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情侣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将获重刑。
人生应该有这样的座右铭: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以违法犯罪获利,劳动最光荣。可是,有一对95后情侣本科毕业后,放弃稳定的工作,在家专门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赚取“快钱”。殊不知,重刑在等着他们。
问1: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取利益,触犯了哪一种罪名?
问2:购买淫秽物品,构成犯罪吗?
问1: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取利益,触犯了哪一种罪名?
答: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一,触犯这个罪名,要以牟利为目的。
也就是说,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而不能是出于其他目的。如果自己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仅仅是为了自己观赏,那是不构成这个罪名的。因为不存在牟利的目的。
第二,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
如果仅仅制作了淫秽物品,定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如果仅仅贩卖淫秽物品,定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如果仅仅传播淫秽物品,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如果既制作、贩卖,又传播淫秽物品,那就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就像这对95后情侣那样,为了牟利,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直接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如果心正,不走歪路,相信他们或许过得很幸福。但现在,他们将面临牢狱之灾,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问2:购买淫秽物品,构成犯罪吗?
答:
购买淫秽物品,并不构成犯罪,而且我国刑法中也没有一个罪名叫做购买淫秽物品牟利罪。但是,如果将买回来的淫秽物品再卖出去,那就有可能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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