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被偷走了?“
“嗯,我知道这么说很不可思议,但就是被偷走了,呃,或者说被夺走也行,反正都是一回事,硬生生的,嗤啦从你这撕下来一大块,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跟从你身上剔下一块肉来一样,也就是没有那么疼!”
“不是失忆?你确定?”
“你见过有人连续两次在同一个地方失忆吗?”
“……说的也是。”
“喂,你到底能不能行,不行我就去找大师给我驱邪了,朋友说你是专家我才到这来找你的,都跟你说了钱不是问题,稍微拿出点干劲来行不行?”
坐在我眼前的,是一个黢黑的胖子。事务所里暖气充足,只穿着一件长袖T恤的他露出了胸前的金项链和腰间H形状的皮带扣,整个人近乎瘫软在我对面的转椅上,由于情绪激动,此时此刻他的脸颊上泛起了两朵红晕。
在通俗意义上的现实社会中,他无疑是一个成功人士,黑白通吃、多金、甚至有几个彼此熟识,互不干涉的情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如今正在为自己人生中失去的十分钟而烦恼,甚至焦躁。他的名字叫孙功,他不是这些天第一个到我这里来的主顾。
孙功走后,我打开半扇窗户,给自己点了支烟,然后看着埋头做着记录的漾漾。
“第八个了,这已经是。”漾漾一边运笔如飞,一边头也不抬的跟我说。
“啊,是啊,早知道这么麻烦,我就不接了。只是听这些人吐槽,我就已经觉得自己的气要被耗尽了。”
“不行,答应了别人的事,还是要好好做到。”漾漾抬起头来瞪着我,“稍微拿出点干劲来吧!”
除了经常喜欢学一些讨厌的人说话这一点,她其实是个无可挑剔的姑娘。
大约半个月之前,有朋友介绍一位客人来到事务所寻求帮助,那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如四月樱花般的雪从早上开始就沸沸扬扬的下个不停,喧腾了一个冬天的城市也因此总算得以暂时冷却下来。等到了午后,目力所及之处尽皆茫茫一片,楼下的街道上也没有了往日令人心浮气躁的汽车鸣笛声,寂静正从积雪下面令人欣喜的崭露出头角来。在这难得的片刻安宁里,我迎来了这起事件的第一个委托人。
那是一个面容精致,却神色张皇的女人,她的眼神中透露出强烈的自卑与不安,而这并不应该出现在一个这种年纪、这身打扮的女人身上,聊过之后我才知道,这一切都源自于她生命中“被偷走”的那二十分钟。
“那种感觉就像,你是一个不完整的人。”斟酌了许久之后,她怯生生地说,“我这么说您恐怕很难理解,但是确实是偷走而不是失忆或是别的,这种‘被偷走’的感觉非常强烈,强烈到当我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容易就会发现自己跟他们不一样,就好像跟他们比起来我是一个有缺陷的人……”
“不完整?只是没办法想起那二十分钟而已,应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吧,你看,我就不记得十分钟前自己在做什么,但这并没有任何影响,不是吗?”
“你当然记不起来,因为那时候你在打瞌睡。”漾漾抱着杯热气腾腾的茶,一边看着窗外的雪,一边淡淡的插了句嘴。
我一时间语滞,只好尴尬的轻咳了一声。
“所以我才跟您说,这绝不是失忆!”好在,我的委托人并没有在意漾漾的话,而是继续对我努力解释着自己的现状,“因为我自己曾经经历过这种情况,别说二十分钟,有时候忙起来,我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昨天一天都做过些什么。但这次是不一样的,我敢肯定,是有什么人或者什么降头,从我这里把那二十分钟夺走了,那是我的二十分钟,就算是被我自己遗忘了,那也是我的!但是谁也没有资格和权力从我这里抢走它,您能明白这种感觉吗?!我现在觉得自己心里有一个好大的口子,怎么样都填不满。我的生活、我的工作,现在全都糟透了,求求您一定帮帮我,我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再这样下去,我会疯掉的!”
