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就是婚姻,那一定不是我想要是樣子。
各自有各自的事業,總是會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互相的指責真是受夠了。
M你怎麼這麼懶,都不做家務。
F怎麼沒有做,剛收拾乾淨了,你又弄亂弄髒了。
M這不就是你該干的嗎?
F怎麼就是我該干的啊,家務也有你一半。
M別人家都是女人做家務
F別人家也有男的全包家務的。各自都有工作,為什麼要我全做呢。我也做了啊。
M你做了還這樣子
F嫌做的不好 你做啊,不然找家政阿姨來做啊
M你就是懶…
F我懶,早飯我做的時候你還沒起,晚飯我做了你也不回來吃…天天瞎忙
M我那是忙事業,你不懂
F那你事業的成果呢
…
現實的問題是做的好不好→誰來做→懶→妻子角色。
似乎是“貧賤夫妻百事哀”,找家政公司的阿姨來做就可以了,然而觀念的不能協調,似乎總是陷入一個怪圈。
以為家是溫馨的港灣,可以相互扶持。結婚后才發現,並沒有什麼改變。都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卻累了。還不如單身自由。自己想做家務就做家務,想收拾就收拾,也不會有人指責。也不用相互計較。
也曾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過離婚,既然不自由,何不相互解脫。適當保持距離才是最美。
自由的呼吸然而離婚對於我來說,意味著三賠。賠掉我最好的年華。相愛時會慶幸“在我最好的年華遇見了你,這是幸福”。婚後的短短幾年我的青春一去不復返,每個女人都最在意的這個。而男人四十一枝花,糟糠之妻換的老公事業的成就而喜新厭舊是人之常情 。再賠是一個老公,如果這個老公的溝通問題無法解決,我又如何面對下一個?還是要一直單身著?回想單身的時候和現在差不多,多了一個人也就是多了一個伴。別人說有了孩子就會好,看看有孩子的負擔更重,照顧孩子的永遠都是女人多餘男人。現在才體會到,對於大部分普通人來說,28歲之前自己的事業和經濟決定了以後的生活方向和生活質量,婚姻並不能有太大改變。婚姻更多的是責任與包容,在瑣碎的爭吵中考驗雙份的底線,找到互動的協商方式。而某些對方的觀念和習慣是不可能改變的,只能相互尊重。其實,相敬如賓,是一種很好的狀態。如《傾城之戀》裡說的,那些情話都講給別人聽了,這才是他心裡已經認定了我這個妻子。情深澤有期待,有期待則有要求,會失望,會不滿。三賠是財產。以前男養女,現在我們收入差不多,平時個花各的。某直男說每個月給老婆500元的零花錢,我想已經是很慷慨的了。男人才是現實的,年薪百萬和老婆也沒什麼關係。或者男人給女人買東西,在男人那裡看來就是莫大的恩賜了。離婚意味著共同財產分割。所以,一般男人對於收入的叫囂,真是沒什麼意義。離婚請律師的也不過是財產分割。離婚的女人都“三賠”啊,這一步真是不想走。
我該怎麼辦?我只想一個人靜靜。我想他也是這麼想的。他是一個感性的人,希望妻子能夠承擔所有的家庭事務,他只拿大事的主意,然後能夠安心的忙於事業。我想男人對於女人的理想,妻子端莊賢惠會過日子,上的廳堂,下的廚房。既是賢妻良母又要心意想通,懂他,最重要的美麗漂亮可愛溫柔有氣質。這樣的女子應該是白骨精變得七仙女。我可不是。
當然我有朋友已經離婚又結婚了,似乎也沒有更舒心多少。男人帶著孩子可以找一個更年輕漂亮的老婆,而二婚的女人未必找的到比現在更好的老公了,因為更好的老公也優先選擇比我更好的人。除非我真的特別好。社會對男人賦予財富事業的壓力,對于女人則是選擇的壓力。
既然現狀是這樣,我想也是老天的安排。修行也是修心,原本溫柔的我不可以因為小事而生氣。要做到心平氣和,有話也好好說。他想吵架,不和他吵,吵架也不算舊賬。分清楚是我做的不好,還是他工作受氣了回家發火。冷戰是逃避,我不會選擇沉默,也不離家出走,雖然分居回復單身日子的念頭不時湧現。不爭,不火,笑一笑。
不希望他有所改變,我知道這樣的希望只是幻想,因為他也想我變成他希望的那個人。這是不可能的。從來都沒有合適不合適的人,只有包容和包容方式合的來的人。他計較,我放下,包袱就在他那裡。我活不成他要的樣子,至少我們都要能找到可以相處的狀態,不然當初也不會走到一起。現在這個婚姻的天平失衡了。離婚則是失重,如果我有勇氣也有能力負擔,我也不想走這一步,因為我不認輸。可以輸給他,輸給愛情,可是不能輸給生活。
如果兩個人不能一起過好,至少我要好好的,其他都也是浮雲。多年以後,再回首,這樣的瑣碎肯定不值一提,甚至記不得。
離婚的理由,一定不是因為吵架引起的感情不和。月滿則虧,盛極必衰。退一步海闊天空,如果還是氣不過,不如就再打掃一遍房間吧。不是給他做,不是給家庭做,是為了給自己順心出氣做。
月牙最美愿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彼此放過。
你還愛我嗎?
如果愛是相伴相守相愛相殺,我想我不愛你。
如果愛是初見時的歡心喜悅,我想曾經愛過。現在如果說實話,我也不知道。
生活不僅僅只有愛情,世界還有更多樂趣意義的所在。
就這樣吧,去北冰洋看白熊跳海捕魚吧,那一定是美好而難忘的。
本文写给有此困惑 的朋友们,不管做何种选择,即使以后会后悔,也要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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