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变量

作者: 十六只猴子王 | 来源:发表于2019-03-06 22:38 被阅读0次

    每个变量都有一个类型,声明时变量类型位于变量名前面

    double salary;
    int vacationDays;
    long earthPopulation;
    boolean done;
    
    • 变量名必须是一个以字母开头并由字母或数字构成的序列,大小写敏感。不能出现空格,长度上没有限制
    • 如果想要知道Unicode字符属于java的”字母" ,可以使用Character.isJavaIdentifierStart[isJavaIdentifierPart]检查
      *不可以使用保留字
    • 可以同时声明多个变量int i,j;

    变量初始化

    声明变量之后,必须用赋值语句进行变量的显式初始化

    int vacationDays = 12;
    
    • 声明变量尽可能靠近第一次使用的地方
    • java中不区分变量的声明和定义

    常量

    final表明变量只能被赋值一次,一旦赋值后不能更改,习惯上常量名字使用大写

    • 某个常量可以在一个类的多个方法中使用,将这个变量成为类常量static final设置,类常量定义在main方法外面,声明为public,则其他类中也可以访问
    public static final double CM_PER_INCH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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