表达的意义(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的习惯,在一种系统的有意识的语法考察的基础上做出一种意义的理解上的重新梳理。从新审视和理解我们日常所谈论的种种东西,理解我们的生活世界中的种种现象,理解我们的意识现象而本身,以及审视这个生活世界的理解。
这里的一个要点是在逻辑上区分现象的认知和理解,这就是区分语言和语法。
370第一句,具有 意象 的 时候 发生 的 是什么。这指的是对于意象的认知。对于现象的细致观察的经验,而非对于现象的理解。
在实践中,离开目的和遵从规则去考察一个看见的行动是没有意义的。把一个行动看的再细,视频里放慢播放速度甚至一帧一帧去看,如果不嵌入生活形式,从看到的行动中并不能领会到其遵从规则和基于目的诉求的规范作为理解它的本质。
科学命题,自然规律作为对于自然现象的理解,作为理解自然现象的语法根据,它是一种固有语法。在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之间有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因果联系。这里,从自然规律到自然现象的产生或支配,具有一种因果的决定,但是基于看到的自然现象,基于自然现象的认知,并不能产生出对于现象的理解:其根据的的东西基于看见的东西在一种因果决定中被给出来。
因此,即使在科学这种对于自然现象的固有语法的理解里,自然规律并不是现象的认知的分析的结果。w否定的本质主义,其语法是一种基于看见的东西的认知的情况。语法即认知的逻辑,这就是命题和事实之间逻辑形式的相等。这里,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我们可以基于命题谈论世界或事实。但是我们要看到,世界和事实本来就基于人的构建获得的结果。离开人的活动,事实的世界就崩塌了。这一点在作为实践领域的语言游戏中更为确凿无疑。我们谈论世界和事实的时候,总是基于人的思维谈论它们。世界即思维的构建物。w说语言的边界即世界的边界。设想没有语言的时,这样的一个事实世界,它就无从谈起了。这点和康德的物自体不同。但是康德明智地指出物自体不可知。就是说,它具有自在,但是它同时也就拒绝了语言的构建对其自在的侵入。它不可说。自在的东西都是不可说的。可以说的都是表达出来的做出来的东西。而且说局限于的不是那自在的指出,而是维系意志和行动之间一致性的逻辑的东西:遵从规则。语法刻画生活形式,和意志在行动中的表达。
从事物到事实,就是从康德看作物自体的实体进到需要基于人的主观思维参与构建的经验事实。这里体现了w对于世界的认知从自在的因而必然是客观的物自体,物自体虽然客观但是不可知,我们奠基于其上不能产生出我们日常经验的任何根据的东西来,因而w转入对于人所认知到的世界的考虑。这就是世界看作从由事物组成进到由事实组成。这种逻辑的转进使得对于我们的经验生活而言更富于结论,它可以承担作为经验的理解的根据的东西。
从事实的世界,进到人类社会生活的生活世界,则使得人的主观思维,进一步从不自觉的知性机能对于经验事实的参与中先天的普遍形式,进到有意识地参与、或者说主导和支配作为实践的行动的产生。
想和说,想和做。心算和笔算,就是两者之间的衔接的情况。这个讨论可以延伸到想和做的关系中去。
“意象”一词是怎么用的,就是意象的“是”,或者说意象是怎么回事的认知。并且,这里有两层的语言/意义。第一层是“意象”和意象的相应。但是这只是语言游戏的开始。然后是意象的用法。
我们在语言2中,“板石!”,这个语词首先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一个名词,它用作一个概念的指出。这是字面的意思。然后它进一步嵌入命令这种行为方式之中,表达一个命令。
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涵义,是什么?
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它进一步嵌入用法之中产生意义。在词组的情况中,就是其中概念的成分,它基于外延指出一个外延类。晨星和昏星有不同的涵义。晨星:实体x,它是一颗星,它在早晨醒目地挂在天空中。昏星:实体x,它是一颗星,它在黄昏醒目地挂在天空中。
关于原因和根据。
人类社会的社会生活的语言游戏,包括行动,它们作为现象其理解就是指出其语法根据。语法就是看见的东西所嵌入的看不见的东西,两者的结合产生意义的理解。
根据和原因的区别。语言游戏是人的有意识的行动,人根据目的的东西,我们所要表达的东西,和我们可以使用的看见的语言,通过在用法中使用它们达成表达。在这里,是要表达的东西和可以使用的语言的给出,决定了我们选择如何使用语言。但是这里也不是语言先给出来。而是生活形式基于意义或要表达的东西被给出来,然后我们选择所要使用的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生活形式——行为方式和遵从规则,前两者决定了后者。
在疼和疼的表现之间,是一种因果联系。我们并不基于有意识的遵从规则产生疼的表现。疼的表现是我们无意识的举动,自然的语言。考虑太阳晒石头热的因果,那里是客体的服从自然规律。
而疼和喊“我疼”之间,后者是前者的表达。我喊“我疼”时,基于的是有意识地遵从规则。我总是基于语言的公共使用的文化传统,就是说,一句话说出来,它就脱离了我的主观意愿,具有客观的意义。而语言要表达主观的意愿、思想,就要把自己要表达的东西诉诸于语言,然后把它说出来。
譬如我的盒子里有个甲虫。我要表达它时,就使用“甲虫”这个名称。“甲虫”和这个东西的命名游戏是公共使用的语言的文化传统中确定下来的东西。我基于我有的甲虫,而选择使用“甲虫”这个名称。这是一种有意识地使用语言:我根据“甲虫”这个名称的语法,它意谓甲虫,而选择使用这个名称来表达我有的这个东西。
在因果中,是一种无目的无意识的行动,它没有目的意识,不能看作实践。而根据则强调行动的遵从规则,我有意识地基于目的做出相应遵从规则的表达:行动就是这样的对于遵从规则的表达。这是一个实践。
语言游戏和意义之间,是一种表达的实践。把我们考虑的东西作为语言的意义,作为表达的东西,基于这个目的而说和做:做出表达。