她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我不得不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对她进行安抚。终于,在不知做了多少次“一定会竭尽全力”的保证之后,她才稍微放下心来,并起身告辞。
我站直身子,一直目送她走出事务所的大门,然后精疲力尽的重新跌回到椅子上,感觉自己似乎把这辈子要说的话都一股脑儿讲完了。
“是个女强人吧?在她手底下做事的人一定很可怜。”漾漾望着事务所的门口,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惋惜还是感慨。
“被夺走的二十分钟……”我在纸上写下这次委托的事件名称及编号,然后在上面一笔一笔的画着圈。
“你有看到吗?”漾漾突然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右手一直使劲攥着衣服的下摆,被这么揉搓,回去估计都很难熨平了,唉,这么好的料子,这么好的牌子,可惜了。”
“能让一个这样的女人紧张到这种程度,看来的确遇到的问题不小。”
“说不定会是件很棘手的事情。要接吗?”
我走到窗前,打开半扇窗子,然后给自己点了支烟。
“这是今年冬天的初雪吧?”我把口中的烟吹进窗外漫天飞舞的雪花里,然后看着它们盘桓一阵,又消散的杳无踪迹,“第一场雪就搞这么大的阵仗,这个城市,真是越来越让人摸不透了。”
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竟然会不止一个。
在之后的半个月里,我在事务所一共接待了八位委托人,每一个都声称自己的时间“被偷走了”。从黑白两道通吃的暴发户、事业有成的女强人,到出租车司机、还在读书的大学生,八名受害者身份、职业都完全不同,除了都认识我那个奇怪而又热心肠的朋友之外,他们没有丝毫的共同点。
我不仅十分佩服那位朋友的人脉之广。当然,一个人认识的人越多,就越会带来很多麻烦。在这半个月里,我花费了大量时间来梳理、汇总从这几位委托人身上得来的信息,以及倾听他们日渐积累的牢骚和怨气。终于,在第九位委托人登门之前,我忍无可忍的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之后我要针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因此事务所谢绝一切来访,叫他无论如何都不要再把人带来这里,将来有了结果,会一并告知。
同时,我让漾漾打印了一张写着“主人外出,谢绝来访”的纸条贴在事务所大门上,如此双重保险之下,才终于清净了许多。
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停当,在一个空气凌冽、阳光静好的冬日清晨,我和漾漾缓步走在这个城市五环外一处狭窄的小路上,开始了对这起事件的第一次正式调查。
尽管八位委托人本身并不存在什么共同点,但是从先前的接触中却不难发现,这起事件中每个人的遭遇都有着诸多相似之处。首先,事发地点都在户外;其次,所有人的记忆都是突然出现了空白。在后来与我的交流过程中,他们回忆说就像突然失了一下神,然后就发现中间的这段时间“被拿走了”,而失神之前与失神之后,他们所处的位置却并没有发生变化,即使不在原地,最多也不过移动了100米的距离。也就是说,他们失去记忆之前所在的地方,就是第一事发现场。当然,另外一个共同点就是,所有人都十分笃定的告诉我,他们的时间是被“偷走的”;而在这之后,每个人的情绪也都出现了问题,焦躁、自卑、惊慌无措、难以与他人正常相处。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断言自己的时间是被“偷走”的,似乎他们自己会有一种无法说清的感应,不过这一点现在看来已经不再重要。
除此之外,所有人失去的时间,都没有超过三十分钟。所以不管“偷走”他们时间的是什么,似乎这当中也并没有太深的敌意。然而,这其中也存在一个特例,就是孙功,他是八个人当中唯一一个接连两次时间“被偷走”的人。
“人么,还真是蛮奇怪的。”躲在厚厚的围巾里面,漾漾轻声细气的发着感慨。
“为什么这么说?”
“十分钟、二十分钟的,平常也不会注意吧,好多人浪费和虚度的又何止是这点时间,几年、几十年都有,可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却又矫情起来了。”
“这个,倒也可以理解,人总会有一些奇怪的占有欲。就像很多人会拿钱去做一些无谓的事情,但是你要让他捐出去或者被小偷偷走,他大概也会是一副踩了尾巴的模样吧。”
漾漾吃吃的笑了一阵,然后说,“不过,我还真想知道这个‘小偷’是什么样的,就这么十分钟、二十分钟的从别人那里拿走,一点都不大气,该是有多无聊。”
“这就已经够瞧了。”我叹了口气,“其实倒是可以理解那些人的感受,自己的时间,即使是虚度掉,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这些虚度和浪费本身也是他们人生的一部分;但是被这样草率的拿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其实重要的不是拿走,而是剥夺了他们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对自我和周遭的世界拥有支配权,是人类这种生物施加给自己的终极错觉,这其中哪怕出现了一丁点的断层,都会让他们苦心构筑的人生难以为继。真相总是残酷的。”
“如果是你,也会这样吗?”
