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个拧巴的人,号称重要的不是你喜不喜欢而是能不能获益。
于是,大家追捧张爱玲我也去看张爱玲,
大家说洛丽塔,小王子经典,我也买书去读,
大家说李宗盛有内涵,我就找他的歌听。
最后发现,不喜欢的真的很难强求。
不喜欢的书,强迫十年也没有读完,不喜欢的歌,强迫听完也如同没听。
而喜欢的《傲慢与偏见》看了好几遍,喜欢的五月天循环好几年。
后来,我就不拧巴了,甚至为我和大家喜欢的不一样而窃喜,为大家没发现这儿还有这样一个闪光的人,动听的歌,好看的文章而觉得自己像捡了宝一样。
为什么突然想起了这些,要归功于今天随大流去看了《龙猫》
自诩再烂的片都能看下去的我,整整睡了一个小时,重要剧情全部错过,一睁眼电影结束了——这是我看了近百场电影第一次在影院睡着,嗯,万达的椅子很软很好睡。
倒不是说龙猫不好看,其实是好看的,只是我恰巧对宫崎骏式的动漫,对《秒速五厘米》这种动漫不感兴趣而已。
就像当年大家疯狂热爱的《爱情公寓》,不能说不好,可惜我一集都没兴趣。
大家喜欢的《屌丝男士》更是让我退避三尺,宁愿去看爸爸去哪儿。
这时才突然觉得,既然是这样的宽于待己,就不该那样的严于律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热爱和不喜欢,即使欣赏不来,也该尊重对方的选择。
也许就是那句著名的话: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最后一个小ps:人生真的是阅历越多才越明话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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