语言游戏的使用是这样一种情况,我基于一种目的,一个东西的考虑从的表达的需要,选择语言游戏的使用。语言游戏的字面的意思,和语言游戏的用法,是基于我所要表达的东西所确定下来的。一个语言游戏一经给出,它就基于字面的意思(根据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和语境中领会到的语法,两者都是确定下来的东西,从而语言游戏的意义就被确定下来了。这里,语言游戏的用法或语法规则,就是和我对于所要表达的东西,对我所考虑的东西——生活形式之间的相应。遵从规则或语法规则和生活形式之间,近于实践的目的和手段之间的统一。w在前半本书里还没有讨论两者之间的区分和联系。
370
必须 问 的 不是: 什么 是 意象, 或 具有 意象 的 时候 发生 的 是什么, 而是“ 意象” 一 词 是 怎样 用的。
但这 不是 说 我要 谈论 的 只是 语词。 因为, 若 说 我的 问题 谈论 的 是“ 意象” 这个 词, 那么 在 同样 的 程度 上 追问 意象 本质 的 问题 谈论 的 也是“ 意象” 这个 词。
而我 说的 只是, 这个 问题 不是 可以 通过 指向 什么 东西 得到 解释 的—— 无论 对于 具有 意象 的 那个人 还是 对于 别人 都是 这样; 这也 不是 可以 通过 对 任何 过程 的 描述 得到 解释 的。
第一个 问 题 所 询问 的 也是 一种 语词 解释; 但它 引导 我们 期待 一种 错误 的 回答 方式。
第二句话看出,“ 意象” 一 词 是 怎样 用的, 谈论“ 意象” 这个 词,就是追问 意象 本质 的 问题。也就是,对于意象的理解而非意象的认知:关于意象的经验。理解现象的本质,认知现象的经验。本质就是现象何以如此的根据,是现象得以综观的语法根据。
第三句话,指向什么东西。就是给出意象的认知的经验,而非理解。
这里援引一句话,生命在于运动,或者生命在于实践,在于to be的行动。意象作为思维活动中的东西,它要置于一个思维中,在对于它的某种使用中来考察其参与的一个实践的目的的东西——整体的意义的表达。这是一个语法句子。
对于过程的描述,还是对于现象的认知的经验,而非现象的理解。
最后一句。
语词的解释,指的是对语词脱离使用的语境,就其自身的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给出其意义。这时,语词和意义之间基于固有语法就会有一种事物何其影子之间的相应。两者之间具有一种因果联系。它们之间在逻辑上是不独立的。就是说,语法取决于语词,附属于语词。
而在语言游戏的用法里,用法和语法和被使用的语言游戏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同环节的东西之间在工作上相结合的关系。这里,语言游戏的语法不是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来的东西,而是另外从语境的领会中获得。语言游戏和语法规则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能基于前者产生出后者来。彼此之间没有逻辑上的相互决定,没有因果关系。
错误的回答方式,就是基于本质主义的语法所产生出来的语言游戏的误用和误解。
371 一个语法句子,并且是表示语法的普遍原则的语法句子。它可以和形而上学的逻辑相类比。
语言和其谈论的事物之间,是一种物质和其基于赋有形式的实体构建之间的关系。我们使用语言时,考虑的始终不是符号本身作为现象的对象,而是符号所表达的东西。这里的表达的达成基于的时语法考察,基于用法的指出。
从符号到时空现象;从现象的东西到有意识的遵从规则(人类的社会生活),或到自然规律支配之下基于对现象的理解进到自然规律的作用;进而,从一种社会生活中的文化的认知,进到其遵从规则的领会:伦理价值。但是这一步是分析还是理解?还是说,分析和理解是一回事。
相对于理解从语言到现象到文化到伦理价值的推进,有语法根据地做出理解,另一端发生的是人的主体性的主观构建:人的to be或存在诉求产生的实践。在这里,人的主观诉求,伦理和价值的原则,作为其行动的根据。
伦理在社会生活中,是装饰么?审美也同此问。但是,社会的演进正是基于这种伦理价值的原则在社会生活中的实践,在于这种人对于自身的服从的实践。这里,伦理之于社会生活,不是作为对于做出来的事情的理解,而是在于要把它做出来。理解强调的是对于既已存在的东西基于其语言和表达作为其意义的指出,而伦理价值的本质或语法,我们在此面临的是在于去把它做出来,是去做而非做出理解。伦理价值停留于理解,可以类比于一个没有得到遵守的命令,这个命令之为命令就是成问题的。这是语法句子的相反的情况,它瓦解语言的意义在逻辑上的可能。
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这句话是对的么?这是基于语言的本质主义的误会产生的。它把“love”和love之间看作一种本质的语法,看作事物的影子和事物之间的区别。而对这个句子的理解,基于语法。对于这个语词的理解,基于一种字面的意思为前提。首先我们要具有对于love的切身的经验,才能对于这个语词具有理解的可能。然后,love作为语言游戏中的一步,它要基于做出来的东西中给出其语法。这里类似于弗雷格那里基于语境中意谓真的一个句子来通过概念指出名称的涵义。名称的含义就是罗素的语词表达式,实体x,它如此这般。这里,则是通过做出来的事情,来给出这个语词的含义是如此这般。或者说,它是如此这般的事情。进一步的做,为其含义赋予进一步的内容。
这里的语法1具有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的可能。不是的。我们基于语境,基于我们的文化、传统如同命名游戏那般给出语词的用法。字面的意思。但是当我们细究语词的含义时,语词在这个语言游戏中的意义时,还是要回到用法的考察来。这就是语法2的考察的工作。而本质主义中,并不考虑语法2。这使得语法1给出的字面意思对于语言游戏的意义的表达,是一种其语法还是悬置或虚构的情况。这里是这么一种用法:语法1指出一个概念,语法2则为这个概念赋予这个使用中的用法。前者的概念是一种文化传统中的普遍性的东西,后者则为这个概念在使用中给出实在的此处的含义。
参考楼巍的主义,关于本质的反对。这里也可以把本质看作把什么看作是实在的或实在落到什么东西上。
本质在于对现象的“是”的认知,而不在于对现象做出理解。这里区分认知和理解。本质在于回到现象自身,做出认知。而理解是对于现象的超越。我们总是基于现象之外的东西作为现象的如此这般的情况的综观的根据。
372
自然必然性,指的是?自然规律之于自然现象,是确定的,因果联系。但是,自然规律彻底地表达于现象之中了。没有现象之外的东西,没有余味。作为原因的自然规律产生出作为结果的现象。但是,在语言里,用法并不基于看见的语言现象而被决定下来,而是另外从语境中领会。这里提到的必然性,指的是语言基于语法产生出意义,产生出我们想表达的东西,我们的目的的实践。