“恐怕会更糟。”
“所以啊,人类,真的是很脆弱也很奇怪的生物。”
“不要总是学别人说话,一点都不可爱。”我没好气的说。
八个受害者的出事地点尽管不在同一处,但是从地图上来看,相隔却也不是很远,最远的两条街道也不过是一个人步行一小时以内的距离。因此,这也就更加让我相信这是一起蓄意事件,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偷”是人还是别的什么,但是很明显,他有着自己的活动和猎食范围。所以,我坚信如果把所有委托人当时走过的路再走一遭,就一定会有所发现;而现在这条路,就是第一个委托人的事件现场。
这是一条老街,街道两侧栽满了树木,如果是夏季,想必可以看到郁郁葱葱的树叶遮蔽着烈日。只是这个季节树叶已经脱落殆尽,只留下干枯的枝桠刺向天际,那股奋不顾身的劲头,就像是一个个前仆后继挑战风车的骑士。那位已经丧失自信的女强人的家就住在这条道路的拐角处,我在路旁的人行道上慢悠悠的走着,一边用脚踢着地面上的碎冰,一边想象着事发当天的情形。
忙碌了一天的女人快步行走在回家的路上,冬日的黄昏尤其清冷,昏黄的路灯流淌着孤寂的光,这让她巴不得一步就跨进家门,窝进柔软的沙发里,隔绝掉外面的烦恼和寒冷。然而就在这种时候,突然发生了什么,或是遇到了什么,让她停下脚步,紧跟着,自己人生中的二十分钟就此消失不见。信手拈来的二十分钟,随意抛弃的二十分钟,此时此刻,却成了无比重要的二十分钟。
她到底看到了什么?不仅是她,那个出租车司机、还在读大学的女孩,还有那个整个人宛如一头人熊的孙功,他们又看到了什么?
并不算长的街道很快就走到了尽头,然而这一路上什么都没有发生。为了以防自己已经中招却并不知情,我好好回想了一下一路走来的情形,却并没有发现自己脑袋里有什么异常。我回头看着漾漾,她也一脸肯定的摇了摇头。正午的阳光比早上又刺眼了些,在这条街道上,终究还是一无所获。
之后,我们又去另外七个委托人的出事地点走了一遭,同样也没有发现任何不同寻常之处。眼见一天的时间已经过去,夜幕开始低垂,我和漾漾站在一根路灯下面,后者正满脸不甘的使劲盯着我看。从路灯上倾泻下来的暗黄色灯光将她全身都笼罩起来,看得我一阵恍惚。对视了一会儿之后,我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
“就算你这样看着我,嫌犯也不会跑到我们面前来。况且,到现在连是人还是别的什么都闹不清楚。”
“那,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我不开心。”我仿佛看到漾漾的怒气一直冲到了头上,就像烧开了一壶水,蒸汽正欢腾地向上顶着壶盖。的确,白白溜达了一天却什么结果都没有,又是在这么冷的时节,恐怕任谁都会心有不甘。我再次不由自主的叹了口气。
“办法倒也不是没有,只是都是笨办法。”
“笨办法总比没有办法要好。”
无奈之下,我只好开始布置接下来的调查计划。办法有两个,一是接下来的一周里,把这八个出事地点来来回回多走几遭,仔细观察,查找它们之间的共同点;第二个,则是寻访附近的人,看有没有谁恰好目击到事件发生的瞬间。如我所说,这是笨到不能再笨的办法,因为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不说,而且这两项工作都存在着太多的偶然因素。
“好,就按你说的办。”漾漾却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之后,我和漾漾做了分工,心细如尘的她去寻找这八处事发地点的共同点,而我则拿着八位受害人的照片,四处去打听有没有人目击过事件发生的瞬间。一番折腾下来,我这里收获不小,基本上附近每个人家里的八卦多少都知道了一点,还有退休大妈们成吨奉上的牢骚和诅咒。最主要的是,通过大妈们的观察和分析,我得知了孙功情人们的数量——十八个情人,这一点,恐怕他自己都搞不清楚。至于事件目击者的调查,如果你也一连几天都被困在大妈们七嘴八舌的抱怨和小道消息里,就会发现无论什么都已经不再重要。
至于漾漾,当她向我汇报调查成果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句话:
“我的天!”
