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髦的罗老师
当初罗老师抵达小镇学校,安排她住教工宿舍,但是他说要建造自己的乌托邦,于是租店铺,搞起了咖啡厅——失败,搞酒吧——也失败,索性住在那儿。罗老师痛定思痛,最后搞个补习班,总算苟活了一门副业。
在刘十三看来,罗老师就像镇上惟一的蛋糕房,洋土结合,已经开创出独特风格。
与众不同的罗老师,带着城市的气息,吸引了刘十三,他也来参加补习班。才遇见了程霜。
女主角出场了
她(程霜)的笑很清爽,声音也好听,像冰过的西瓜咔嚓碎了,脆凉脆凉,自大家耳边淌过。
这样一个城里来的女孩子,吸引了不少的小男生。
刘十三稚嫩的心揪了揪人生,第一次感到慌张。
牛大田泪花四溅:“你说我还念什么书!娶了她我就是乾隆!”
这多么像青春期的我们,那种见到喜欢的人,怦然心动的感觉,紧张到语无伦比,想了解对方的一切,设想共同拥有美好未来的样子!
可是,程霜,不是温柔静香,而是胖虎。
一个女孩子,可以扛着一根扫把,对着一群男生打劫,简直令人不可思议。尽管刘十三被欺负的最惨,却想保护凶巴巴的程霜。
“对哦,你天天换着花样给我带东西,是不是喜欢我?”
刘十三哆嗦起来。
刘十三虽然没有给程霜钱,但是换着花样带东西。
程霜接着酒劲吐真言。要求刘十三送她回家,两个人的友谊在回家的路上升华。
原来,程霜只是表面是个女汉子,她的内心藏着一段悲伤,在这个夏日,在刘十三的后背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她说“如果我能活下来,就做你的女朋友。”
童年、友谊、悄悄萌芽的喜欢,又多了一点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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