任意的规则,指的是语言的语法规则,作为一个逻辑位置,它独立存在。它不是附属于语言的东西,本质。如同属性之于实体,观念之于现象的情况。本质主义的语法的恰当的例子就是胡塞尔的作为现象的意识的观念。但是,观念恰恰不是现象的理解,而是现象的认知意识。要明确区分理解和认知。现象就其本身的内容而言,属于认知的产物。而现象就其根据的认知,则是对于现象的理解。可以看见认知是对于现象自身的“是”的经验,理解则是从现象的经验进到其根据(人类的有意识的活动,由意志所支配的行动),或者从现象进到其原因(自然现象的自身意识的无知不觉,它无意识地服从自然规律,并且恰恰因为其无意识,才能单纯地服从自然规律。不然,就是有意识的行动了,称为一种人类的语言游戏。)。
规则的任意性,是在普遍而言的语法谈论里,指出规则作为逻辑上的一个位置的独立性。而指出这种语法规则在语言之外的独立的逻辑位置,同时把理解扩展到现象,扩展到我们的行动,扩张到我们对于行动中的工具,我们的身体,种种现象中的对象的考虑,它们就像语言中的符号,使得我们认识到我们作为人和自然现象无意识地从而单纯地处于自然规律地支配之下相反。作为人,始终处于有意识的行动之中。即使是命令这样的行为方式,也是基于我们对于命令的理解之下。而理解,始终是一种有意识的思维上的行动。离开有意识地语法使用,理解是不可能的。
(认知作为一种综合统一,处于知性机能之下。它还是无意识的。但是认知的复杂性在于它对于语言的依赖。数学性范畴并没有语言的形式。它是直观的。因而可以看作并非具有语言使用的人类的独有的机能,动物也一样能识别和认知对象和属性。动物没有语言。而关系范畴则处于一种动物和人之间的过渡范畴。实体和属性的关系范畴,自存性和依存性,可以看作动物也是这么使用/认知经验,但是不会抽象思维产生范畴的概念。因果,我相信动物也是在使用的。不然,就难以生存。看见一块石头掉下来,就会躲开。这一经基于看见石头在空中掉下来,就判断可能引起砸到自身的结果。石头或者在那里,或者在这里,它不会同时出现在那里和这里。这就是或然性的使用。
但是,模态范畴中,它一经作为句子的组成——谓词——直接出现在句子中了,这就意味着有意识地使用一种概念思维。这在动物是不可能的。
所以,可以看到认知在相应于语言的逻辑形式的不同,其基于机能的不自觉的使用,用而不知,处于用法上的无意识的可能情况,到自觉地使用用法,各种情况都有 。)
理解和认知的区别,理解始终基于有意识地对于看见的东西使用语法。理解始终是有根据的行动:基于语法规则的运用来综观看见的现象——语言游戏。如果一个语法规则不能达成综观,那么就是从现象或语言到其语法规则的设想的受到否定。如果能,则是肯定。在肯定的同时,达成了语言游戏的综观。所以,语法的设想和综观的达成是同时的。在语法给出之前,综观也还只是一种诉求或设想而非已经达成的事情。
基于理解,把现象看作语言,就把日常生活作为切身的语言现象,向自身提出理解的诉求来。而诉求产生一种基于目的的实践。这个实践中,目的是给出一种理解,而非做出某个已经存在的理念。认知的诉求,理解的诉求,产生的是一种实践,这种实践产生的是知识上的东西。而把日常生活带进来,则产生切身的知识:认知和理解。这就是认识我们自身。
基于这种知识诉求的切身性,解决的是客观性之外的一个重要的东西:存在的主观性。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客观知识的百无聊赖之时,当它们成为一种与我何干的东西时,产生绝大的问题。我们的生活世界在此时陷入一种虚妄,实在性的基底的缺失。而切身性向我们提供了生命意志的唤起的种种。唤起了现实认知中主观性的不可或缺。
设想我们自己摔了一跤时,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剧痛。这种剧痛之下没有之外的东西存在。它狠狠地抓住了我。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这句话的原意是把主观的观念落到客观的对象上。可是它也指出了我们的意向性,某物只由于我们的关注或注意力,才会向我们给出来。意识的主观兴趣,是这个生活世界的基石。死人就是不再有任何主体性机能冲动的情况,对于死人,或对于一块无知不觉的石头,世界存在么?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不可能的。无意识的东西,没有存在。存在的经验意识,或者存在的to be的实践,仅仅对于主体有意义。这是一个语法句子。就此而言,w早期的逻辑哲学论,世界由事实而非事物所组成。这句话也还是依赖于人作为超越者的有意识。离开人的有意识,事实是谈不上的。康德的物自体,似乎是一种离开人还可以有的东西,这就是自在之物。它们离语言而索居。任何语言都是being,都是生活世界中角色的东西。自在之物、物自体的概念,则是语言中指出来的,仅仅在因果关系中作为刺激源的原因,但是拒绝我们的任何理解的东西。它甚至都不是现象,自然也无从理解。我们总是只能基于现象做出理解。
因此,即使w早期的世界,事实的集合,也已经是基于意识或人的观照的东西。只是在那里,人在事实中的位置,类似物自体在其中的位置。它还是康德的思想的延续。而语言游戏里,人的行动则作为理解的根据出现。可以类比康德的实践理性。知性和理性的划分。
w所说的,没有说的部分,伦理学,在逻辑位置上和康德的道德律并列。
康德的知性为认知经验奠基。这里排除主体性以一种任意的东西参杂进来。而现象的理解里,却恰恰基于一种主观的用法的领会。这里的主观,指的是一个人类社会总体在文化建制上的主观决定,而非社会中某个人的主观随意性。在社会生活中,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而非个体的主观随意性。这里是集体的主观随意性。文化建制的东西一经确定下来,就作为传统形成强大的行为规范。人在社会生活中诉求这种文化建制的传统中可供诉求的东西。
而对于个体的理解,在文化建制之外,则或者落到心理规律之中,或者落到生命冲动之中。前者无意识,譬如处于贪婪和恐惧的驱动之下的人性。后者自觉,譬如悲剧,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里的不可为只是在社会生活的文化建制中的脱轨而难以达成一种基于社会互动相互支撑而带来的可预期。在目的上,它根本就不是一种依赖于社会性的行动,反而是造就一种社会性的行动。
