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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五)隋主不喜词华、为输籍法 梁世宗之亡

隋(五)隋主不喜词华、为输籍法 梁世宗之亡

作者: 南邻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23-11-22 09:27 被阅读0次

    至德二年 584年

    正月,壬申,梁主入朝于隋,服通天冠、绛纱袍,北面受郊劳。及入见于大兴殿,隋主服通天冠、绛纱袍,梁主服远游冠、朝服,君臣并拜。赐缣万匹,珍玩称是。

    二月,乙巳,隋主饯梁主于灞上。

    九月,甲戌,隋主以关中饥,行如洛阳。

    隋主不喜词华,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泗州刺史司马幼之,文表华艳,付所司治罪。治书侍御史赵郡李谔亦以当时属文,体尚轻薄。上书曰:“魏之三祖,崇尚文词,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虫之艺。下之从上,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弥甚: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于是闾里童昏,贵游总丱,未窥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说,不复关心,何尝入耳。以傲诞为清虚,以缘情为勋绩,指儒素为古拙,用词赋为君子。故文笔日繁,其政日乱,良由弃大圣之轨模,构无用以为用也。今朝廷虽有是诏,如闻外州远县,仍踵弊风:躬仁孝之行者,摈落私门,下加收齿;工轻薄之艺者,选充吏职,举送天朝。盖由刺史、县令未遵风教。请普加采察,送台推劾。”又上言:“士大夫矜伐干进,无复廉耻,乞明加罪黜,以惩风轨。”诏以谔前后所奏颁示四方。

    至德三年 585年

    正月,隋主命礼部尚书牛弘修五礼,勒成百卷;戊辰,诏行新礼。

    三月,戊午,隋以尚书左仆射高颎为左领军大将军。

    隋大司徒郢公王谊与隋主有旧,其子尚帝女兰陵公主。帝待之恩礼稍薄,谊颇怨望。或告谊自言名应图谶,相表当王;公卿奏谊大逆不道。壬寅,赐谊死。

    戊申,隋主还长安。

    隋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麦一石已下,贫富为差,储之当社,委社司检校,以备凶年,名曰义仓。”隋主从之。五月,甲申,初诏郡、县置义仓。平,俭之子也。时民间多妄称老、小以免赋役,山东承北齐之弊政,户口租调,奸伪尤多。隋主命州县大索貌阅,户口不实者,里正、党长远配;大功以下,皆令析籍,以防容隐。于是计帐得新附一百六十四万馀口。高颎又言民间课输无定簿,难以推校,请为输籍法,遍下诸州,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矣。

    诸州调物,每岁河南自潼关,河北自蒲坂,输长安者相属于路,昼夜不绝者数月。

    五月,梁主殂,谥曰孝明皇帝,庙号世宗,世宗孝慈俭约,境内安之。太子琮嗣位。

    ——《通鉴 陈纪十 长城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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