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亲子关系(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1、父母与孩子的关系
1.1父母与孩子的施与受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的序位是第一位的,即父母施与,孩子接受 。父母会把他们从他们父母那里接受的东西和他们作为伴侣从对方那里接受的东西给予孩子。孩子首先接受他们的父母作为其父母,其次接受父母给予他们的一切。
每一位受者都必须心怀敬意地接受他得到的礼物,以及赠予他礼物的施者。受者将礼物捧在光下,直到它们发出光芒,这光芒会反过来落到施者身上。
在家族中有一个顺序,如同施与受一样,按照早晚自上而下排列。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施与受,除了父母如他们所是以及他们所给予的之外,他们还有一些作为奖赏所获得的或者作为损失所承担的东西,这些是属于他们个人的,孩子只能间接地参与这些,父母不允许且不可以将这些给孩子。因为在这里,每个人都是自己幸福的缔造者。
1.2孩子应该跟谁?
在离婚时,孩子最好 由更尊重对方的父母一方来抚养。最好的情形是父母二人都在孩子身上尊重并爱着对方,哪怕他们分开。
2、孩子与父母的关系
2.1对生命的敬畏
一个生命并不取决于他父母是什么样子。当孩子接受生命,他接受的生命不仅仅来自父母,也是从久远的地方传来的。因此所有的父母都 是对 人。从这外角度出发,根本就叫不存在更好的父母和更差的父母——存在的只有父母。
内在拒绝父母、谴责父母的人,他是对生命的丰盛关闭了心门,他只接受了一部分。尽管如此,每个人还是通过父母成为一种特定的样子。
我们无法选择父母。为了能够真正成长,我们必须赞同这个联结着我们生命的地点(我们的父母)。生命都是纯净、真实的。
2.2接受
属于爱的序位还有:父母给出怎样的生命,孩子就接受怎样的生命,全盘接受;他必须赞同父母如他们所是,没有任何其他的愿望,也没有对抗或恐惧。
成功做到这些的人会以纯净的方式对待自己,他对自己的认知是正确且完整的。
拒绝父母的人,也在拒绝自己,相应地他们在自我实现的路上会感受到困难、盲目和空虚。
“我接受一切——带着爱”
“我已经获得了很多,足够了。我带着它过我的生活”
“剩下 我自己来”
“现在我给你们安宁”
3、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按时间先后顺序的序位。
施者曾受,受者必施。
受者必须心怀敬意地接纳得到的礼物和施者。
4、僭越
如果一个人违反了施与受的序位, 那么他通常会用失败和走下坡路来重重地惩罚自己,但他并不知晓这个过错和这当中的关联。
在爱面前,灵魂中有一种平衡感在运行着,它协助着序位与爱。
对序位的判断能力就是智慧,带着爱随之而来的,就是谦卑。
有个朋友曾参与过家排的活动,以前我们曾聊到过,只是当时,我不知那是什么。读着书,想起这些,我与朋友联系,他说了自己参与家排活动的几次经历,当过代表,进到那个场域,便不再是自己,行为也如所代表的人,具有他的特征;当作案主,找到了自己问题的根源所在。朋友对这种不可名说的强大的力量是心生敬畏的。
又重读了上周所学的内容,再想到自己心中的无助甚至恐惧,突然释然了,只是更加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因为自己的行为不仅影响到自己,更会影响到后代,甚至是若干代之后。
知道父母不是自己选择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对父母也更多了几分体谅与心疼,但年少无知的时期,也曾对父母有不满,海灵格告诉我们,我们从父母那里接受生命的同时,也要接受父母如其所是,只有这样, 我们的生活才是富足的,我们的认知也才完整且平衡的。因为父母是我们的根,是我们的生命来源之处,我们要对此心怀敬意、要谦卑地接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