悲剧的危险在于生命和野蛮在其无视规则上的毗邻。在生命,规则是地板。悲剧中人的行动所遵循的并非规则,不是诉求规则所相应的社会生活中文化建制的传统中可供诉求的东西,而是更富于逻辑的一种目的。它对于传统的添加多过破坏。增加社会生活中的逻辑性,人性。而野蛮则反之,破坏多过建造,规则是它的天花板。
规则作为底线,或者作为天花板,是文明野蛮的区分的一条分界线。考虑规则在行动的目的诉求中的位置。
我们在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里,是一种行动作为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和个体为主体的契约比较,行为方式是一种社会约定。) 但是我们在律法规则里,还不是这样的东西。律法指出的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规范,而非个别的行为规范。虽然生活形式是一类事情,但是,律法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规范。
w的遵从规则,并不涉及先天的伦理判断。w考虑的是基于语言分析的理解,是对于做出来的现象的理解。可以从一种行动的现象中解读一种遵从规则,从遵从规则中给出其相应生活形式中的动机或诉求的东西。理解是价值或伦理中性的。
而前面谈到的规则在行动中的位置,涉及到的是实践中的普遍原则的东西。它涉及到伦理价值的判断和实践。它所要求的是把自身在实践中做出来。这里涉及到的不是理解,而是实践。
而语言分析在于从做出来的东西中达成理解。这里类似于从语言基于真及物,和康德的从事物到语言的两个相对的方向。
传统的形而上学,强调的就是现象的产生的环节吧。
这里思维有点收不回来了。力还不够。
文明和野蛮的一个标记,大致就是虚伪的成分。越是需要更多的虚伪来维系一种文化的日常,越是野蛮。这是基于社会约定的前提。文化的核心是约定,野蛮的核心是暴力。装扮成文明的野蛮,必然需要虚伪来掩饰说和做之间的断裂。但是,它比其赤果果的暴力,终究还是某种程度的文明。文明作为一种和实然相断裂的应然,毕竟还是以一种字面上的东西构成对于实践的压迫,造成一种张力。
但是虚伪仅仅是文明的水分,它不涉及文明的基底。高水准的文明即使水分多,也好过赤果果的野蛮。或者说比后者文明。
理解在实践中的作用,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中基于理解产生现实认知,从而指引实践的诉求:社会生活中只能诉求文化建制之中给出的东西。另一方面,是把一件事情做出来中,总是需要对于这件事情的理解。在社会生活中这里指出的是生活形式和遵从规则之间的裂隙的过渡衔接。在个人的超越社会认知的价值判断的实践中,则是把一种个人的价值判断做出来中的中间环节:遵从规则。只是这里的规则不是现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自己要把它设想出来的东西。一种意愿和诉求要把它做出来,在想之外,还要落实到遵从规则中把它做出来。在这里,遵从规则就作为联系想和做的桥梁,过渡。而一种遵从规则的设想的成立,在于其直观性。其中的每一步都是落实到现象中可以做到的东西里面。这里看作语言的现象,是能做出来的东西。它们作为语言进一步置于语法规则/用法/看法之下。而语法规则在这里也是落实到现象中直观的行动,而非作为目的或结果的设想的东西。这里的每一步都是落实的。这里不存在语法虚构或悬置的设想的情况。
这里有两个方向的事情。一方面是对于看到的东西的理解,落实到综观形式的遵从规则上去。另一方面是反过来,基于一个目的诉求,在行动中把它做出来。而能够做出来的保证在于落实在可行的遵从规则里。
用圆规和直尺三等分一个角。这个句子是一个设想,其语法却没有指出来。我们说这个句子的语法,就是在说如何3等分一个角的方式,遵从规则。在这里,并没有这样的遵从规则被给出来。
而关于其在逻辑上不可能的论证,就是为这个句子的语法给出一个判断。
或者,在两等分的情况下,给出遵从规则的方法,则是这个句子的语法的给出。它也就是这件事情的做出来的步骤或方式——遵从规则。
这里要区分设想、目的和遵从规则把它做出来的行动。
这些已经离开372文本了。回到楼巍注解:语法不对实在负责。
只要看到语法和语言之间的嵌入式关系,就可以看到语法和语言之间逻辑上相互区分的角色。它们在使用中在意义的表达中处于不同的角色相互作用——一个嵌入另一个,而产生出意义来。就此而言,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自然不过。
这里的实在和逻辑之间,可以和亚里士多德那里的质料和形式的关系类比。只是前者是实践领域,后者是认知领域。或者康德那里的感性材料和知性的关系。
并且,一样的是,实在和质料一样,是一个形式概念。砖头自身作为实体,它又是一个建筑的质料。这个例子可以同时运用到认知领域,和实践领域。
一个符号在命名游戏中用作名称。这里,这个符号是实在的东西,现象中的东西。名称则是其语法规则,逻辑。而这个名称在语言2里,用作命令。这时,质料的东西就不再是这个符号,而是这个符号用作名词时指出的某物。而语法,则是命令这种行为方式。
并且,这种嵌接还可以进一步。譬如上级为了确定自身的权威而非工作的需要发出一个命令。这时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下级对于指令内容的重要性并不了解,一种是了解。这两者情况都可以作为权威的确认的语言游戏,但是更本质的是后者情况。知道一件事情毫无必要仍然执行命令。这时,命令更成其为一个命令。军训的队列训练就是这样的游戏。在这个游戏里,玩的是无条件地服从命令这种行为方式的养成。
命令——服从,信,假装,都是这样的语言游戏。
楼巍注解:
这一 点在 早期 维特 根 斯 坦 那里 也是 一样 的, 并不是 世界 的 本质 在先 并且 决定了 逻辑, 而是 倒过来,“ 思想 的 本质, 即 逻辑, 呈现 出了 一种 秩序, 即 世界 的 先天 秩序, 也就是 世界 和 思想 必定 共同 具有 的 种种 可能 性的 秩序”( 第 97 节)。 如果“ 任意” 的 意思 只是 不对 某种 实在 负责( 不以 实在 为基础), 那么 早期 维特 根 斯 坦 的 逻辑 也是“ 任意 的”; 如果“ 实在” 不是 对象 的 集合, 而是 事实( 存在 的 事态) 的 集合, 那么 不仅 不是 实在 决定了 逻辑, 还是 逻辑 规定了 实在 的 可能性。
最后一句: 不仅 不是 实在 决定了 逻辑, 还是 逻辑 规定了 实在 的 可能性。
