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即使很久以后,
当我偶尔想起,仍然会沉浸其中,
然后感慨这如梦一般的历历在目,恍如昨日。
合肥,七年前的冬天,在一个新开的程序员培训班外,我和磊子在刺骨的寒风中初次见面。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年的雪下的很大,他丑的出奇。
好在我从不以貌取人,几番接触,我们都敏锐的发现了彼此臭味相投。同时他作为拥有一定技术基础的前辈,对我整个的学习过程起到了重要的碾压和打击作用。他常自言道,他于我,是灯塔一般的存在。
当时的我们,奋发且不知疲倦,我们立志要成为一个牛逼的程序员,要在代码的敲击声中,闪耀出光芒。
培训期满,夏至未至。有意思的是,培训班在我们走后便停办了。我曾一度幻想着它只是为了我们这几个人而存在,使命达成即悄然离场。几近周折,我们也终于在不同城市有了着落。
离开后,我和磊子始终保持着联系,直到第三年,才又都先后的来到上海。不过此时,我仍追逐在成为牛逼程序员的道路上,他却转而去做了产品经理,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讲,很不理解。
对于这件事,他总是试图要我相信,他就是那个被时代选中的人,是那个注定要去改变互联网教育界的人,他真怕让这个世界等的太久。每当话到此时,他定要眉头紧锁一番,仿佛天降大任,舍他其谁。我一边点头,一边极尽诚恳的,投去我赞许和鼓励的眼神。信你妹。
说起在上海后的首次碰面,我至今记忆犹新。那天下班后,我站在五角场的沃尔玛门口,远远的看见马路对面有个人正嗞咧着嘴,朝我挥着手,我恍惚间愣了一下,再一看,是他,是他,就是他,小磊吒。
他顶着一个桃型板寸头,身穿一套黑色正装,脚踩一双晃眼的皮鞋,就差再打个领带。此情此景,使我忍不住的重新打量了下自己,毕竟我是从公司穿着大裤头和拖鞋来的,我真想扭头就走。
一番寒暄,相见甚欢。杯酒过后,我终究还是没有忍住的,对他吐露了我最无情的鄙夷和唾弃。我说,你变了,要知道,打扮成这样的你,是不配和我一起走这条街上的。
他笑了笑,还故作了一下深沉。他将双手在胸前比划着,对我说,这是他全部的家当。又指着头,对我说,总监剪,五十八元,他说,长这么大还从没剪过这么贵的头,问我,你看值吗。
空气一时安静,就像默契突如其来。我回过神来,答之,值。我说,像你这么粗糙的长相,哪里是普通理发师所能驾驭的,快快告诉我地址在哪,下回我也去。
老实说,他长得比我丑,但这又不能等同于我比他长的帅,我不能恬不知耻。尽管如此,这已让我在他面前很有优越感。他不以为然,总拿身高和气质将我碾压说事。的确,他比我高,我一米六八,他一米六九,这是无法争辩的事实。
在上海这些年,我们每周一聚。我们常去附近的大学里打会篮球,然后去同样的饭馆,点同样的菜,喝同样的酒。这样的状态,伴随了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上的种种变化,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习惯。
那天,饭桌上,他大概来了兴致,突然对我说,要不我们来谈一谈人生和理想吧。
我说,你滚蛋。
他说,你严肃一点。
我说,我只想着好好的挣点钱。
他问,那有钱了呢。
我一时语塞。回想起年少时,总对外面的世界怀揣着各种想象,常常梦见自己在山水之间自由的放荡,还会把要环游世界这样的大话挂在嘴边。
他一听后,用手往桌子上猛的一拍,对我说,要不我们去走一回川藏线。我愣了一下。问他,你要去洗涤心灵吗。他瞪了我一眼,去洗涤个狗屁的心灵,去洗个脚还差不多。只是老听别人说,也想去看看。
我动心了,用手往桌子上猛的一拍,对他说,谁不去谁是孙子。那天,我们喝了好多酒,酒瓶堆满了整个桌子,喝到很晚,被老板娘几番送客。我们谈了好多的人生和理想,还有女人。
在我们恍恍惚惚的走出饭馆时,他突然又嗞咧着嘴,对我说,你有没有感觉不够尽兴啊,要不我们这会去外滩兜个风吧。我说,你他妈的有病。
那天的最后,凌晨的一点钟。有两个傻逼的身影,在外滩江边的冷风中瑟瑟发抖。
转眼数年,激情磨灭许多,纵然再谈起人生和理想,仍会心有不甘。我们开始越来越多的关心起了房价,关心起了蔬菜和粮食。而就在怎么也跑不赢的时间里,他的肚腩已日益显现,我虽自诩气质犹存,却再经不起熬上一个夜。
不久前,他同相识一年多的女友在老家办了婚礼,我去做了伴郎。说起婚礼,他似乎早早就和司仪打好了招呼,免去了那些经典的催泪环节。
宾客们只管随好份子钱,然后便坐上席去埋头吃了起来,而相比给台上的一对新人送去祝福,他们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上完最后一道菜,倒也默契。
在上海的去留问题,我们讨论已久。这座城市的温暖和冰冷都是极端的分明,人群在穿梭中躁动着心跳,又在夜色中彷徨着活法。
磊子说,他很犹豫。如果留下来,但对那之后的生活,想想都让他感到紧张甚至害怕,他不想那样。他摇头苦笑着,说他终于成了那些被撵走人中的一个。
上海于他,终不是归人。
深秋过后,初冬已渐来临。我立在这人来车往的繁华路口,看向这座城市流动的平静与汹涌,脑中一下子浮现起那年我们走在川藏线上的蓝天和白云,想起了我乍见布宫时的满心触动与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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