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

作者: 董大力的阿拉蕾 | 来源:发表于2017-06-05 22:27 被阅读0次
    我错了

    有时候爱到极限的歌是迟迟不愿拿出来分享的,有种奇怪的保护欲。只怕别人把它当成过眼云烟,只怕有人看轻它。

    听着王菲在《催眠》中唱到:“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上,冰淇淋流泪。”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很多事情第一次才最洒脱。

    比如第一次坐过山车,第一次去夜店,第一次喝酒,第一次和喜欢的人牵手,又比如第一次没皮没脸的喜欢一个人,哪一个不是既刺激又难忘啊。

    没有感觉了,这似乎是很多感情的通病,因为它包括所有,哪怕是喜新厌旧。

    悲观点说,“第一次”就像一个瞬间动词,开始了,就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结束。

    于是在快餐式爱情当中,哪管有多喜欢,先把爱做了再说。结果副作用像魔咒一般,即便再爱,也难熬三个月。明明是深情的人,最终却看似绝情。

    有时候会想,对一个人感兴趣可以维持多久?科学家说,就三个月,因为你的多巴胺顶多给你三个月的快乐,之后就是你的责任心耐心之类的了。

    虽然多巴胺也可以靠吃辣来激发...

    电影《前任攻略》里说过:“你结婚的那个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

    很少有人可以陪你走完一辈子的路。大部分人,只是与你共同走过短暂的某一程。此时此刻,你们或许已经不再联络,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又或许你们已经相忘江湖,决定做对方的过客。

    有些人走进你的生命只是为了证明你们没有缘分,你是不是心里也有一个念念不忘的“三个月”呢。

    老一辈的人认为,坏掉的东西是可以修好的,但是更多人倾向于坏掉的东西直接扔掉。所以一段感情能不能超过三个月,走到尽头,就看你是有着修修补补的念头,还是有一颗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心态了。

    也许是因为看的故事多了,喜欢总结一些大道理,所以喜欢写字的人总是容易被当做情感导师。

    我经常和闺蜜聊天,聊聊各自的恋情,明明不想再见的人,好像总在身边,挥之不去。不想提起的人,总是不经意的成为话题。

    无论一个人谈过多少次恋爱,知道多少恋爱道理,指导过多少情感问题都好,当遇到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时,还是会被打回原形,变成一个手足无措不懂爱情的人。

    一个人爱你是真的,想和你好好相处是真的,但还是会常常不小心和你闹矛盾,也是真的。

    我认为维持一段爱需要很多东西,其中一个是勇气,而勇气就是认准了一条道走到黑,到了我才知道,确实黑了。

    如果是真的爱我,希望你别在半道就转身了,没到最后,你怎么知道前路是明是暗,是喜是悲。

    如果是真的在乎,一句“我错了”其实也没那么难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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