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我遇见了她,我的眼圈吐在她脸上,她的雀斑在黄昏的光照下一闪一闪的,她的头发飘荡,像黑色的麦浪。
到达印度的时间是临近半晚。一条窄窄的街道,通往这个地方唯一的一座教堂,去过的人都说这个教堂灵。这次我参加的实验,是走过这唯一的,一条窄窄的街道。
印度很乱,就算是白天也不太有女孩出行,这方面去过的人应该知道,亚洲女孩对于那边的人来说,随便一个普通人都是女神。他们可能会正大光明地抢你的钱,也可能会正大光明地扒你的衣服。帽子爷说“你们几个女孩,谁从这个街道安全无恙地走到教堂,谁就算赢,一万块的奖金啊,谁去”
帽子爷很无聊,精神方面也不怎么正常,他今年五十多岁了,没有老婆孩子,但是他有钱。我看他挺会吹牛逼,加入了他所谓的“实验小组”。没办法,我也很无聊,精神方面也不符合大众,关键是,我还很穷。
既然我写下了这段文字,肯定就是我去了。而且我没死。也没有被扒衣服。
我穿了一条红色的长袖长款连衣裙,没有化妆,连衣裙上只有一个口袋,除此之外一个图案也没有。我不会打架,也没带枪,不是我牛逼,我不怕死在这里,遇到强奸的我就想办法死,我今年刚刚成年,想事情有点点简单。
帽子爷说“真去吗孩子,里面可都是坏蛋,大多数都是男人,要是你运气好的话,能遇见那个三十多岁的女流氓,不过你不要窃喜,我印度兄弟说了,她比那帮男的还狠,要了你的钱,再要了你的命”
“嗯”我说。
面无表情地走进这条窄窄的街道,我的风平浪静好像让他们有点手足无措,我感受到了无数道目光,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话,谁也没有向前一步。
我这样走了半分钟,人群里终于有人靠近我,一步,两步,三步,只要被人发现,就会暴露我其实是个行外小人。
那个男人离我只有十步的时候,一个女人出现在我视线里,鲜红的上衣,皱起眉头看着我,我们对视了三秒,在那个男人靠近我之前,我掠过男人身边走向了她。
混着烟草的这一条,窄窄的街道,墙面也是千疮百孔,炙热的光线不守规矩地穿进来,走向她的时候风在我耳边吹,我看见她笑了,我觉得我打了个胜战。
我走过去搂住她的肩膀,人群里出现各种槽乱的声音,我一句也听不懂。
她的眼神在看我。
“my name is red”我说。
她显得有点开心“Where are you from”
“China”我开始仔细打量起她 是哪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吗?她长得很一般,肤色也是黑黑的,脸上的雀斑让我觉得很可爱,我觉得我占了优势,还有一段时间的路,但我觉得很安全,现在为止没有男人靠近我。
她拿出来一盒我没有见过的烟,从里面抽出️两根,示意我和她一起抽。
这下我觉得有点麻烦。我百分百觉得里面有药,她看着我的脸,我又有点心虚。我从袋子里拿出那盒蓝色的万宝路,也看着她。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处于上方。她接过我的烟,点了一根,把打火机扔掉了。
已经走了一半了。
把烟放在嘴巴里,我走到她的前面,她的表情有点错愕,她的烟点燃了我的烟,红色和黄色错和着,我觉得有点像梦。
一步,两步,三步…
快到尽头了。
我说“My favorite song is the quiet inside”
“I have an mp3 player”她回答
我不再说话。这条路太短了。我们已经走到了尽头。教堂出现在我面前,哪里有两排保安。
我突然不知道怎么办,于是我又看着她。
她有一双漂亮的双眼皮,此刻泪水从她眼睛里流出来,我觉得她好像有话要说,可是我向前跑去。
good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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