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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一只博美犬

第七十六章:一只博美犬

作者: 会偷故事的人 | 来源:发表于2020-09-07 00:14 被阅读0次

    “当朋友去电影院看漫威,当朋友去网吧打英雄联盟的时候,而我却待在房间里绞尽脑汁写小说。结果呢,到头来我还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渣渣。”陈可恩一边将房门锁上,一边回想自己做过的事,“早知道第二部小说会失败,我就不写了。我去干点啥不好,为什么非要去写别人的爱情故事?我是不是吃饱了撑着,闲得没事干?算了算了,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陈可恩把钥匙放到房东指定的位置,结束了这场长达三年的租赁协议。

    记得刚搬进来的时候,他特别兴奋。饮水机都还没有架上,他就从网上买了些好看的墙纸回来,然后把发黄带水质的墙壁重新刷了一遍。之后,他又从二手市场挑了个复古的台灯回来,将它悬挂在一堆文学名著之上。此外,他还买了许多向日葵,来装饰他的房间。后来,觉得每次去花市都要浪费他两个多小时,才将向日葵换成了满天星。他的房间被布置得相当文艺,可以说是作家理想的书房。只是,这些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因为五个小时以前他亲手将这些全部都毁了。

    “唉。”就算此时有人帮他恢复了写字的能力,他也不想再写下去了。如今,他只想离开这个,离开这个曾经承载他梦想启航的房子。“如果你想成为一名专职作家,需要严肃对待。作品拿出来是要给读者阅览的。如果只是写你自己的生活经历,我建议发到个人博客或社交平台。”过去审稿君说的话,在他下楼梯的那一刻,竟然莫名其妙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承认,自己写的第二部小说不具备普世的价值。如果换作以前,就算把他打死,他也不会承认这一点的。更别说,去同意审稿君说的那些话了。之前,他总认为自己写的小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思想的作品。所以,一想到审稿君说的那些话,他就恨不得搬起凳子跑去北京找那个家伙算账。然而,现在这一切都变了。他认同审稿君说的那些话,也觉得自己写的那两部小说,只适合发到朋友圈上。

    这时,几位提着环保袋的老阿姨在超市门口四处张望,店里的员工在菜框面前大声吆喝:“便宜卖啦,一块九毛八。”路过的人群中,有的急着回家打游戏,有的准备去外面逛街,还有一些家庭主妇牵着孩子放学回来。此外,还有一位光着膀子的卖鱼的摊主,从蓝色的桶里抓出一条鲫鱼向顾客展示说:“靓女,够不够肥?”只见那位女士点了点头以后,卖鱼的摊主将手上的烟扔进堆满鱼鳞的垃圾桶,然后转身一刀就将鱼的内脏都挖出来。看到这一幕,陈可恩的脚步变得有点沉重,觉得文学已逐渐离他远去。

    原先他觉得自己是小说家的一员,有义务在想象的世界中构建完善的道德标准,传递“坏人”最终都会走向死亡的思想观念。此外,还要在文中乐此不疲地向读者传递希望,让他们更加坚信读书人的信念,即眼前发生的这一切,都是上天在考虑你。如今的他已不再认为自己是小说家的一员。这项伟大且艰巨的任务,就交给那些有写作天赋的人去完成吧。我还是回家,当一个整天只知道卧在椅子上打游戏的普通人吧,陈可恩这样想。

    走到站台,他回顾自己之前所经历的那些失败说:“出版社是不会放过任何一部能为他们带来收益的小说。而且,每一位合格的编辑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毕竟,在写拒稿信这一方面,他们的语气要是不够缓和,势必会招来写作者对出版社的厌恶,轻则失去一个可靠的消费者,重则失去许多潜在的作家。因为一旦这位写作者成功出版了他的作品,那么之前拒绝他的出版社,必然会成为其他写作者害怕投稿的出版社。因为即使是作家,也怕出版社埋没他们的才华。”

    他的思绪从遥远的过去抽回来,然后乘坐的士往家的方向驶去。他一边望着窗外快速越过的花草,一边盘算着等会要怎么向母亲解释他这两年的行为。他不想让家里的人知道,毕业以后他一直在搞文学创作。而且,两部小说均以失败告终。他没有去北京,也没有为了陪生病的女朋友而不能回家。这些年,他一直待在出租屋里写小说。与他相伴的是,不是各种提神的饮料,就是沾满黄色鼻涕的纸巾。一想到自己过得如此凄凉,陈可恩更不知道该怎么向母亲解释。