从这句来看实在指的是什么。这段话是针对逻辑哲学论说的。但是如果从命名游戏的例子来看,实在指的是符号,还是这个符号用作的名称?后者基于语法规则或逻辑赋予了一个角色的位置。前者还没有被赋予角色,还没赋予用法。角色就是赋予了一种用法的某物。
逻辑规定了实在的可能性,这里的实在,应该是赋予了语法的语言,而非作为符号的语言。
类似的,可以把实在在别的情况里归于赋予用法的语言现象,而非现象自身。
这个例子可以类比于亚里士多德的实在归于质料还是归于赋予形式的部分的东西。比如条石/门槛/屋子的关系里,条石作为屋子的质料,而它用作门槛,则分有屋子的形式的部分。形式作为多和一的关系中多看作一个整体的一的本体,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只是潜能上的本体。这里的实在,是相对于整体(union)的一(类比于康德的显现)而言的东西,是和本体相关的东西而非质料相关的东西。但是实在和形式作为本体的区别,后者落实到质料的联系或衔接里。条石这质料落到整体的形式里,便是对于条石的用法:用作屋子的门槛。因此,对于屋子而言,门槛是实在的。或者说,屋子的独立部分不是条石板石,而是门槛窗户门口这些屋子的赋有其角色或形式的部分的实体。实在落在实体上。相对于一个屋子这个整体,其实在落实到多和一的关系,独立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中的独立部分的东西上。这个独立部分是作为整体的形式的构件,是逻辑中角色的东西。而剥除了这种角色或逻辑中的用法的材料是质料,譬如条石。它不能看作屋子的实在的东西。
门槛是基于屋子而得以可能。并且,我们总是基于屋子谈到门槛。离开屋子的门槛是不可设想的。在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中,作为角色的部分先天地总是基于整体的东西而言的。这里是整体为部分奠基。
这个例子和逻辑哲学论的逻辑和实在的关系类比比较恰当。至于语言游戏中语法和实在的情况,前面的暂且作为设想。再往下看。
最后一句:不仅 不是 实在 决定了 逻辑, 还是 逻辑 规定了 实在 的 可能性。
放在逻辑哲学论里,实在看作事实的集合。前面的归于实在落在角色上面的看法就是对的。在人的实践所造就的东西里,譬如屋子,上面指出逻辑或整体的形式(逻辑)为实在(逻辑或形式中部分的角色的东西)奠基。在自然现象里,这里的实在落到自然现象上,那么逻辑指的就是自然现象的综观——因果的看作一个——的根据的东西,遵从规则,在这里就是决定自然现象如此这般的自然规律。是自然规律决定了现象中的因果的可能性。是这样的因果,而非那样的。
世界的先天秩序,指的就是基于自然规律所决定下来的先验的现象间的因果关系。太阳晒石头热,氢氧燃烧产生水。
这样的话,逻辑在指的是现象之间的综观的根据,是对于现象的理解,而非现象之间的经验的判断,不是对于现象的认知。
这样理解对么?
看《 哲学评论》 中的 这么 几 段 话: 语法 并不 对 任何 实在 负责。 正是 语法 规则 决定了 意义( 构成 了 意义), 因此 它们 本身 并不 对 任何 意义 负责, 在这 一层 面上, 它是 任意 的。
语法规则不对任何意义负责。这句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对某个意义负责?怎么负责?
语法规则对某个意义负责,大致就是语法规则以某个经验的意义为目的,在一种目的决定论里,目的规范着语法规则。在第一人称那里这是对的。可以在对于给出来的语言的理解里,意义不是在先于语法给出来的,使得语法归于这个意义,而是,意义由语法产生。在这里,语法是自变元,而意义是应变元。语法要基于语境的领会产生出来。基于某种根据给出来。
这里需要强调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么?不需要。当一个人在想的时候,它也还是在使用语言说,还是存在语法的问题。和第二人称的理解无异。我们不能设想我先有一个要表达的东西,然后使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这里的情况是,任何要表达的东西本身就总是基于语言之上,就已经处于语法之下而得到的东西。
不能设想一种先于说的想,设想先于语言的事情或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后者始终基于语言给出来。这是一个语法句子。
语法不对任何实在负责,不对任何意义负责。这里强调的是语法和实在,语法和意义之间的前者为后者奠基,先于后者决定下来。而非相反的情况。语法对实在负责,对意义负责,就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譬如,把语言的意义看作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着可以看作按弗雷格的划分把涵义用作意谓的情况。
当给出真值条件时,句子意谓真。真是逻辑,这是基于语言要谈论事物时对于句子所提出来的语法要求。而真值条件满足了句子的这种用法。在这里,真作为逻辑,是句子的语法的诉求,还不是句子的语法的实现。实现它的,是真值条件的给出。
考察这里的实在和意义。实在就是语言所要谈论的表达的东西,就是意义的东西。不确定的,是实在就是意义,还是说作为语言游戏所要表达的东西中处于用法之下的东西:语言的字面的意思,语言游戏的表层语法所表达的东西?
“语 言中 与 自然 的 必然 性的 唯一 联系 就是 一种 任意 的 规则。 它是 人们 能够 从 自然 的 必然性 中 拿出 并 放入 句子 中的 唯一 的 东西。”
语法 规则 是 任意 的, 这种 任意 性 与 对 测量 单位 的 挑选 的 任意 性 有着 同样 的 意义。 但是 那 仅仅 意味着 这种 选择 独 立于 需 被 测量 的 对象 的 长度, 对 单位 的 这种 或 那种 选择 并不 以对 长度 的 陈述 是 真是 假 那样 的 方式 而是“ 真的” 或“ 假的”。( PG, pp. 184— 185.)
测量中测量单位的例子。给出测量对象,基于不同的测量单位,指出不同的表达式。一米或三尺。它们具有同样的真值。考虑不同涵义的表达式,其意谓相同的情况。暮星和晨星,都意谓金星。
而语言中,这里的语法,指的是表层语法,语法1。实在。
把语法和测量单位类比。那和对象的长度类比的,就是意义。而读数,就是说出来的语言。
在这里,什么是在先给出的,什么是产生出来的?
