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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uanchuanl | 来源:发表于2020-01-11 15:36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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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最早见于2016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过渡性措施,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也就是现在说的“到期自动续期”。经过去年克强总理讲话后媒体的发酵,已经人尽皆知了。                 

    至于以前可能还有人担心的“我的房子70年后还是不是我的?”这类问题,如果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或相关文件,就大可不必产生这类的顾虑。土体属于国家(人民),70/40年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但土地之上的地表附着物(房子)则属于个体,私有产权不受侵犯这条原则是不分你姓资还是姓社,哪里都一样。所以之前的问题的准确表述是“70年到期后,土地上我的房子怎么办?”,本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并不是房子所有权的问题。那现在就说回类似的案例“农地承包权”,我国农村生产经营性用地(农地)实施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农民拥有使用权。农地目前到期的已经续期了,而且续期是必须进行的,土地-农民(农业)-其他产业-制度(国家),这是目前大致的一个链条,置于基础的是土地和农民;而伴随城市化,之后的大多数则是市民(新市民)+不动产,这是新的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确保基础的稳定是毋庸置疑的。

    至于政策实行后的影响或好处,文中已经提及。我想从另一个层面说明:不动产登记或为之后的不动产全国联网做准备,而不动产全国联网则是全国税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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