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唐·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平仄格式,仄仄平平平仄仄,独是入声字,第三个字异平仄不论,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个字每,第三个字佳都出律了,在一三两个位置可以平仄不论,也可以看成上拗下救吧?节是入声字。平平仄仄平平仄,兄在第三个字,可平可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插里入声字。韵脚“亲、人”在上平十一真韵。大约王维这时还年轻,对平仄格律要求感觉不是很高。
我不知道十七岁的王维怎么会有这么强烈的思乡之情?年轻人不是应该象李白那样“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或者像郑智化的歌词里唱的“总以为地球就踩在脚下,年纪轻轻要浪迹天涯。”漂泊半生的我,年轻时也少有乡愁,只有人到中年后,才体会到“每逢佳节倍思亲”。
注释
九月九日:即重阳节。古以九为阳数,故曰重阳。
忆:想念。
山东:王维迁居于蒲县(今山西永济市),在函谷关与华山以东,所以称山东。
异乡:他乡、外乡。
为异客:作他乡的客人。
佳节:美好的节日。
登高:古有重阳节登高的风俗。
茱萸(zhūyú):是指吴茱萸。为芸香科植物吴茱萸的近成熟果实。《本草纲目》吴茱萸【集解】苏颂引周处《风土记》云:“俗尚九月九日谓之上九,茱萸到此日气烈熟色赤,可折其房以插头,云辟恶气御冬。”又《续齐谐记》云:“汝南桓景随费长房学道,长房谓曰:‘九月九日,汝家有灾厄,宜令急去,各作绛囊盛茱萸以系臂上,登高饮菊花酒,此祸可消。’景如其言,举家登高山,夕还,见鸡犬牛羊一时暴死。长房闻之曰:‘此代之矣。’故人至此日,登高饮酒,戴茱萸囊,由此尔。”由此可见,王维诗中的茱萸,当是指吴茱萸。
赏析
这首王维少年时期创作的抒情小诗,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写得非常朴素。但这首诗却有着强烈的打动人心的力量,尤其是对作客他乡的人们。这种力量,首先来自它的朴质、深厚和高度的概括。
王维家居蒲州,在华山之东,所以题称“忆山东兄弟”。写这首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
“独在异乡为异客”,开篇一句写出了诗人在异乡的孤独之感。诗人在这短短的一句话中用了一个“独”、两个“异”字,可见诗人在外强烈的异地作客之感,在外越是孤独,诗人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之情就越强烈。在当时封建社会里,交通闭塞,人们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地域之间的往来较少,所以不同地方的人们在风土人情、生活习惯、语言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诗人离开生活多年的家乡到异地生活,自然感到陌生而孤单。诗人平淡地叙述自己身在异乡,但是其中却包含着诗人质朴的思想感情。
如果说平日里思乡之情可能不是感到那么强烈,那么,诗人“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是亲人们团聚的日子,大家在一起畅谈欢笑,而现在呢,诗人只身客居异地,在代表团圆的节日里不禁想到了家乡里的人和事、山和水等诗人在家乡时的美好回忆,种种回忆触发诗人无限的思乡之情,并且越想越思念,以致于一发不可收拾。这句写得自然质朴,如娓娓道来,也写出了许多在外漂泊游子的真切感受,很具有代表性。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遥知兄弟登高处”,诗人从直抒胸臆,转笔写到自己对亲人团聚的联想,遥想兄弟们在重阳佳节登上高山,身上插着茱萸,该是多么的快乐。如果诗人单单是想到亲人们的欢乐,倒可以缓解诗人的思乡之情,但是,诗人在最后写到“遍插茱萸少一人”,原来诗人想到的不是欢乐,而是自己没有在家乡和亲人们欢度佳节,所以亲人在插茱萸时也会发现少了一个人,这样亲人们肯定会思念我的。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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