两本厚厚的记事本,几百张照片,还有八个事发地点街道和附近小区的资料乃至建筑图纸,甚至还有地下排污管道的分布图,当她把这些东西摞在我办公桌上的时候,我的视线完全被这堆厚厚的纸挡了起来,所以除了上面那句话,我确实也说不出别的什么来。
事件地点的共同之处,如果说无法寻找到第一目击者,那么恐怕这也就成了最后的办法。因为既然事件本身存在共性,那么事发现场的某些共同点,或许就会成为揭开真相的关键线索。然而,看着桌上浩如烟海的这一堆东西,我决定采取更有效率的做法。
“你觉得,有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我问漾漾。
“我辛辛苦苦整理了这么久,你连看都不看。”漾漾愤怒的看着我。
我用两根手指拈起其中一个记事本,然后翻了两页。
“所有事发地点都是年头偏长的老街,而且排水管道老化。嗯,我觉得我们可以给市政府打个电话,帮当地的市民改善一下生活,当然人家听不听你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看完了,那么……”我把胳膊支在这堆纸上,盯着她,“你觉得,有没有什么应当特别注意的地方?”
漾漾叹了口气,从桌上迅速翻找出十几张别着红色便签的照片,然后递到我的手里。
拍摄照片的地点,自然是这八个事发现场。所有照片上都拍到了同一个人。这个人身形高大,穿着破旧的风衣,头上还戴着圆顶礼帽,因为礼帽压的很低,所以照片上看不清他的模样。在这十几张照片里,他或者蹲在地上,或者倚在路灯下面,在他的面前,无一例外都放着一个小碗。
“一个……乞丐?”
漾漾点点头。
“你觉得他很可疑?”
漾漾再次点点头。
心细的女孩,直觉总是很准。这也是我让她去调查事件现场共同点的原因。事实上,当我看到照片上的这个人时,就已经几乎可以锁定他就是嫌疑人了。因为这个人身上,散发着一种非常奇怪的气质。
“一般性的原因就不说了,这一周里,他在八个事发地点都出现过,只是我们调查的第一天恰好跟他错开了而已。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打扮成这样的乞丐,他从不主动伸手问人要钱,而且你注意了么,他的碗一直都是空的。这一个星期里,没有人给过他一分钱。最关键的是,”漾漾又是一通翻找,然后翻出了几张别着绿色便签的照片。“他的碗,样子很怪,一看就不是普通的货色。”
我接过照片,照片上近距离拍到了那个人的碗。那是一个木制的小碗,形状极不规则,歪歪斜斜,碗口也磨损的厉害,但即便是我这个外行人,也能看出它的材质绝非一般,而且这个歪歪扭扭的形状,恐怕也是出于艺术上的故意设计。
“一个乞丐,怎么可能会拿这样的碗?”漾漾语气坚定的说。
“嗯,一个不像乞丐的乞丐,而且恰好出现在了事件发生的地方……”
“一定有问题。”
“的确有好好接触一下的必要。”
第二天的黄昏,在第三位委托人所住的小区外面的街道上,我终于见到了这位古怪的乞丐。八分之一的几率才能遇到他,但是中途又不能放弃,这一天我过得并不容易。
我没有带上漾漾,从之前她敢冒险去拍摄那个木碗的照片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个不知危险为何物的姑娘。对方是一个可能拥有可怕能力的人,如果当时不慎暴露,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所以,像是当面交锋这种情况,果然还是要轮到男人出场。当然,这也花了我不少唇舌和气力,要说服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并不是个简单的事情。
我没有急于上前打搅这个乞丐,而是躲在一棵树下,一边给自己点了支烟,一边观察着他。跟照片里一样,他今天也仍然穿着破旧的灰色风衣,戴着一个压的很低的圆顶礼帽,兴许是由于天气越来越冷,脖子上还围着一条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围巾。他在路灯下面席地而坐,两条胳膊分别搭在两个膝盖上,看不清是睡着了还是醒着,那个样式奇怪的木碗就放在他的面前,碗里面空空如也。
