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水君之
梦里梦外,虚虚实实。不知是蝶梦了你,还是你梦了蝶。
——题记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眼前的中年男子像是刚刚睡醒,揉揉惺忪的睡眼顺手就拿起水杯呷了一口苦涩的茶。
这杯茶是他刻意泡的,就放在床头,以便提醒自己无论遇见怎样的困境,都不要忘记过往,不要忘记那个陪他一起出生入死的,脸上带着痞坏痞坏笑容的人。
那个人为他伤筋断骨,满头白发。每天就泡在他精心准备的药浴盆里。只有一双无神的眼睛,看着他拿了一堆玩偶在自己面前自说自话。却始终不再有任何应答。
男子不想看他这个样子,只要他能醒来,想打想骂想调戏他都可以。只是他每一天醒来,奔去。都只看见他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来给他瞧病的郎中,都说他鲜少可能醒过来了。
邪门的是这位清醒的男子最近总是能梦到此人醒了过来。像从前一样,就那么活泼泼地闯到自己面前,满头的白发也在一瞬间变为乌黑。伸出手道:“在下江小鱼,世人皆叫我小鱼儿,你叫什么名字?”
他刚刚想回答,身体就一阵沉落,沉落,看不清面前有什么能够遮挡眼眸的事物。
在他感觉到自己要跌落深渊的时候,会猛然睁开眼睛,忐忑地环顾四周之后,接受他并不想接受的现实:梦中那鲜活美丽的场景一瞬间尽付尘土。只有那些他亲手做好的玩偶,瘫痪在药浴缸中的江小鱼,还有心兰为自己留下的唯一血脉——经历九死一生才被他们从皇宫中救出来的儿子江念鱼。如果当年的小鱼儿真的醒不过来,念鱼就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假如上天注定他后半生只能和念鱼相依为命,那么他一定不会让他接触江湖和武林。因为一旦踏入武林,哪怕涉足不深都会被卷入明争暗斗。
“爹,爹,快过来,大伯刚刚嘴动了一下!”是念鱼的声音,哥哥很有可能要醒过来了。知道这个消息的他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飞奔前去,没想到一脚踏空。待他反应过来,已经整个人都摔倒在地。
他双手艰难的支撑着地面,想让自己站起来。但他现在已经老了,已不是那个名满天下的花无缺。这突然的跌倒让他觉得自己浑身无力,骨酥肉麻。
影影绰绰,似乎看到念鱼向他飞奔而来,他任凭自己再次陷入了一个长长的梦境。
梦里,他还是当年那个剑眉星目,明眸皓齿,美貌比女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出招却凌厉狠辣,冷酷无情的花无缺。出移花宫的目的,就是为了亲手刺杀一个叫江小鱼的人。只是他没有想到,他会在游历江湖的过程中与一个小骗子不打不相识。
那个小骗子,油嘴滑舌吊儿郎当,一看就是朽木不可雕也。他也没有过于在意,谁知道命运还偏偏把他这个不染世俗的贵公子和这位小骗子紧密联结在一起。
可能是因为自己初出茅庐涉世不深吧,熟谙江湖套路的小骗子居然给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自己对他也从一开始的嫌弃到感激,再到越来越想和他在一起。过去他还不是很能理解,但现在看来,就是剪不断的血脉亲情。
与他们所经历的相同,他们结识了在风雨江湖路中陪伴他们的朋友,也认识了与他们走过一生一世的人。
不过在这个梦里他们始终没有遇见江玉燕,虽然小仙女的名姓也有所变化,但那俏皮可爱的性格却始终没变。最让他喜悦的是,铁心兰活着,苏樱也活了下来。陪伴在他们身边一起平定过江湖杂事后,就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做了两对逍遥自在的江湖侠侣,过着幸福快乐的神仙日子。
当他打算沉浸在梦里永不醒来的时候,白发的小鱼儿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这突然的亮相再次让他魂不守舍,猛然醒转了过来。
“吓坏我了,爹爹,还以为你也要像伯伯一样,好久才能醒过来了。诶,这次爹爹是不是又做噩梦,梦见伯伯了?”他听到的,还是念鱼那熟悉的稚语童音。
和以往不同的是,他这次做的不是噩梦,反而是一个很美好的憧憬,这么复杂,又应该怎么向孩子说起呢?
他想了想,还是透过木窗望向窗外被雨打湿的小径“爹爹渴了,念鱼,先帮爹爹泡杯茶,爹爹一会再和你讲梦里的故事。”
念鱼听话地跑去倒茶了,他恍惚间从细雨的朦胧中看见一对少年向他居住的小屋走来,那白衣少年的眉眼竟和自己当年颇为相似。
也许只是自己太过思念了吧。
他转过身去,啜饮了一口放在桌上的苦茶。
就在他转身喝茶的光景,那位油嘴滑舌的少年恶作剧般地靠近身边的白衣少年,却只是轻轻地拂去了他头发上的雨珠。
当白衣少年回过神来。就听他坏笑着说:“如果我将来为了你,断手断腿或者醒不过来什么的,你会不会养我一辈子啊。”
“去去去,谁养你一辈子,真把自己当成哥哥了。”白衣少年佯装愤怒,但从他嘴角微微勾起的弧度可以猜到,他的心里装着另外一个答案呢。
雨越下越大,少年和小木屋也越离越远,虽然看到的人都已经知道这是个怎样遗憾的故事,但是他们终究不会相见。
偷窥着这一切的少女刚刚合上笔记本,她的小妹妹就飞奔而来,拉住她的衣袖“姐姐姐姐,你说不同作品中的人物,会有机会互相见到吗?”
早就窥见这一切的姐姐温柔地将妹妹揽在怀中:“会呀,我相信他们一定会见到的。”
窗外不知何时也下起了小雨,飘落在窗棂上,奏响了一首空灵的乐章。
我们相信他们一定会见到的……
一定会见到的……
会见到的……
白茫茫的雨帘遮住的不止是这座城市,还有梦境,依恋和前世今生。
——the end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