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新竹县竹北市代会主席林启贤与国中同学温良明共同涉嫌诈领薪资,被新竹检方依贪污案起诉,新竹地院审理后出现大逆转,院方认定二人是为免市代会两名公务车司机薪资遭银行查扣、便宜行事,才由林启贤找温良明当人头, 最后改依共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各判刑6月、4月,均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竹北市代会主席公务车司机于2016年1月离职,接任的黄姓司机因有卡债问题,担心薪资遭银行扣款,于是林启贤找来国中同学温良明出面应征临时人员当人头,再将每月薪资交给林启贤。
而黄姓司机于2016年4月离职,接任的徐姓司机也有卡债问题,也比照黄姓司机领现金。
法官认为,林启贤担任竹北市民代表兼主席多年,当知公务员言行应严守分际,明知温良明并非临时人员,却不实雇用,损及竹北市代会经费核销正确性,知法犯法,所为实属不该,最后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权力, 故意共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刑6月,易科罚金需54万元。 另温良明判刑4月,易科罚金需12万元,缓刑2年,并应于判决确定后向公库支付10万元。 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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