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离婚30天冷静期”,“冷静期”能适宜所有要离婚的家庭吗?答案是否定的:
1、比离婚更需要冷静的,是结婚
近年来,中国离婚率逐年攀升,其中,90后在离婚率中占重要比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青年男女冲动型的婚姻态度,形成闪婚闪离的快餐式婚姻;
二是没有调节好恋爱和结婚的状态和相处模式;尤其是女性,在结婚后没有及时进入婚姻状态,而一直沉浸在恋爱阶段的二人世界。
所以,相比离婚,结婚才更需要有冷静期,让双方认真考虑清楚,想明白了再结婚,而不是轻易结婚又离婚。
2、暴力、婚变等客观因素,不需要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不适合家庭暴力、婚变等客观性的婚姻:
比如有家庭暴力的婚姻,离婚冷静期只会加剧施暴、虐待的发生,让弱的一方陷入绝境。
比如婚变的家庭,一方当事人会利用这离婚冷静期的30天,毁灭婚变证据、转移或变卖财产、伪造债务等,让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财务。
因此,离婚冷静期在这些存在客观问题的婚姻面前,不仅不能维护婚姻,而且会让原本弱势的当事人,处于不利地位。
总而言之,离婚冷静期虽然能维护一部分家庭的和谐,但这种政策并不能适用于每个要离婚的家庭。
要想降低离婚率,与其在离婚上设限,不如提高结婚门槛,从源头上防止一些离婚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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