如漾漾所说,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但也绝不像是一个“小偷”那么简单。在他的身上,我嗅不到任何危险气息,恰恰相反,却能意外的感受到一种平和。昏黄的灯光笼罩在这个人身上,如同暗夜里海上的灯塔;夜色中的老街上人来人往,我却觉得仿佛唯独我和他是确实存在的,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宛如雾中看花。
眼看着手里的烟燃烧殆尽,我裹了裹衣服,决定穿过马路到他跟前去。此时此刻,事件什么的已然不再重要,驱使我的,其实是我对这个人愈加旺盛的好奇。毕竟,做这一行的初衷,就是因为会遇到很多有趣的事情,那些掩盖在庸碌现实之下的,这个奇异城市的本来面目。
我走到离他只有五步的地方停下,然后蹲下来,我想看清楚那个帽子下面到底是一张怎样的脸,但是终归还是失败了。这个仿佛睡着的乞丐微微动了动,然后把两手平身,抻了个大大的懒腰,接着用手把帽檐又往下压了压。
“终于还是来了啊。”他说。是个大约中年男人的声音,浑厚沙哑,如同夕阳黄沙。
“啊,路过这里看到这个碗不错,所以忍不住过来看一下。”我说。
乞丐轻声笑了起来。
“这个借口倒是不坏,浑身上下,就这个碗值钱了。但是你也应该知道的吧,我不是个普通的人,所以你说谎我是知道的哟,年轻人。”
听到他这么说,我也不禁笑了起来。
“这下可麻烦了,那么,你已经知道我为什么来了?”
“大概能猜的八九不离十吧,前几天你们的小姑娘天天跟着我,又是拍照又是写写画画,忙活的够呛。今天,这是本尊上门了么?只是,你打算怎么对付我?”
“不不不,没有这个意思”,我连忙摆手,“就是比较好奇而已。而且,那几个人,已经要疯了啊,总不能这么眼睁睁的看着。”
“喔?你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承蒙夸奖。”
“唉,戏法被戳破,就只好罢手了。我们走吧。”乞丐从地上站起来。
“去哪儿?”我一头雾水的跟着站起来。
“去请我喝一杯,我可是没有钱的,因为我真的是个乞丐。”
说完,他拿起脚下的碗,慢悠悠的兀自向前走去。
在一个城市接近五环的地方寻找酒吧并不容易,但好在找到了就可以不用挑,因为基本上人不多,适合平心静气的聊天。
他给自己要了瓶伏特加,也没有加冰,就这么自斟自饮。我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个名副其实的酒鬼,只好默默的点了杯“教父”,小口小口的陪着。
“哦,那个女人,性格还是蛮强势的,但是那一天,我看到她在抱着电话哭,跟我说,她在工作上捅了一个特别大的篓子,自己没办法原谅自己。呵呵,其实有多大的关系呢?人总是会无端的去放大此时此刻的感受,尤其是那些不好的,其实三五年以后再回来看,无非是漫长人生中的一次小小变奏而已。我就把这个碗放到她面前,问她:想忘掉这个麻烦吗?给我一个硬币就好了。喏,她拿了枚一块钱的硬币出来,后来的事,你就知道了。”
半瓶伏特加下肚,我还没有问,他就开始讲起来。
“那个……还在上学的小姑娘,有个男朋友,还有个已经成家的男人也喜欢她,那天,我看着她跟那个老男人吵了一架。爱情这种东西,简直会让人变得无可救药,你说这是不应该的,哼,这个世上,又有什么是应该的呢?所以,我就问她,你要不要忘掉这段不愉快?然后,大概你也知道了。”
乞丐喝了口酒,继续说:“你知道最逗的事儿是什么吗?是有一个暴发户,给自己找了十几个情人。”
“十八个。”我插了一句嘴。
“这你都知道?”乞丐惊讶的看着我。
我做了一个“我也不想知道”的表情,然后跟他碰了碰杯子,一想起那些大妈们,我就觉得很忧伤。
“呵呵,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个小子,那天他其中的三个情人在他们家楼下打罗圈架,四邻八舍的人全都围在一边看着,最后十分钟,他来了,他一来,场面就更热闹了。后来我跟他说,你……给我个硬币,我就把你这最闹心的十分钟拿走。他看着我,你猜他怎么说?他说:一个不够,给你俩。呵呵呵。”
“所以,你接连两次拿走了他的时间?”