语言和语法在先,产生出意义来。
这里的实在,指的是说出来的语言的字面意思,现象中的东西。譬如语言2中的板石,作为“板石”的指称,是实在的。
对什么负责,就是由什么决定。语法一方面不对实在负责,不为实在所决定。另一方面不为意义负责,不为意义所决定。但是这两者情况有区别。语法不为实在负责,是基于实在和语法之间作为逻辑上独立的不同位置,不同角色。类比一个函项f(a),f()和a之间是不同的东西。弗雷格的句子分析为对象和概念。对象和概念之间是独立的东西,不同的角色。它们在句子中一个补充另一个。语言和语法之间也可以类比于此。当我们分别考虑语言和语法时,它们是相互独立的东西,不同的角色。彼此之间并不由一个产生另一个。
而意义则是它们的结合所产生出来的东西。这里是前者产生后者而非反过来。这时两者之间不是独立的,这里强调的是谁产生谁谁决定谁。
两种关系中共同的就是语法都不对它们负责。实在和意义。
前面引文中后一段,仅仅在于指出语法对于实在的独立性。
但是这段有个歧义:基于不同测量单位测得的是同一个长度,3尺和1米是一样长的。可能引起语法对意义(测量的结果)负责的歧义。
“语法 并不 对 任何 实在 负责”, 也 可以说 语言 游戏 是 没有 基础 的,“ 你 必须 在 头脑 里 忍受 一点, 语言 游戏是 某种 不可预测 的 东西。 我的 意思是: 它 没有 基础。 它不 是 理性 的( 或者 非 理性 的)”。( OC, § 559.)
这里的不可预测指的是不能基于看见的东西本身的认知来达成对它的理解。不然就是一种本质主义。
认知和理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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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分割线之上和之下的语言渐惯于统一时,是思想融贯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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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体论考虑现象的being,或本体。这是一种本质的考察。
从语言到意义,当现象作为表达置于本质主义的语法时,理解一个现象,就是了解这个现象的本质。
自然现象基于总是服从如此这般的自然规律,基于现象作为条件的给出,它们之间总是具有同样的关系,服从同一个自然规律。这是一种固有语法。本质主义适用于自然科学对于自然现象的理解。
但是在人类的社会生活里,语言游戏基于不同语境中用法的不同表达不同的意义。这里语法和看见的语言游戏、现象之间,语法是在后者之外从语境中给出来的东西,它用来规范看见的东西的使用。语境独立于看见的语言游戏和现象。
在自然科学里,指出一种现象,其规律性是固有的。可以把现象看作基于自然规律而产生出来的东西。因此,现象和自然规律之间不具有语言游戏中的那种独立性。在语言游戏里,综观形式就其内容而言和语言游戏独立。两者的相互作用、结合,产生出意义来。这里是独立的东西之间的结合的关系。
而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之间,则不具有独立性。自然现象可以看作质料多基于服从自然规律的支配而产生出来的东西。类似于康德那里经验基于显现的感性多在知性的作用之下产生出来。前者强调一种经验的客观性,后者强调经验在构造上的主观性:人的知性概念的运用。
感性多,显现置于知性概念之下综合统一,产生经验。语言游戏嵌入生活形式,产生理解。知性概念是先验的,因此在显现多和经验一之间可以看作一种本质的关系:经验看作认知而言显现的本质。基于显现多就能总是产生确定的经验,但是基于看见的作为语言游戏的现象,基于用法的不同表达不同的意义。
本质主义就是语言/现象和语法之间的关联,它们之间并非独立,没有独立于现象之外的语法,语法是联系于现象基于现象的给出就被决定下来的。就此而言,自然科学中,自然规律作为一种现象中分析的或固然的总是如此这般的东西,它是一种本质的语法。自然规律作为自然现象的本质。但是这里和认知的本体论不同。本体论讨论的是现象的being或经验在范畴上可能性的分析。是现象的认知。而自然规律之于自然现象,是对于后者的不是认知而是理解的结果。
一个例子是,在因果关系里,我们把两个现象看作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这是因果的认知。但是,因果关系的根据,在认知里仅仅是感性的前后相继,联系。而感性总是存在
休漠的怀疑论指出来的魔鬼的欺骗的可能。而理解基于的是理性的遵从规则的综观。遵从规则对于现象的综观是连续的普遍的,这里不存在欺骗的余地。譬如太阳晒石头热,这是一个现象的认知中的因果经验。这里有欺骗的可能。(魔术师就是基于感性的欺骗工作)但是只要我们在设想和实证中揭示这个因果关系就是光热之间能量守恒定律的发生作用,太阳晒石头热这个经验的因果认知就进而获得了一种理解,基于光热能量守恒这自然规律的遵从规则达成这两个现象之间的综观统一。一旦达成理解,那么休漠的魔鬼的欺骗就无隙可入了。
本质主义在于自然现象的综观中综观形式的固有,一种自然现象的综观总是基于同一种综观形式的统一,这里把自然现象看作自然规律的语言,其语法总是固有的。基于这种语言/现象和语法之间的固有,称为本质的理解。不同于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之间是一种独立的东西之间的嵌入,在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之间,自然规律在基于设想和验证而产生出来的意义上,是从结婚向原因的倒推,在自然现象的产生出来的意义上,是从原因产生出结果的东西。在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之间是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因果关系,可以把作为原因的自然规律看作自然现象的本质。但是,在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之间,则没有这种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因果关系,它们之间是独立的东西之间在使用上的嵌入。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这里的本质指的是语言基于用法产生出意义来,基于这种语言、语法和意义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们说语言就其目的(意义的表达出来)而言的本质,基于这种目的因而言,它基于语法给出来。语言在语法中道出自身。
