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覺得結了婚之後,愛情就沒了,
我想這只是因為對於「婚姻」這個概念搞不清楚而已。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事實上還是有人結婚之後過得很好,
所以,如果婚姻出了問題,可能錯不在你們,而是你們對婚姻的概念沒搞清楚。
婚姻首先,不是理所當然,除了結婚還有離婚,
如果理所當然,是不會有離婚這個選項的,
而婚姻也不是一個人的生活,婚姻的主詞,是「我們」,
不是我也不是你,而是我們,
大多數人出狀況都是因為沒有將主詞替換成「我們」。
不是他怎樣怎樣可惡,就是我怎樣怎樣可憐,
這是阿德勒在《被討厭的勇氣2》中所說的三角柱,
一面寫著可惡的他,一面寫著可憐的我,這是大多數人抱怨的兩面,
而三角柱的第三面則寫著:今後該怎麼辦,
大多數人拿到三角柱之後,往往會選擇將這個第三面轉向自己,
因為他們在意的都是:今後該怎麼辦,
出了問題想抱怨是正常的,但抱怨完都還是得解決。
《是你選擇了憂鬱》裡面有一個關於婚姻的做法是,
想像你們在一個圈圈裡面,而這個圈圈就是你們的婚姻,
你們的協商,不能跨出這個圈圈,因為這是你們相處的前提,
以「我們」為前提去討論、處理事情。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裡面,諮詢師跟昭國說,
通常只要有一個人改變過往的互動模式,就會有變化,不一定是好或壞的,
但一定是一個新的模式。
而在《是你選擇了憂鬱》裡面還有一個作法也是類似昭國這樣,
專注在自己可控的行為上,因為別人會怎麼回應不是你能決定的,
所以通常只要有一個人改變,那新的模式通常也會是好的,
為什麼呢?因為你會意識到能控制的,永遠都只有自己,
不管對自己或對方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如果能繼續走下去當然是好事,但是如果能認清兩個人不適合,
平安的收場,又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呢?
結婚其實就像簽一個合約,
這個合約內容就是兩個人彼此合作經營一間叫作「家」的公司,
所謂合作,是建立在分工之上的,
誰做家事、誰洗碗、誰帶小孩等等這些事情都是需要協商的,
而不是像以前一樣依照性別區分男主外女主內,既然是合約,
就沒有任何一方,是理所當然要做哪些事情,
當有一方這樣認為的時候,你們的婚姻就進到墳墓了,
當然也有理所當然的婚姻而且狀況還行,但是這個只能叫作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這種狀況我認為除非他是M,或是認知失調,不然就是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所以你要了解,當對方在為你做任何事的時候,都是在幫忙你,
而不是他本來就應該要做的,這樣你才不會吝嗇於任何表達感謝的行動,
才不會失去當初那種奮不顧身的怦然心動。
婚姻出問題一是沒有認清主詞改變,二是把對方做的事當作理所當然。
希望彼此都能夠了解,
對方是與我們並肩前行的人,而不是阻擋彼此前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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