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了解过陆勇事件,今年还在微信群里和”左派“讨论过这个问题,自己由于长期受的教育,起初自发的站在药企(专利持有者)这一边,却在争论中发现谁都无法说服对方。
起初我以为格列卫专利过期价格自然就会出现课上讲的“专利悬崖现象”:药品专利到期之后,同类竞品、仿制药出现,原研药进入市场衰退期,销量大幅下降。
然而查阅资料才发现2013年专利就已经到期,但20166年甲磺酸伊马替尼的销售占比为:格列卫80.29%、昕维10.97%、格尼可8.53%、诺利宁0.21%。
是药效的问题吗?
伊马替尼是具有多种晶型的,比如格列卫是β晶型,国内IM是α晶型,诺利宁是M晶型。
β晶体形态比α晶体具有哪些优势:
①:稳定性好。β晶体形态属于高稳态,不会向其他形态转变。
②:流动性好,易制粒成型。
③:吸水性低,不易吸湿变潮。
晶型试验证明:诺利宁的M晶型和β晶型在稳定性及理化性质上都是一致的。
那为什么不仿制β晶型呢?
格列卫的原药专利在中国已到期,但是β晶型专利2018年才到期,等国产仿制的临床试验做完然后CFDA批了之后价格应该会降下来。
除了药效之外,报销应该也是一个问题。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2526806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4618663
以下内容摘自“地方领导留言板”的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安徽省卫生厅 2014-06-05 08:44
2012年,国家卫生部发文要求将儿童白血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以下简称慢粒)等20组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我省同全国兄弟省份一样,积极落实,将慢粒患者一线治疗用药“进口伊马替尼”(原研靶向药,临床公认的一线疗效最好的靶向药物)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全年24盒药总费用30万元,其中新农合按照70%的比例报销3个月的费用5万多元,中华慈善总会捐赠9个月的用药22万元,患者自付费用2.26万元。该政策惠及全省700名左右的参合慢粒患者(参保患者暂不享受此待遇),深受患者的欢迎。
2013年8月,国产仿制药伊马替尼上市,全年总费用大约在3.3万元,按照目前新农合补偿政策,新农合基金按照特殊慢性病,报销40%约1.3万元,患者自付约2万元。
关于国产仿制药伊马替尼能否比照进口原研药伊马替尼进行报销问题。请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医疗处,其答复可以了解、参考江苏省的做法。咨询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其答复:国产仿制药伊马替尼上市时间短,上市前只做了药物等效性试验,没有进行临床试验,疗效、副作用有待临床观察,暂未纳入江苏省省级“特药”管理,但已经由少数县探索、试点将其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经咨询血液病临床专家,专家认为,国产伊马替尼临床应用的病例还不多,临床疗效、副作用等有待进一步临床观察,应尽快积累临床病例,完成临床疗效研究评价,目前纳入大病保障的时机、条件尚不成熟。
我们将密切关注、跟踪相关信息,待国产伊马替尼完成临床疗效评价(又称临床试验),在时机、条件成熟时,及时将其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
只能说医保改革任重而道远。
目前对于这类问题最容易想到的解决办法自然是尽可能将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提升国家实力来保障人民健康,不打破政府-药企-患者之间的平衡。
一些激进的偏左人士认为专利制度应该废除私有专利制度。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765130/answer/162787251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考虑的是除了利益驱动,还有什么可以更有力的驱动专利研发?
一些不成熟的讨论:
在同样智力水平的人投入同样脑力劳动的情况下,由于行业之间的巨大差异,在金融界和IT届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可能原因如下:
1.IT行业边际成本低
2.直接创造巨大价值
3.具有资源配置的属性
而医药行业关系到生命,可谓是成也生命,败也生命,其重要性决定了这一行业的巨大价值,但同时人们也更容易变得不理性。
现在很多人已经是靠着情怀在做医药,做不下去转行去IT和金融的也很多,可能我的知识被现行制度束缚太多,想不出来废除专利的制度是什么样子。
和没说一样。。。
电影里最后有一段莫名像rap:
他才20岁
他就是想活着他有什么罪?
他才20岁
他有什么罪?
他有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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