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8号晚上,厦门思明区东浦路上的一家餐厅来了一伙客人。他们进了预定的包厢,点了价值2759元的酒菜,大快朵颐后,他们喊来一个人,然后相继离开,最后只留下最后进来的那个人。
最后到来的颜先生却不肯做冤大头。他分辨说,订包厢的林某通知他过来谈生意。席间,他只是喝了几瓶啤酒和几口剩菜。即使要买单,也应该承担自己吃掉的部分。于是,饭店将颜先生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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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葩的案件!林某等8个人一顿饭消费了2759元,人均345元!看来是新冠病毒疫情把他们憋坏了,赶紧跑出来狠造一顿!可是馋嘴了自己买单啊,居然想出来如此无耻的路数坑害颜先生。简直就是八个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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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餐厅很可能也有问题,有意无意的成为这位林某的帮凶。如果按照餐厅老板的逻辑,客人在快吃完饭的时候,从外面找一个叫花子。岂不是大家都可以堂而皇之的逃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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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老板最后选择了民事诉讼,而不是报警。是不是觉得不够五千元达不到立案的条件?
这位颜先生介绍了他和林某认识的过程,他曾因无证驾驶进过拘留所,在那里认识了林某。这位林某应该不是什么好鸟!离开拘留所后,颜先生和林某很少联系。没想到,好容易联系一次却是被买单。
这位林某很可能就是一个诈骗犯,一个格局不大的诈骗犯。几个月前,我看到一个奇葩的案子。一名青年男子背着包跑到派出所,要求查一下他是不是被通缉了。警官以为遇到了精神病,却还是向他要了身份证。一查不得了,真的是网上通缉犯!这名男子好像已经知道了他的结局,背包里带了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就像是到派出所度假来了。
其实,像颜先生的案子不难解决。直接选择报警,警官协调不成后,把林某再关回派出所就是了。至于餐厅的饭费,应该不是颜先生考虑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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