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喜欢这张剧照了,因为,这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啊——那些为爱情死去活来的人们,在无法战胜的时间里终将面目残缺,只剩一个遥远的拥抱,每每想起就令人唏嘘不已,难以释怀。
无论19岁时爱上的是小鲜肉还是坏大叔,到你29岁都胖的不成人样了。但是,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19岁时哭天抢地的自己。当然19岁只是个代称,代指那段爱上生命中一束微光的年纪。
那时懵懵懂懂迷迷糊糊,人生仿佛刚站上路口啥都不是,平凡的像菜市场里的一颗土豆。在一堆各式各样的农产品里左顾右盼,那颗菠菜挺水灵的,那朵西蓝花也挺顺眼……忽然菜市场的顶棚坏了,一缕遥远的云孤独的身影落进了你的视线,完了,风陵渡口初相遇,一见杨过误终身。
幸运的人一生都不会遇见“杨过”和“Doctor”,这样的人生可以顺其自然的滑下去,一切都不好不坏,柴米油盐,平安喜乐。不幸的人总要把眼睛哭肿,心力耗尽,轰轰烈烈,只因在平凡的日常,看到一束照进生命的微光。
他邀请你走近他的TARDIS,那里神秘又奇妙,是超脱你生活的宇宙和他乡。万物在他手中任意翻转,供你惊叹。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是生命的完全燃烧,尽情尽兴,没一秒虚度。只是,只是,最终让你爱上他的,是人类亦敌亦友的终极秘密——孤独。他迷失在人来人往的时间集市里,再也没有你的陪伴。
麻蛋不能忍,我要爱他,永远爱他!
19岁嘛,出口就是大话,转眼就被打脸。见过你认为的世间最好,心里哪儿还容得下别的草。有什么办法,哭也不顶用,找个替身吧。
什么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屁!他也无法承受时间的诅咒——衰朽的皮囊。同步是大多数婚姻的基础,因为每一次各种意义上的离别就是一次死亡。一个人承受不了多少次生离死别就会崩溃,既然分别是必然,就趁驯服还未要命时赶紧划清界限。虽然会疼痛一生,但好歹没有毁了两个人。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们总不能和那束光在一起?在没有责任的年纪,流浪就是完美生活,更何况这旅途光芒万丈。当生活随年龄的增长沉重起来时,仰望星空久了颈椎都受不了,更何况你那一天比一天疲惫的心。如火如荼的绚烂只有在漫长的淡而无味中才显得有意义,我们只能安慰自己——何不把这平凡的人生想象成另一场独自冒险。
光芒耀眼,也撕裂混沌与黑暗,代价太大,你身边嗷嗷待哺的人受不起。往后一句再见,都需要燃烧一颗恒星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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