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点之比亚迪深陷广告门事件始末,我这个吃瓜群众会持续关注,持续更新的........
从行为动机上,号称“双面李鬼”的李娟,从持续的整个行为过程来看,并没有通过诈骗谋取利益的事实,所以她的作案动机更值得怀疑,也许内部藏有更深的阴谋等。
从实际获利方来看,无疑比亚迪公司是目前案件的最大受益者,首先供应商提供的广告服务已产生,其次比亚迪公司自称不知情,所以没有按合同提供报酬,供应商垫资的11亿元就是比亚迪目前未通过现金流出从而获得的收益。
从目前的证据来看,雨鸿文化的汪晓婷、上海某广告公司的王新以及李娟一同去往深圳,与比亚迪内部员工有所接触,因此比亚迪的完全不知情似乎理由不充分。
从法律角度来说,李娟与供应商签订的广告合同,在供应商善意且不知道李娟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与其签订的合同,实质构成了表见代理,比亚迪同样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不管比亚迪卷入的“广告门”事件是无辜还是另有隐情,它的赔偿责任似乎逃脱不了,另外,如果媒体深挖,会不会有更大的料爆出,吃瓜群众需提高姿势水平,随时接料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