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居简出,终身未娶,过着单调机械的学者生活,没有生活,没有事件。”这些都是关于这位伟大哲学家的刻板印象,事实上康德虽然终身从未踏出过柯尼斯堡,但生活并不单调,他有着丰富的社交生活,经常邀请朋友共进晚餐,在社交场合也称得上活跃;至于婚姻,我们只能说生活充满了偶然,他曾经差一点就进入婚姻。曼弗雷德·库恩撰写的《康德传》做了不少描述,当然这都是题外话。
美国著名学者贝克记录了美国哲学界流传甚广的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
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调和
康德哲学的这种地位在于他“识别出并超越所处时代哲学中的两个具有支配地位的传统,即唯理论和经验论,分别以莱布尼茨和休谟为主要代表。”唯理论相信事物的基本性质可以通过理性来发现,按照充足理由律,每一物必须有一个充分的原因,宇宙万物仅凭理性本身即可认识,无需借助感性经验;经验论则包含两个重要原理,所有的知识和概念必然来自于感觉经验,所有我们直接感觉到的东西只是我们自己的观念。康德相信二者的僵局源于它们应用了某些相同的基本假定,拒斥这些假定就可打破僵局。
康德的著作主要包括《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第一批判告诉我们,我们生活在一个机械的时空世界中;第二批判则告诉我们,我们是自由的、道德的存在者;对科学和道德之间的调和是在第三批判中进行。
在先验感性论和先验分析论中,康德建立起他的非经验论者的经验理论,有关知识和经验的积极的理论;在先验辩证论中,他显示出这一理论是如何挖掉唯理论形而上学的基础的,即理性并不是无所不能。
经验论的问题在于没有考虑经验的必然的结构特征,即在经验之上存在着某种先天的东西,它是任何可能经验的必要条件。唯理论则源于它们没有认识到“先验观念论”,先验的范畴只能运用于经验世界。康德的超越之处在于:经验既需要直观又需要概念,“直观无概念则盲,概念无直观则空,”二者缺一不可,因为没有概念的感觉材料和感官印象只是一些混乱的杂多,无法构成一个经验知识;而概念如果除去在经验中所起的作用外没有真正的意义,只能成为思维游戏。
感性的先天形式是时空,知性的先天形式是范畴,理性没有先天形式,理性的观念不是经验的必要条件。
“统觉的先验统一”是经验的一种形式化特征,它提供经验的条件,使所有经验成为可能。但它不是经验的对象,因此这个“我”区别于唯理论者笛卡尔的“我思”,后者认为“我思”是可以经验的实体的存在。
因果性
康德对于休谟怀疑论的反驳集中在因果性方面。“休谟之叉”体现休谟在三个层面对因果关系的责难:
第一,因果关系的范围。关于“任何事物都有一原因”的主张是无法证明的。它既不能通过观察被经验地证明,因为无人可观察所有事物;也不能通过理性被证明,因为该主张不是一个分析的真理。
其次,因果关系的本质。我们所知觉到的只是前后相随的事物,而知觉不到它们之间的关系。任何两个事物在逻辑上是各自独立的,它们之间并无逻辑联系而是彼此分离的。
第三,运用因果关系进行推理。我们看到在过去A总是为B所伴随,便断定下一个A也将有B伴随,这种归纳推理方式之正当性永远不可能被证明,因为没有逻辑的必然性。
康德三叉戟式的回答:
第一,所有事物只要在“世界必须服从经验的必要条件(即先验观念论)”这个前提下,它们的产生就都是有原因的,事物没有原因就不能被经验到,因果关系是任何经验的必要条件。
第二,一个原因概念乃是一个变化概念,变化依据规律或法则发生,因此不同于习惯性联想。
第三,因为因果法则远不止是经验的个别概括,自然将会保持齐一。自然必须以类似法则的方式行事,因此归纳推理有时也会起作用。当归纳推理遵循因果规律性时,它们就能使我们成功地预见事物的发生。
幻相如何产生
理性的本性就是“寻求对任何事物作出完全的解释。因此,它追求无条件者——无条件者不依赖任何别的条件。希望世界应该服从于这个无条件者的要求是错误的。这个要求是不可能的,因为无条件者不是一个可能经验的对象。因而,在现象界中没有事物能够满足这一要求。这样,纯粹理性的理念就跨越了感觉的限制。依据康德,这就产生了一个幻相,即便在它已被揭示之后,它仍继续欺骗我们,因为这个幻相是理性不可避免的产物。”
“理性寻求一个完全的解释并没有错,错误在于它假定了世界中有什么事物能符合这种寻求。我们宁可把理性的理念看作是引导我们的探询的原则,错误在于假定这些指导性的原则是经验构成性的且为我们提供关于世界的先天知识。”
谬误推理和二律背反都是源于理性的僭妄和越界。
第一个二律背反: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起始,在空间上有限;反题——世界在时间上没有起始,在空间上无限。
二者都预设了一个空洞的无条件者的存在(先验实在论),但无条件者不可能被经验到(先验观念论),譬如我们可以思维一个上帝,但不可能认识上帝,它在经验之外。因此上帝究竟创造了一个有限的还是无限的世界都只是一个空洞的观念。“我们不能把无穷的探索任务当作是探索无穷的任务。”
对自由和决定论的调和就是要求我们具备现象和本体两种看待世界的眼光,它们是看待同一事物的两种方式。作为自然或现象界的一员,我们的行为是被因果决定的;但作为本体存在者,我们不属于时空的现象界,我们把自身看作是自由的。
将自由作为本体在思辨理性中是空洞的,只是作为一种理念,为思辨理性起到调节性作用,让它追求一个整体和大全;但在实践理性即道德领域,自由获得了实在性,它仍然不可认识,但通过实践行为获得了不同的意义。
《判断力批判》要解决一个属于本体的道德律如何作用到处于机械世界中的感情和行为上的问题,它假设自然仿佛是有目的的,“仿佛”是第三批判的关键词。
“如果我们用目的论的眼光看待自然,我们将会把自然视作易于服从道德的现象化而且也是美的。……我们应该用这种眼光看待自然,因为美感给我们这样的希望:道德是可以现象化的,我们在世界之美中有了道德的旨趣。……不仅说美里面有道德旨趣,康德还认为美象征了道德上的善。美是要求关于合目的的形式的观念。这种形式观念需要本体意志的观念。美的事物是善的象征,因美的观念要求一个关于本体意志的假设,这个本体意志设计出自然,使自然对于具有我们这样认识能力的生命是可理解的。因为一个意志应该被看作是道德上是善的,通过类比,自然美象征了这种善。”
通过现象和本体的眼光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康德哲学,同时避免如果存在两个世界(现象的世界和本体的世界)造成的不一致(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之间)。只存在一个世界,由因果决定的物理世界,但我们可以用自由的观念看待这个世界。
这仿佛是说,当我作为“现象的我”做出各种行为时,作为“本体的我”高悬在头顶上空一米的位置审视着前者。“举头三尺有神明”并不是说有个外在的神灵随时准备警告和惩罚我的不当、不义行为,而是说手拿法杖的就是作为“本体的我”。这种设想仿佛康德给我们的馈赠:你完全能够凭借理性做出正当之事,因为理性随时在发挥着作用,随时在进行着批判。理性的批判表明,能够自我批判的精神是极为可贵和极其值得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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