“说来也巧,第二天,换了几个女人,在同样的地方又闹了一出。索性,我就一起拿走了。拿了钱,要办事。”
“你还真是……挺有职业道德的。”我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言语。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他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然后又给自己倒满。
“所以他们的时间就是这么被你拿走的?给你一个硬币?”
“要得到他们本人的同意。硬币只是代表他们同意的信物。”
“那为什么,时间被拿走之后,他们反而变成了那副模样?也未见得比之前开心到哪儿去。”
“因为拿走的不只是时间,还有一小部分灵魂。你觉得是什么构成了现实世界,又是什么构成了一个人的完整灵魂?是时间,此时此刻,彼时彼刻,那时那刻,从生来到死去,连续不断的时间,以及你在每一秒所做出的选择,构成了你完整的人生;所有人的人生,组成了人类的现实世界,拿掉时间,就意味着切割掉了相应的一部分灵魂,甚至与之有关的因果;人生,以及你们信以为真的这个现实世界,都会发生你无法预见、也无法感知的震动和变化。所以不适应是必然的,不过过一段时间,慢慢也就习惯了。人类是适应性最强的动物,就像病毒一样。”
“那些时间和……他们的记忆,去了哪里?”
乞丐放下酒杯,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他们的记忆,会一直活在我的脑袋里,至于时间么,年轻人,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活了多久了。”
“你是说,你一直靠着从这些人那里拿取时间来活着?”
“是的,十分钟、二十分钟,他们不在意的,想要忘记的时间,让我的寿命得以延续。”
我一时间语滞,因为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邪恶的行为。毕竟表面看来,这个人只是在废物利用而已。
“其实啊,我早就该死了。”他说,“只是有些东西就像是鸦片一样,会上瘾,当然我指的不是这些时间,而是他们的记忆。”
“这我倒是不理解,脑子里装上这么多人的记忆,会很容易迷失掉自我,搞不好真正想要记住的东西反而会被它们挤掉。”
他喝了口酒,双眼迷离的看着吧台后面忙碌的服务生,却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晚上的时候,看到窗户外面,那些高楼和平房里亮着的灯光,你有没有过一种很期待的感觉?”
“没想过这个问题,应该……不会吧,能期待什么?”
“我会,我会想象在那些窗户里,我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别人的生活、别处的生活,总之只要不是自己的生活,都让我期待。”
“对别人的生活充满期待,这个……倒也是人之常情。”我说。仔细想想,平日里的确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一边羡慕着他人,一边怨恨着自己。但事实上,又有谁的人生不是韶华易逝,苦难长存。
“就像鸦片一样,会上瘾,所以那么多人的记忆在我这里,就等于是我在经历着他们的人生,即使这些记忆可能在他们看来都不怎么愉快,但仍然让我觉得快乐,因为那是我从未有过的生活。”
他的眼睛里有了一瞬间的亮光,但旋即又黯淡下去。
突然间,我们彼此都沉默了,只是静静的喝着自己的酒,偶尔碰一下杯子。酒吧里在放着Radiohead的《Creep》,让这个夜晚显得极不真实。
“那……”良久的沉默之后,我说,“之后,还要继续吗?我突然并不想阻止你了。但是这样的话,又觉得不太好。”
乞丐突然轻松地笑了起来。
“早就说过了,戏法既然被戳破,就只好罢手了。”
“所以?”
“不会再这么干了,而且会把这八个人的记忆还回去,你是为了这八个人来的吧?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足够了,如果能这样的话,实在感激不尽。只是……对你不会有影响吗?”
乞丐再次笑了起来,这一次笑的很是爽朗。
“你还真是个有意思的人,已经很久没有跟人这么好好聊过天了,认识你很高兴!小友。”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在说过这些话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酒吧。而当我回过神来,想要起身去追他的时候,却看到那只木碗被留在了那瓶已经喝光的伏特加旁边。
“或许,这样也好。”我对自己说。只不过有些遗憾的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清他长的什么样子。
第二天,回到事务所,这只木碗被我当做礼物送给了漾漾,然后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给她讲了一个关于“偷时间的乞丐”的故事。
几天后,我的朋友带来了那八位委托人恢复如常的消息,和一笔不菲的佣金。
然而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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