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那是一次没有任何兆头的偶遇,原本满怀着好奇的心瞬间被那张变幻的脸迷惑、震惊,在它与我对视的几秒中,我心弦猛抖,出于本能,我紧紧抓着锄头,不敢退缩,不敢回头…时间仿佛很短暂,又仿佛很漫长,或许就是几十秒,又长得像几辈子,在即将落山金色的余晖中,它终于别过脸,又灵巧地转了个身,轻松优雅地离开,刹那间消失在河畔水际线边……
小时候没见过狼,倒是常听老人们讲几个发生在本村的狼故事。什么狼叼小孩啦,两狼斗一老人与狗啦,狼赶猪啦,故事中小孩从老牛肚底钻来钻去,老人奸猾地舍弃了他那忠实的‘小花’,都逃得了性命,顶多狼叼了猪耳朵,像好朋友般并着肩用尾巴赶走了几头猪,于是印象中狼是可爱的家伙,直到那次我亲身遇到一头狼…
我确切地记着那是个春末夏初的下午,更准确的说是周六下午,因为我刚从中学回来,吃了母亲留在锅里的饭菜,急匆匆就奔向上周母亲留给我任务的那块地里。
去了地里大约是下午四点钟的样子,我一气不歇地锄完那块玉米地。年轻时真好啊,有的是力气,虽然那时我只有十七岁,但干农活已经有四年光景了。
锄完最后一颗玉米,我欣慰地回头看了看我的杰作,成片成片的草倒在地下,土地也被平整过来,一颗颗玉米苗儿终于冲破了杂草的包围,显得神清气爽起来。捶了捶酸痛的后背,我直起腰来,西边天空大片大片的火烧云,金黄色的,玫瑰色的,异常美丽。圆圆的太阳就在云端下,大大地,温柔地,一点儿都不刺眼。
春天的农活还不算多,整个旷野没有一个人,我走下那块地,爬上沟,朝前走去。
边走边思忖;愈是穷人愈爱臭美,拳头大点地方偏偏起了这么多好听的名字,什么蘑芝洼,老福岭,庄窝,小林,鹚潦滩,忽然间瞥见从老福岭坡上穿过来一条狗。
“吆嗬!好漂亮的一条狗啊!”
我不由赞叹道,只见它向东南走来,不是漫步当车地走,也不是颠颠地小跑,步态行云流水,又快如轻风。
猎犬、战马大概算的上我们那个时代男孩子们的最爱了,我也不例外。于是我加快脚步迎了上去。
我爬上沟往前走的地块叫做庄窝,地块较大,斜斜的一条小路由东北方向直贯西南。我从西南向东北走,那条狗由西北向东南走,我预计着我走到庄窝半道上一定能走在它前方,我想看看这条狗。
太阳停在山尖上,火烧云也没有刚才那么鲜艳夺目了,狗身上沐浴了那层最后的霞光,更加惹得我喜爱。
我终于赶在了它前头,站在道中央,细细地打量起来。它快捷地走来,避开我,方向稍稍偏了点东南,直向桑干河北畔的小孤山。在阳光的映照下,满身呈金黄色,腰身很软,胯部一扭一扭的,像竞走的运动员。
“嗬,这狗,走路咋像个大姑娘?”
我暗自想。它径自向东南方走去,瞅都不瞅我一眼。
看着那么漂亮的一条狗在面前溜走,我忍不住喝了一声,
“嗨!”
这一声不要紧,只见它倏地一下调过身来,不是单单地调身,是那种连头带身带尾巴的大调身,气势赫人。我们距离有个十二三米远,我看不太清它的眼神,但能感觉到那凌厉的凶光。它的面部是凹型的,像恶鬼的脸。我猛地一下惊住了,一股寒气从脚底直窜胸膛,手里不由自主地握紧锄头,一动不敢动地与它对峙。
那是一次没有任何兆头的偶遇,原本满怀着好奇的心瞬间被那张变幻的脸迷惑,震惊,在它与我对视的几秒中,我心弦猛抖,出于本能,我紧紧抓着锄头,不敢退缩,不敢回头……时间仿佛很短暂,又仿佛很漫长,或许就是几十秒,又漫长得像几辈子。在即将落山金色的余晖中,它终于别过脸,又灵巧地转了个身,轻松优雅地离开。霎那间消失在河畔水际线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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