2
在句子和意义(意谓)之间的诸环节:对象,概念,思想(真值函项),意谓真。我们总是基于给出来的来理解和表达还没有给出来的东西。
在弗雷格,概念是语境中给出来的,基于一种语言的传统;以及句子意谓真是语境中给出来的,譬如基于经验或亲知。弗雷格要考察的是名称意谓的对象。对象并不基于名称自身给出来。所以弗雷格考察的命题,是概念和思想意谓真的给出,来达成名称的意谓的企及。在逻辑对象的情况下,这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在一般语言的句子里,弗雷格的考察方式得到的始终是一个类,一个概念的外延。它本质上是概念而非对象。这个对象可以为概念所谓述,而不能反过来。因此,一般语言的句子中的对象,和概念之间,概念谓述对象,概念赋予这个句子中名称的含义,这里不是一个判断,而是一个赋值的定义。因而,对象和概念之间,概念是对象的基底。
在逻辑对象那里,一个概念/指称词组可以为一个对象所谓述,逻辑对象是指称词组的基底。
在罗素那里,句子意谓真也是语境中的东西。亲知。但是w的语言游戏的考察里,综观中生活形式不是直观给出来的,而是要基于想象力的运用去领会的。这里,文化建制作为一个生活形式的可能性的总体所构成的集合,是作为语境给出来的东西。但是在这个语言游戏中领会到这个生活形式而非那个,这里还需要判断。就是说,相对于弗雷格的函数/概念,这里还有一个语法环节。
命题用作真值函项,这是由句子的给出方式所给出来的。就是说,命题有一个语法1是由命题的给出方式所给出的真值函项、思想。但是命题意谓真,则是由语境所决定的。我们在语境中找到一个句子意谓真的真值条件。这里,要把真值函项和意谓真作出区分。它们具有不同的语法根据。或者说不同的语境出处。意谓真,可以看作句子的语法2。
w所讨论的语言游戏的语法,也始终具有字面的意思,或者说可以由句子的给出方式所给出的语法1,和字面的意思所嵌入的语境中领会的生活形式的环节,这就是字面的意思再嵌套一个语法2。
w的语言游戏,着重于语法考察。和弗雷格相比,弗雷格考察的是从概念或函数,基于语境——句子意谓真,进到对象的给出的企图。而w的语言游戏这里,看到的语言游戏,和文化建制作为语境给出来之间,始终有一个语法考察的环节的悬置。在语境条件下运用想象力领会语法,在语言的使用中领会其语法。
在语言游戏的综观里,看见的语言游戏是有待综观的东西,而语言的有效使用是这种综观的结果的东西,它们都给出来了。在这里,可以把语言游戏看作给出来的自变项,它类似于弗雷格的概念:概念词意谓概念,这是语言的传统所指出来的东西。是语境的东西。语言游戏的字面的意思,语法1的使用,就是弗雷格所指出的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它是先于语言游戏的综观给出来的东西。然后,是语言的有效使用,是语境。我们是基于语言的有效使用来分析其语法,而非反过来。这里还值得细想。
这样,从字面的意思,到语言的有效使用——意义的给出之间,就总是可以考察一种衔接两者之间的语法。这种考察方式,就是弗雷格那里使用函数的方式来考察语言的思路。只是这里,有待考察的,是函数本身语法。在弗雷格那里,则是基于函数在先的指出,基于函数的外延来推断自变项:通过概念来谈论对象,名称基于给出方式而给出来的,还仅仅是一个表示普遍性的实体x,或者说作为范畴的实体,它还只是一个概念。
那么,什么情况下了解语法是重要的?基于我们的语法分析的思路,我们总是基于意义在先给出来分析地得到语言的语法。那么在语言的使用中,我们为什么还需要了解语法?我们已经得到了语法的结果,为什么还要去考虑语法的分析?
治疗哲学病。避免理性的缪用。反对一种语言游戏的本质主义的用法。而为了达成这一点,我们就要先阐述语法原则。类似于康德的知性之于经验,如果我们关注的是经验的认知,而非经验的根据,那么我们并不需要了解知性概念。一个经验的语言游戏的语法,我们只要能有效地使用语言,就不必去关心其语法的阐述,一个语法句子。但是,如果我们要指出的是一种普遍的语法原则,譬如指出语法独立于字面的意思,在语言游戏的给出之外,从另外的地方/语言使用的语境去获得其用法。
这里要强调的是语法和语言游戏在语言的使用在语言游戏的意义表达中作为逻辑位置或角色的存在而言的独立性。它们是语言的意义表达的实践中不同的角色,逻辑配置。它们在认知上是相互独立的角色,如同命题分析中对象和概念的区分。但是在使用中,它们作为不同角色处于联系之中,在相互的结合里达成意义的产生。独立在于角色认知,而非使用中的在理解中彼此不发生联系和相互作用。
语法的普遍原则的指出,譬如: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
这里,我们在语法句子中可以区分一个语言游戏的语法的经验的阐述,和语言游戏的普遍的语法阐述。
为了反对和避免本质主义的语法在理解中的使用,我们需要语言游戏的普遍的语法阐述。语法的普遍阐述。语法的普遍原则。它规范我们在对于语言的使用和理解时,应用一种语境原则的思路,规范我们作为语境的考察,去考察什么东西是看见的既已给出来的东西,对它们的使用的用法要另外从使用的语境中去考察,而非把字面的意思误用为所表达的东西。一旦这种原则性建立起来,我们就能基于语法考察的原则,区分出发一个句子是作为断言,它意谓真,还是只是作为一个设想,这个设想意谓真的真值条件还有待考察。
句子意谓真,这仅仅是指出一种用法。但是其这种用法的根据、语法,还要另外考察。要基于真值条件的给出,我们才能说这个句子意谓真给出了语法:遵从规则。
3
了解一个问题不可能有简洁的答案,或者说不可能有答案,这就是一种答案。它已经指出了一种逻辑的东西。或者说,这个问题所牵涉的,不是一个经验命题,而是一个语法命题或者说逻辑命题。了解这一点,并非无所获。
4
理性的激情。这里的理性不是摹状词中作为主词的东西,理性和激情之间不是一种相互独立的东西之间的作用。这里是一种限定,理性是对于感性对于激情做出一种含义的赋予和限制。使得感性和激情约束在理性之下,不越界,做谬误的使用。使得生命的感性和激情并不越界到现象世界中参与支配现象的判断。认知的归认知,判断归判断,而生命的感性和激情在于实践上而非认知领域上的对于对象的支配。并且这种支配并不涉及归于现象的自然规律的构建,而仅仅涉及尊重自然规律的事实之上的生命对于现象的支配。做一件事情,仅仅是基于生命的表达,而并不涉及自然规律的人造的企图。那是造物主的工作的一部分,不是人的工作。这是人的界限。
5
语言游戏的基于使用中的语法产生意义这种理解体现到日常生活中,使人对于事物的看待不再试图把它和语境中割断出来注视,而是置于有效的使用中综观这个使用,把整个语境在现象上给出来作为表达意义的前提。这使人对于人自身的理解,也落在做事上而非人的本质上。一个单独的人,没东西可以理解。只有在做事或行动中的人,才有意义的表达的可能:人的存在。
