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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吗,足矣

爱过吗,足矣

作者: 一米颺光v | 来源:发表于2017-09-27 01:21 被阅读0次
爱过吗,足矣

常常想,一个人如果有两次青春期,世界会是什么样的?

应该会很疯狂吧。

上学的时候,住在我下铺的哥们是一个“小白脸”。

说他是小白脸是因为他真的很白。那怕他四天不洗脸,依然很白。

学校的生活是枯燥无趣的,每天就那么多事,每天就那样瞎忧瞎虑。

我们每天下学回去玩“三国杀”,一块吹吹牛逼,直到熄灯。

他则不然,每天早出晚归,和他女朋友泡在一起,将恩爱秀的无处不在,已经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空间朋友圈被我们集体封蔽,里面除了他和对象的照片,一无他有。

或许有,我们不知道。

他常说:“做个情场老手,谁的青春不风流。”

抱着这一理念他在四处沾花惹草之后,终于遇到了红颜知己。

他发誓一定要追到她。

此后他就仿佛变了一个人,每天上课不迟到,下课第一个跑,积极发言,天天向上。

女孩叫星星,曾经专门送过他一个幸运瓶,里面装满了她亲手做的小星星,并且说什么时候想她了,就晃晃这个瓶子,她便会出现在他面前。

我们忍着浑身的鸡皮疙瘩,表示了怀疑。

他急了,拿出来瓶子就晃,结果把瓶子扔到了宿管老师脚下,星星铺满了地板。

宿管老师据说从来没有那么生气,扬言要报警,居然有学生要谋杀自己!

我们与星星的交集并不多,再次见到她已经是他们分手好久之后了。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们在餐厅偶遇,便坐了下来。

“最近怎么样?越来越漂亮了哦!”我努力缓解尴尬。

“还好吧,比以前强多了。”她倒是满不在乎。

“哦对了,李凯说让我把那个瓶子还给你,还有一句‘对不起’。”

“咳,这都猴年马月的事了,你转告他,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不要总是提了,何况那时候我们都年轻,就当是青春犯下的一个错误吧。”

我汗,女人真是不可小觑啊!

“额,那。。”

“那个瓶子不是早就碎了吗?哪又冒出来一个?”

“啊?”我一惊,正紧张地想着对策,忽然一声“尖椒肉丝盖饭!”穿过空气,我立马跑了过去。

苍天保佑,阿姨您每天都健康快乐!

等我再走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回到宿舍,我就把李凯胖揍了一顿,一宿舍大老爷们折星星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丫的人早就知道了!

耻辱,这是耻辱啊。

鉴于实在受不了他优美的嗓音,且每日必歌,歌必夜半。我们一致要求他:我们睡觉之前,不许他出现。

他出离愤怒,严正抗议。

我们给了他三秒钟思考时间。

他欣然接受。

以德服人,善莫大焉。

消失了近一个多月后,他突然回来了。

那是一个血色残阳,秋色残凋的午后,我们刚吃完饭回来,看到他在床上躺着,谁也没有理会。

第二天,第三天,依旧如此。

于是我们忍不住了。

我走过去将他扒拉醒了。

“干嘛。。”

“兄弟,你睡了三天了。”

“别拦我!”

“。。我们害怕。”

当晚,他吃掉了我们半个礼拜的伙食费。一边打嗝一边痛哭流涕,向我们诉说了他的凄美爱情故事。

这是他第一次失恋。

只可惜,不是最后一次。

此后,他以俩礼拜一个月的速度疯狂的换了N个女朋友。

并开始堕落自我以换来精神上的快感。

说N个是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有多少,反正最惨的是一个礼拜被甩了两次。

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顿时有一种罪恶感,你丫这是失恋啊!

“老板,十串腰子!多辣,少盐,越吃越甜!”

“别,”他摆着手“别要了。”

“老板,一打啤酒!”我看着他,“喝点吗?”

“啊?行!”

其实我俩酒量都不咋地,但那天,我们状态极佳,都远远超了标。

朦胧中我毫不掩饰地嘲笑了他:“李凯,你丫这名起的好,这不就是离开吗?活该被人踹,哈哈...”

“啊哈哈!对哦!这他娘的我说老子总是倒霉呢!”他努力镇定着自己的嘴巴。

“你小子有艳福啊!”我瞪着眼冲他喊,“你知道哥几个多羡慕你吗?可你他妈的不知道珍惜!天天就知道他妈聊骚耍浪,拿自己当什么?你真以为你是情场小王子啊!”印象中我好像给了他一拳。

再有记忆已经是清晨了,宿舍里没人,奇怪了,一翻身看到了一张纸条:“阳,哥们实在弄不醒你,所以就由你睡吧,今天考试,哥们不能不去了,谢谢昨晚的款待,今晚校外二度酒吧,我请客,不见不散。

                    爱你。”

该死。。。

无论我如何解释敷衍,最终还是补考了事。

夜景下的大学城霓虹闪烁,静谧祥和,青春洋溢,到处都是年轻的影子。

我与他坐在酒吧靠窗的位置,从这可以看到外面来往穿梭的汽车。

我看着满脸堆笑快乐出花来的他,又愤怒又无奈。

“你把我害死了!”

