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
前几天耿马的客户找到公司来,要求退还他在2020年4月交的两万元品牌保证金。
合同里写明了经营期限满两年,此笔款是可以退的。但店铺装修完,他在头两个月正常提货之后就没有继续销售我们的品牌。
也就是说虽然挂着我们品牌的门头满两年,但实际一年半时间都没有从我们这里拿过货,这算是正常经营吗?
可因为我们并没有在合同里规定每月的提货数量,他也就有了退款的理由。
最后,纵然王总不情愿,还是给他补了两万的货。
通过这件事,我提出了一个建议:以后业务签合同,必须注明经销商若是连续三个月不提货,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装修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此事我再三和王总讲过,让他在业务会议上交代下去。
他讲没讲,我不清楚。但今天一个新合同,我一看还是老样子,甚至更离谱,装修保证金都不用交。
唉,真是头疼,难道去年的惨痛经历都忘了吗?
去年一个客户,公司无条件给他装修,做了两个月之后就被别的品牌撬掉了,搞笑的是客户门头被换,业务员毫不知情,也不知这市场是怎么跑的。
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提醒王总,于是给他发了条信息:“王总,去年农大装修,没交保证金,做了几个月门头说换就换,这次这个客户又不交,我们风险有点大啊!”
我话说得比较委婉,我猜王总也看到了信息,但他没回。
我真是有点不明白,明明走过一条同样的路,一脚踩在坑里头,摔的头破血流,这次怎么还能无动于衷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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