6
语法的普遍原则在语法分析中最后产生出来。但是它们对于我们理解的发生却作为普遍逻辑,可以虽然不觉却已经在日用之中。
7
表达和根据
语言游戏是基于我们要表达的东西,产生出来的。但是,这里要表达的东西,我们的想或想的内容,始终不脱离语言,它总是基于语言的东西。并没有一种脱离语言的东西,它作为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
w前面就讨论了对于意义和语言之间影子和事物的关系的类比的反对。这个反对是重要的。它使意义始终是基于语言的东西,离开语言的表达,意义就无从给出。或者说,语言和意义之间的这种联系是一个最根本的语法句子。意义总是作为语言所表达的东西,离开语言,就谈不上意义。所以,把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和语言脱离开来看,脱离语言谈论其所表达的东西,是一种与语法命题相反的情况。
语言和意义之间的这种关系,对于人的思想而言,是根本的。我只要开始想,就总是基于语言的想。我们以为我们在谈论事物,现象中的东西,但是,我们事实上总是基于语言在语法中作出这种谈论。也就是说,由于语言承载了我们关于世界的思想,关于思想的一切谈论都不可避免地基于语法。我们可以离开语法的根据说和想,但是,这恰恰是谬误的根源。这时,语法的虚构或悬置使得我们的说和想陷入谬误:这样的语言没有意义。没有语法根据的语言游戏没有意义,这是一个语法句子。
这里,可以把语言游戏扩展到行动,从语音扩展到现象。行动就是一种作出表达的现象——基于遵从规则。
在语言和意义之间,可以做多重嵌接。
1)说出来的语词,句子,表达式,按弗雷格的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涵义,给出第一重语法,语法1。如果考虑语境,譬如亲知和经验,这里给出的是表达式的意谓而非语言游戏的意义。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这里存疑,可以考虑概念词的涵义也是一个概念。概念词的涵义和意谓是同一的),名称意谓一个对象。
语法1使得语言以其意谓的事物,以一个表达式基于其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结合亲知的语境(这里的语境是罗素的亲知产生名称的意谓的给出,)或者说经验(弗雷格的句子基于经验意谓真),把现象中的东西被带到一个语言游戏的理解中。语法1的使用产生的是从语言到现象(语言游戏)的给出。
给出的现象的进一步的综观,就是语言游戏的理解所给出的意义。后者是语法2的工作。
2)表达式的涵义或意谓,嵌入语法2的使用之中。这时候,一个语言游戏表达的东西,是语言的语法1的使用所表示的东西,不是语言而是事物,嵌入到一种用法里。语法2是对于这事物而非语法1之下的语言的使用。
3)我们可以基于一个语言游戏的意义的东西,我们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进而考虑其根据的东西。这就是价值和伦理的考虑,它们作为我们行为方式我们的文化的综观统一的理解的语法根据。我们在理解中从语言现象进到时空现象中的东西,进而进到我们的行为方式,我们的生活形式,我们的文化,再进到伦理价值的考虑。这些都是理解的诉求及其达成所产生出来的结果。
最后一步的理解存疑。理解总是在基于做出来的东西中领会其做法,语法。这里领会到的是实然的东西。而伦理价值是应然的东西。我们可以从一种文化中分析出其伦理学和价值观。这种分析可以称为一种理解,它是对于文化的综观,但是这里的综观是做分析。这分析可以看作语境的领会么?
我们说伦理价值的普遍原则,基于这普遍原则谈到应然,这时,我们是在自己作出伦理价值的判断,而非在对于一种文化作出理解。理解一种文化在于指出其伦理规范和价值判断,基于文化的分析而给出其语法。而我们自身做伦理价值的考虑,却是基于我们对于其普遍原则的认知作为其语法而产生出来的命题。在此,伦理价值的普遍原则,作为伦理价值判断的语法根据。
普遍原则不是语境分析或领会的结果,它不是对于文化的理解,倒是对于文化的创造的根据或基底。它是基于人之为人的生命冲动和存在诉求所给出来的东西:回到事情本身。
语言的意义,即表达作为实践的目的。语言——意义的相对从而和实践中的行动和目的相应。基于目的的考虑的行动看作遵从规则的表达,它就是语言的东西。语言和表达以及意义之间,是一种逻辑配置。这是一个语法句子。
8
埃德尔曼的一句话可以作为我们谈论意识问题的出发点:“意识就是随着无梦深睡……深度麻醉或昏迷……而随之而去,而在这些状态之后又随之而来的那个东西。”[7]这虽然算不上什么定义,但是可能是大家都能认可的“最大公约数”,可以作为一条工作假设。
——醒来的过程印象深刻。读书和刚工作那些年,一觉醒来,恍惚的感觉。这房间是哪?这在哪?仿佛一眨眼躺在老家床上睁开眼,一眨眼在兰州宿舍床上睁开眼,一眨眼又在金华宿舍。并且不是单方向的变化,而是一次在这,一次在那,一次又在这。学校有多个学期假期。
这种醒来的过程让我连根拔起的感觉,彻底地对自己的处境产生实在性的置疑。
9
to be,存在,就是有根据地想和做。这里把生命冲动看作现象中直接对我们的意识给出来的东西,它是语境中的东西,作为我的想和做的根据。
而生命冲动本身直接就是to be的冲动和诉求。存在和一的先天诉求。在这里,生命冲动作为存在和一的普遍诉求,指出的是一种原则性。而生命冲动落实在实在的东西里所产生的经验诉求,指出的是经验的生命现象生命体验,作为日常生活的语境的东西。
10
生命冲动的潮汐退去,精力的疲倦,降格到文化生活的协调,人际关系友谊,和生理心理的需求。
当潮起,宣泄之为要务。
标记就是精力,兴奋,好奇的有无。无聊是由精力而无与之相配的行动。疲倦则是精力宣泄的充分。宜休息,恢复。如同一眼泉井,取水见底就要让它自然滋生恢复。泉满则溢。宜宣泄,使用之。
11
语法考察使得我们从事情的谈论里回到语言中来。首先,我们是在使用语言,直接给出的是一个语言游戏,而非意义。意义只有基于语法的给出才产生出来。在此之前,语言没有意义。这就使我们没有根据的说,其设想的东西,从我们考虑的东西中被排除出去。这就是哲学病的治疗达成的排除语法的虚构和悬置所带来的我们所谈论的荒谬的东西。
12
艺术对于逻辑的价值,在于它提供出一种有效的表达实践,为语言的理解的逻辑分析提供出一种新颖的语境。为语法考察提供出新颖的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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