    与司机挥手拜拜,他便推着沉重的行李箱,走到家门口。刚按下门铃,母亲就打开门说:“哎呀,儿子回来了。文华,今晚你有喝玉米汤喝啦!”望着母亲那双闪耀爱与亲切的黑眼睛,陈可恩只觉得愧疚难当。

    当初,为了尽快完成那部小说,他决心与外界断了联系。所以,每当母亲打电话过来,他总说很忙,然后就挂了。还有好几次,他明明知道母亲会在这个点打过来,但他故意把手机调成静音,装作没有听见。因为一旦和母亲说上话,他的情绪就会产生很大的波动,不利于写小说。

    他右手扶着行李箱,微微弯下腰去,然后用左手扣下那好久没有洗过的鞋子。母亲走过来,接过陈可恩的行李和衣服说:“有没有晕车呀?”母亲的话,令陈可恩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是,他扭过头去,不让母亲看见。父亲戴着眼镜,低头玩手机,见儿子回来了,也只是抬头看一眼,然后继续斗他的地主去了。三十二寸的电脑,正在播放《第一现场》。熟悉的声音,让陈可恩的情绪得到缓和。但是,他还是不愿说出自己经历的那一切。

    “一旦我说了,”他心想,“母亲肯定会安慰,父亲肯定会恨铁不成钢。到时候,在他们鼓励之下,我肯定还会拿起笔。可是,我不想再经历失败了。就让我平静地待一段时间吧。”

    接下来的几周,陈可恩把自己关在房间。这可把许艳茹给急坏了。儿子回来的那一天,她就已经察觉到陈可恩有些不对劲。再加上,一回来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什么事也不说。这与她之前认识的那个儿子,完全若判两人。

    以前的他不知道有多喜欢文学,几乎每隔两个月就会去书城扛一大堆小说回来。光买书这一项,四年下来差不多花了她两万多块。可现在叫他去参加个什么签售会,那张脸顷刻间就呈现愤怒的表情,好像那里存在什么不共戴天的敌人似的。还有,就是以前他特别喜欢诗歌。只要她拿起书,轻轻读几段长短不一的诗句,他就会从房间走出来,来到她的身旁。可现在就算她读得再大声,也不见陈可恩出现在她面前。

    “这......没道理啊。”许艳茹拿着诗集在门口徘徊念道。

    经过种种迹象表明,许艳茹怀疑,她的儿子失恋了。要不然,他怎么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对外界的事一点也不感兴趣。爱情呀,本身并非我们生存下去的必需品。要怪得怪那些编剧,老给当代年轻人灌输什么爱情至上的原则。

    许艳茹在门口埋怨了一会儿,然后把她的老朋友们都约了出来。她们在一家咖啡厅坐下,先唠了唠家常,说哪个孩子又给家里寄了多少钱,然后才将注意力转移到她的身上。她们一致认为,买一只狗狗回来,不管有多大的伤痕都能治愈。

    于是,一只雪白色的博美犬闯进了陈可恩的世界。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陈可恩还以为自己看到了《长江七号》里的外星狗呢。因为它从门口探出脑袋的模样,简直可爱到爆棚了。这只博美犬,有一对粉色带毛的耳朵,两个类似于杏仁状的眼睛,鼻子呈三角形状但微微向后弯曲,全身由雪白的毛发覆盖。它的四肢很短,所以走起路来慢悠悠的。任谁见了都想将它抱起,然后狠狠地亲热一番。

    从母亲那里得知,这是送给他的礼物时,陈可恩高兴地跳了起来。“从现在开始,你就叫希恩,希望的希,感恩的恩。”陈可恩把它抱到自己的床上,一边摸着它的毛发,一边对它说。在刚开始的头两周,它什么都听不懂。叫它名字的时候,总是一脸迷茫的样子。不过,在饭点的时候多叫它几次名字,它就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这不,刚叫它的名字扑通扑通就跑过来了。

    起初,陈可恩还以为宠物只能吃狗粮呢。不过,好在通过互联网他能够了解到,关于狗狗饮食方面的信息。他最先给狗狗尝试的食物,是玉米。当时,希恩以为自己尝到了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那双眼睛顿时闪射出银黑色的光芒,然后咬着玉米就朝床底撤退,那速度比刘翔跑得还要快。等陈可恩来到床底,别说玉米片了,连渣都不剩。有那么一刹那,陈可恩怀疑它是哮天犬转世。后来,给它品尝了其他食物,例如酸奶、面包等等,它对玉米才没那么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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