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出台《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下发《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两份征求意见稿都提到了“银行存管属地化”,怎么理解这个属地化呢?
还拿聚宝村来举栗子:
李寡妇想借钱,王老头想投资,村长做中介,开钱庄的刘老大(也就是银行啦)来做资金存管。于是大家皆大欢喜。隔壁村饱饭村也想搞这么一套,于是饱饭村的村长找到钱庄刘老大,也想让他做资金存管。
注意!!!刘老大没有在饱饭村开分店,于是按照存管地属化的要求,刘老大就不能接这个活!
#深圳征求意见稿原文#
明确网贷平台必须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平台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
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基于监管的便利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考虑,方便调用存管数据或进行相关调查,此外,还可以避免出现个别银行垄断互金平台存管的现象。
然而:
全国目前共有网贷平台1782家,签定或上线资金存管的平台共有196家,占比不足10%;其中超60家平台是非属地银行存管。
真是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小编也有一些想说的。
第一,是否进行“存管属地化”从业务本质来看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都是将网贷平台的资金由银行负责管理,已达到保护用户资金安全的目的。
第二,目前银行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拿到授权,监管层完全可以实现异地调去企业流水,并不妨碍检查工作。绝大多数银行的存管技术和业务团队都在总行,即使在本地有网点,也只是提供一个窗口,负责接洽业务而已,不一定能达到监管所要求的效果。
第三,银行存管并没有行业统一的技术对接规范,从市场化角度而言,网贷平台更愿意选择与有经验、费用低的银行合作上线资金存管系统,因为这样不仅能够缩减由于系统开发造成的时间成本,更能减少企业的资金成本。
出台监管细则是为了净化网贷行业,目前来看效果已初见成效,而有些平台也积极拥抱监管,不惜耗费人力物力率先完成银行资金存管。
而一个“存管地属化”,就要把这些拥护监管的平台打回原形,岂不把平台当猴耍?
更换存管系统需要高昂费用,至少也要3个月时间,更重要的是,若属地银行不能支持平台的产品运作,将严重影响业务的开展。
网贷行业依旧处在波涛汹涌之中,到底是一刀切?还是有所区别对待,我们静观其变吧。
不说了,搬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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