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说的吃瓜,吃西瓜。西瓜一直是余最爱的水果。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本是不值得说的。但吃瓜的感受描述出来,再深挖西瓜背后的文化价值,余觉得是具有一定文学价值的。
西瓜一定要吃当季的。现在科技与狠活儿并举,效益与利益齐飞,一年四季要吃瓜并不是难事。但你会发现除了炎炎夏日,其他季节吃瓜便少了趣味。因为天生万物,适当其时。不是这个季节的东西,你非要加以人工,就没有了巧夺天工,自然就没有了味道,而且极为有害也不一定。比如西瓜等水果培育出了无籽的新品。这从我想来就很不好。籽是什么?籽是传宗接代的啊,你把籽培育得小小的,甚至没了,那不是在弱化生育能力?弱化世界的头等大事,难怪人口增长要断崖式下跌。
回到炎炎夏日,日日里汗出如浆,口渴难耐是最基本的生理体现。这时最解渴的当是“凉白开与大西瓜齐飞”。一刀两半,刀刀分了牙,拿起来就啃。那薄皮脆沙瓤,那入口的咔嚓脆,那清甜汁水在嘴里迸开四溅的感觉。呜呼,何以解渴?唯有西瓜。
都认为切了牙的西瓜,尖最好吃。其实不然。尖容易熟过,容易沙而不脆,所以最好吃的还得是中段。中段,甚至贴近瓜皮的部分才是脆生生入口,汁水丰美,最为可口。
今年特别爱吃麒麟瓜。甜度适中,略带奶味,口感脆多于沙,入口不肉。宁夏瓜固然也是极好的,但皮厚,口感肉头太过,沙多于脆,且近瓜皮的部分口感易反酸。当然了,都是大自然的馈赠,我就是这么一说,无意冒犯。
西瓜背后的文化价值也大有可说。
为什么我们有“吃瓜群众”一说。笔者分析就是因为西瓜具有平民属性。它绝不是“攀援的凌霄花”,借谁的高枝炫耀自己。人家就老老实实长在地里。价格几块一斤,上市也就分个品种产地,从不3个J,4个J的分级。
贩夫走卒蹲在路边吃得,餐厅、KTV里,果盘也上得台面。吃法上也能看出各个阶层的状态:一拳砸开,捡起就吃的,是莽撞人;一切两半用勺舀着吃,是孩子;切成小块,插上牙签吃的,是小孩或者女子;压成果汁喝的,是文艺青年或巧手妈妈;切成牙吃,啃得干干净净,最后还拿西瓜皮洗脸的,是我。不得不说西瓜皮洗脸效果极好,皮肤清洁感十足。
说到了西瓜皮,就顺带说说“西瓜一身都是宝”吧。瓜瓤,瓜子可以吃,西瓜皮除了可以洗脸,还能炒着吃。记忆里小时候家里就炒过几次西瓜皮(当然最外层的绿皮要去掉)。依稀记得就是清清脆脆的口感。现在这么回忆着,心里只是一句:那些回不去的童年哟。
西瓜有“吃瓜”的属性,除去它的平民化,还有个吃瓜的情态吧。比如这样一段描写可见吃瓜的社会属性:
王二和几个闲汉圪蹴(方言,蹲在地上)在村口吃瓜。他们吃的瓜没有个正经形状,是牛三用拳头砸开的。随手就形,抓着哪块便吃哪块。
王二稀里哗啦连啃几口瓜,用嘴呸呸呸喷射出西瓜子,要偷袭过路的老狗。老狗倒不惊慌,回头嗅嗅地上粘了尘土的瓜子,悻悻地走开了。
“哎,我说”,王二抹一把嘴说道:“隔壁村那个小寡妇走路,勾子扭得欢实得很呢!”一群光棍儿便哄地一声笑开了。
你看,这吃瓜的社会属性和文化价值可不是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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