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那个女尼是不是真的出家人,只知道她的那种“募捐”方式应该是不允许的。尼姑采用的方式是利用了人的“互惠心理”,先是免费送你东西,如果你收下了,再诱使你捐款,多数人在收了人家的东西之后,会在心理上感到亏欠了对方,一旦对方提出要求,便会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尼姑便成功了。
“互惠心理”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心理,甚至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把它奉为准则。我常常看到有些同事,在得知其他同事家中有什么红白喜事之时,要先查看一下自己的记录本,看看本上的记录才能决定是否随礼和随多少。我曾经因为闺女上大学时,一位好友送来了“贺礼”,当好友的孩子考上大学时,我也同样奉上了等价的礼物,结果被好友好一番数落,说我这样就是“礼尚往来”,是不尊重我们之间的友谊,搞得我一头雾水,不仅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更是糊涂了“礼尚往来”这个词到底是褒是贬了。
后来,我还是多少懂得了朋友的心理,“礼尚往来”是普通人之间的交往准则,更是商人之间的交易原则,它是“市侩”的,是不适用于朋友之间交往的。反过来说,如果是为了“礼尚往来”的互惠原则去交友,那就大可不必了,还不如不来往的好。比如,无意中你参加了一次宴请,席中有你的好友也有你不喜欢的人,但是我们的交往都是讲究“礼尚往来”的,所以,在席中我定下了下次由我做东的邀请,然后,接着下一次又由我不喜欢的人请客,出于尊重对方,我还必须要参加,就这样,大家进入到了一个死循环里。我想,这样的饭局大家可能都参加过,也可能都为此烦恼过,试想一下,这样的饭局吃着能舒心吗?
互惠原则作为商场上的交易原则当然是必须的,但用于感情的交往中难免会让人感到尴尬,会让人误会是一种交换或买卖,让当事人怀疑友情的不纯粹。就连电视剧中的大贪官都懂得,“交易是交易,感情是感情。”交易时你少他一分钱他都不干,他重起情谊来你送他一条烟他都觉得你是在骂他,是没拿他当朋友。
是不是有些奇怪有些微妙,在人的心目中“感情是无价的”,是不能用来交易的,另一方面,人是不希望自己亏欠别人的,只不过哪一种情况下适用于哪一种心理别人是说不清的。
这种互惠原理常被用于商业促销上,我和同事曾被拉去免费吃过一顿饭,原来人家的目的是为了卖锅,当我们吃了人家的饭而又不想买锅时,一个个就像做了什么坏事,头都不敢抬起。我们在超市或在旅游土特产品商店里,也常常会被热情地邀请免费品尝食物,旅程中也常常会被安排免费品茶等项目,他们的目的和原理也都和那些女尼“化缘”是一样的。当然了,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它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变相的敲诈”,就如那些巧于钻营的人,专门挖出某些领导的“喜好或软肋”,然后投其所好,先让领导“亏欠”你的,然后再牵制领导为自己所用,那些意志不够坚定的“贪官腐败分子”固然可恶,引领导“下水”的那些人同样罪不可赦,所以,“行贿与受贿”同样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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