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财务们经历了税种增加和纳税信用级别调整,5月1日,我们又将迎来一大批增值税新政的实施,小编就带大家提前解读各项税务政策,让你了然于胸沉着应对。
一. 环保税开征
4月1日进入环境保护税开征后首个征期。很多财务认为,只要把上年度环保部门下达的《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中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根据产量情况增加或减少一定比例申报就可以了。如果真这么想,那就错了。那么,纳税人该如何正确核算申报环保税呢?
- 确定应税污染物的种类
- 计算应税污染物数量
- 制作合规纳税凭证
环保税核算申报工作并不仅仅是计算应纳税额,还需要制作大量合规的纳税凭证,包括监测记录、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危废处置单位的资质及转移贮存情况、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等,这些纳税凭证要统一保存,以备税务部门检查。
环保税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税种,需要财务、环保、设备、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形成一套合理的工作流程,对财务来说可能梳理环保税政策及算税操作比较困难,可以借助外部咨询和软件公司的能力,从专业角度协助分析和算税,保证环保税足额申报、足额纳税。
二. 增值税税率调整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无论企业是生产、批发、零售还是建筑业不动产行业,只要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都适用调整后的税率。财务最关心的应该就是4、5月份的发票要怎么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由此可知,根据32号文新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前的,适用税率17%或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适用税率16%或10%。
财务现在要做的就是梳理业务销售合同,判定具体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义务在5月1日之前,就需要及早适用17%或11%税率开出发票;如果纳税义务是在5月1日之后,那就可以等到5月再开具发票,不要提前进行开票。
有的财务说,我把发票留到5月1日之后开不就可以少交税了吗?其实,不按照规定进行开票和纳税,可能一时之间没有问题,但如果在税务检查中根据合同、发票、纳税的对比,就能发现滞后开票导致的少交税情况,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涉及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
对于采购方企业来说,上游出现偷税漏税问题,下游也会受到牵连,对方的销项发票不合规,就意味着你的进项发票也不合规,轻则需要进项税额转出,重则引起税务稽查等一系列问题。
三. 纳税申报比对规则实施
2018年5月1日起,新的比对规则将上线。新规则对企业会计的财税水平有非常高的要求,增值税申报表的填报可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处填写错误造成比对不符,可能直接打入异常,而税控设备将被锁。
企业计算增值税税额的依据是开具和取得的发票差额,所以税局会对企业的所有发票、纳税申报表和缴纳税款进行票表税比对,包括销项对比、进项对比、表税对比等。
在增值税申报比对过程中,一旦比对结果不符,税局就会远程上锁企业金税盘或税控盘,企业财务将无法运行,也开不了发票。税局会有专职异常处理岗人员与企业联系,核实导致不符的缘由,如果不能解除异常,会层层上报检查直至稽查立案。如此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重,申报比对标准也不可谓不严。
对税务管理尚不成熟的企业来说,需要在开票和申报环节需特别加强注意,可以借鉴一些税务管理比较完善的企业,使用诸如Hitpoint税务管理解决方案的产品,对销项开票、进项认证、发票查验、纳税申报等环节实现流程化自动化管理,减少错误率,避免合规风险。
除增值税对比以外,金税三期还会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进行对比,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企业也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的所得税申报管理,确保准确合规。
如此多的税务新政密集实行,对企业财务也是一次新的挑战。只有运用好内外部力量,使业务、财务、采购及外部咨询多方面联合,更加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才能在面对新政和检查时胸有成竹,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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