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最近饱受大家热议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本以为,徐峥饰演的勇哥会因舍利取义、救死扶伤而被无罪释放,可最终他仍然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这不禁引发了我的思考,究竟药神罪在哪里?究竟药神的罪该不该被原谅或纠责?
在卖药之初,电影大幅度渲染了程勇家庭的困境,为他开始走私卖药赚钱埋下了伏笔。他以一千元一瓶的价格卖药,虽然比合法药四万元一瓶的天价低了很多,但是,他仍然是以盈利为目的,以走私为手段,他的初衷并不是为了病人,而是为了一己私利。以至于在面对竞争对手与法律的威胁时,他选择了解散与放弃。他不仅触犯了法律,还违背了人民的利益,如此来讲,他的罪是应判的,他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药神的罪可是后来剧情又发生了大反转。程勇的生活本已与违法走私卖药脱轨,可面对故友的困境与求助,面对大批因吃不起药而只能默默等死的病人,他选择了放弃当前稳定的事业与儿子的抚养权,以五百元完全不盈利甚至于最后自己贴钱的价格卖药。是,他这么做仍然触犯了法律,可是,他有罪吗?电影中的小黄毛死去时,他哭诉而又悲愤地咆哮:他只是为了活命,他有什么罪?他有什么罪!是啊?到底有罪吗?面对警察的逼迫与追问,买药吃药的病人一个泄露的字也不说,可见他有罪吗?他让无数病人吃上了好药,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他有罪吗?他让与自己有过节的警察与对手反过来帮助自己,他在被押去监狱时整条街的病人来目送自己,他到底有罪吗?法律无情人有情,他的罪是美好的,是令人感动的,是可以被原谅的。
同时,在关注电影中的这些小人物时,我们也应关注电影背后所呈现的社会现实。药神的罪之所以被引发,被原谅,追根溯源还是社会体制出现了问题。为什么急需药的药价高的那样离谱?为什么没钱的病人得不到相应的救助?为什么真正便宜有用的好药被拒之门外?为什么那些真正为社会做贡献的人却被所谓的正义唾弃?这些都应被引起广泛的关注,从而使我们国家的法律与体制得到更好的完善。
药神的罪药神究竟有罪无罪以及罪孽的深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我只希望,药神的罪能够启示国家,启示社会,启示我们每个人,我们需要正义,我们需要改变,我们需要的,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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