“阳哥,不提了不提了,今天我是特意来赔罪的,嘿嘿,马上要放假了,你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回家吧。”

“我有一个好地方你去不去?”他很神秘的说。

“别扯了,你还有事吗,我还得回去复习呢,这地方真吵。”不经意间,我撇到了窗外星星正挎着一个男人的胳膊,做着扭捏之态。

我赶忙把头转过来,对他说:“那个,咱走吧,你点东西了吗?”

“这么着急干嘛?”他一抬头,就把话截住了,脸上一阵红白不定,阴晴圆缺。

窗外的风景,很美,窗外的人,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候。

愣了一会,他回头对我说:“阳哥!我他妈的忘带钱啦!”

再之后没多久,新学期不到两个月他就辍学了。

按他的说法是:老子读书简直玷污了自己。

直到我有一天看到他妈妈指挥着搬家公司拉满了一卡车的东西,缓缓远去。

我以为他读不下去,或是没钱。

原来他是没了理由。没了青春的自由。

我约他撸串耍酒,他没有来,只是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明天要去南方打工了,后会有期。

紧接着,又一条:如果可以,替我照顾一下静静,和你自己。

静静,我倒是想静静的静一静。你倒是告诉我她是谁啊?!

在这之后,上学,下学,放假,毕业。

终于,各自的青春要画上句号了,不论圆满与否,我们都即将开始新的生活。

同学们大都四散分离,各自挥洒着汗与泪,努力的创造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生活。

一晃几年过去了,几年来,酒桌上的人变了又变,身边的人变了又变。

有一件事,应该没变。不出我所料,李凯又被甩了。

什么静静,她还借了我二百块钱呢!

自从毕业之后,一个班的人就没有聚齐过,虽然也搞同学聚会什么的,但大多数时候都是几个班委和爱凑热闹的几个积极分子在群里大呼小叫,每次来的人寥寥无几。

我想,可能最齐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罢。

那时候拿挥霍当青春,而现在,只好用怀念以补过。

错失多了,人就会变得矫情起来。什么都要计较。

一天恰逢歇班前夕,忽然一个陌生号码打来了电话,我不接他也不挂。于是我打算打发走了事。

“喂,你好。”

“哈喽!”

“您是不是打错了?”我客气的回。

“错你个锤子,我是李凯。”

“哦!你啊!你丫现在混得咋样了?在哪呢?”

“别废话了,市里新开了一家酒吧,我请你,不见不散。”

“哎...!!”你大爷我去哪找你不见不散。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古人诚不欺我。

当年的小混混现在西服革履,背头墨镜,名表金链,颇有点黑大哥的味道,我惊讶的半天没说出来一句话。

他倒有点不好意思了,连忙说老同学见面,不要搞这些,我还是我,你永远是我阳哥!

“可以的啊!你是不是抢银行了?”

“去去去,别乱说,我只不过做点小生意现在。”

“佩服佩服!”

“哎,妈的真是没有富贵命,这地方真他娘的别扭,咱们去吃烧烤吧?”

他开着他的豪车带着我兜了好大一阵子的风,直到我不好意思再让他开下去了才停在了一家烧烤摊门口,下车一瞧,熟悉啊!

这不就是当年耽误我学业的那个摊子吗?

一进门我就嚷上了:“老板!十串腰子!多辣少盐,越吃越甜!”

“咱们今天,喝点?”

“喝!”

那晚虽然一再控制,却还是喝的飘飘然,醉懵懵的。

我记得他给我说:“阳哥,你们都以为星星是我的初恋吗?怎么会,我有一个高中同学,那才是我的初恋。我们相约好,考到一起,不弃不离。可世事总是这样,难以捉摸,高考前一个月,她跟我分了手,跟了一个富二代。妈的老子喜欢了她三年多,真是瞎了我的狗眼。

我高考失利,所以才上了职专。

后来听说富二代又把她甩了,哈哈,这就是报应。

她也挺惨,大着肚子还要干活,结果流产了。

遇到星星之前,我曾以为我的爱情已经死了,她和我说一个人总要有点不堪回首的过去,否则怎么样才算青春呢?

我追到她之后,发现她身上有初恋的感觉。”

我暗笑:“去你妈的,恶心死老子。”

他点着一颗烟接着说道:“后来,我们分手了。她也是跟着一个富二代走的,并且毕业就打算结婚了。”

“再后来。。”

我们把酒杯举起,落下,后来干脆直接怼瓶子,高声唱着,大声笑着,肆无忌惮。

“做个情场老手,谁的青春不风流!哈哈哈……”

我问他交了这么多女朋友,爱过她们吗?

他思考了一下,说:“爱过,起码爱过星星,还有她。”

爱过就够了,不是吗?

那晚我们喝完酒就那么沿着马路走出去了好远。最后倒在了校门口。

据说是他的现任女朋友,也是他未婚妻过来把我们弄走的。

往事就好比寒冬里吹来的一阵风,带来片片雪花,洒落满地,将世界装饰的夺目闪闪,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丝情趣。

爱它的人欢呼雀跃,不爱的人坐在窗下看雪。

在婚礼上,他笑的很灿烂。

事后,他又一次烂醉如泥。

他悄悄告诉我:他娶了他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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