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说:在烟雾袅然升腾之时候若还找不到灵感,便可考虑另谋他业了。在夜里大口的吞云吐雾是令人生厌的,特别是清晨一开口,嗓子眼里翻涌而出的残留的烟味,怕是空气也会因此惊扰。
抽烟不过是前几天的事,仿佛不抽上几根人生都会留下遗憾。看着有位同事吸烟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他的的确确是在享受烟在肺里肆意妄为的感觉:眉头在深吸的一瞬间皱起黄土高原般的苍茫,如同沟壑,自然而然。眼神空漠,却若有所思的望着前方山包上独立夕阳的老树。即使树影斑斑犹如血染也不为所动,即使大雁在天际哀嚎,扑棱孤独的翅膀也看不出他的表情有丝毫变化。浓稠的烟从他口中缓和流出,变淡,变灰,仿佛烟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不忍割舍。烟雾扯开空气弥漫,他又翻动手指,看了看指尖细长的烟,用食指轻磕烟嘴,火红的烟头碾着烟草,一丝一丝,甚至能听见滋滋声响。烟灰凝望烟雾,落地轻盈。他的目光随着烟灰走向孤独的道路。便是他让我对抽烟产生了兴趣,不过到此为止了。
迄今他是我见过最引人入胜的吸烟者,也是个地地道道的混蛋。那日晌午我俩虽未吸烟却有一段甚为混蛋的对话。我俩躺在小车上,无所事事的望着棚顶。
“其实我是个变态分子”他笑红了脸。
“怎么说”
“我向一个女孩要了三根阴毛”他看了看我,毫无忌讳。
我一时无言以对
“她是我女朋友,无话不说的那种。就是太听话了,让干嘛干嘛,有点生厌”
说完他掏出一张纸条喃喃读了起来。大体上说女孩想念他了。纸条里包了三根阴毛。
她是个好女孩。我险些脱口而出“她是不是挺好的”
他摇摇头“其实我征服了好几个女孩,彻彻底底的那种”
“比如说哪方面的征服?”
“床上征服”
“她就在乎你那玩意儿”
“从身体到灵魂的征服,现在想想真是挺混蛋的,想方设法整哭她们,不为别的,她们的确让人生厌,除了撒娇什么都不会,不是我想结婚的对象”
“我也觉得你是个混蛋,大多数人都是混蛋”我们就这样盯着棚顶放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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