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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载掉所有的喜好,最后,拾起了你

卸载掉所有的喜好,最后,拾起了你

作者: 肆鱼 | 来源:发表于2017-10-23 11:03 被阅读0次

    前几日和同事聊天,她说要买一个带毛绒玩偶的暖水袋,但只有兔子和熊两种选择,她果断的选择了熊,我说这个兔子的脸不好看,但是身材好,趴着睡觉应该会很舒服,她毅然决然选择了熊,虽然熊,也没比兔子好看多少。

    理由很简单,她说她喜欢熊,特别喜欢熊,她有好多的熊,所以,不论这个水袋熊好看与否,她都会选熊。后来她补充说,她还特别喜欢史迪奇,那个星际宝贝。

    看着年轻漂亮的她,我点点头,浅浅的笑了笑。

    其实,我只大她一岁而已。

    曾经,我也很喜欢熊,也很喜欢史迪奇。

    但为什么,现在,不那么喜欢了呢?

    如果坚持了某种喜欢,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 ?

    人生已过三十载,喜欢过很多的东西,也放弃过很多的东西,有益的,无益的。

    喜欢过许多的卡通人物,喜欢过很多个偶像明星,喜欢画画,喜欢摄影,喜欢写作,喜欢独处,喜欢感悟,喜欢沉思,喜欢触景生情。

    渐渐地,似乎这些喜欢,变的不那么重要了。

    慢慢地,人也变得无趣。

    有一天坐出租车,我坐在副驾驶位,车窗开着,我把头靠近窗口,拖着下巴看着天空,好美的云。

    车子走走停停,旁边的车辆,有的开着窗,有的关着,我看着旁边的车子,突然萌生了一个桥段,男孩女孩初见的桥段。

    反复思量,觉得,这样的邂逅,真是一个美好的开始。

    八月末的某一天,我终于把这样的一个“开始”,开始了

    我开启了我的写作之旅,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一个月的时间,写了50章节10万余字。

    在这期间,从简单的写,到慢慢学会揣摩,有几天,甚至觉得身体被掏空,我开始研究写作技巧,让文字读起来,不那么无色无味。

    思路枯竭的时候,我会反复的从头读起,顺便修改重读后觉得干涩的句子和部分情节。

    这样每天都写作的日子,让我觉得空前的充实。

    我突然有了想要发表的念头,不经意间,发现了你——简书。

    来到简书,看到了许多的文章,这些文章,有的是技术贴,可以为你解决各个领域的难题,有的是情感路线,抒发自己的所见所闻,看着大家不俗的文笔,我胆怯了,我的文字,差的远呢!

    我把自己的小说发到了日记本里,反正也不会有人看到,就当是计字器了,就是这样不自信的心态。

    后来,我发现很多人,都是从默默无闻开始,一点点建立起来的。

    我不应该看不起自己,凡事,都是从零开始。

    用写作和阅读充实自己,希望一年后的今天,能够看到自己的改变。

    不问初心,不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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