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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之义 06

“五常”之义 06

作者: 小鑫芝士 | 来源:发表于2019-11-29 08:28 被阅读0次

    《微子篇》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评述:要想真正把“义”执行好,不是自命清高就可以了,而是要顺应社会时代的洪流,参与到社会的建设中去,在“受委屈”的情况下还能够坚持做正确的事情。要知道,如果内心有正义感的人都不在社会中任职,那么这个社会将全部交给的都是小人,未来更不会有正义感的人愿意抛头露面了。这就是孔子经常说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不可为从哪里可以看得见?“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子张篇》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评述:面对利益的时候要能够用正确的方法和准则做事情。前面有类似的表述,与“五常”之义 04中的“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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