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章建制
经过多年的征战,终于在唐高祖武德七年,基本实现了统一,只剩梁师都还占据着北方。
高祖暂时休兵,整顿朝政,开始修正官阶,制定学制,修改刑法。
官阶分作数级,把太尉、司徒、司空称为三公;其次是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称为六省;再次是御史台;往下是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共九等;再往下是将作监、国子学、天策上将等官职。
东宫设置了三师、三少、詹事等职位,王公设置府佐、国官,公主设置职司。以上这些都是京官,各州县城镇的官员称为外执事官。
文官自从一品起,至从九品,分二十八阶;武官从一品起,至从九品,分三十一阶。大致是参照隋制,稍有增减。
学制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六种,全都隶属国子监,只有崇文馆、弘文馆等作为皇室宗亲及功臣子弟的学校,不归国子监管辖。
此外如各州县乡,一律设置学校,限若干年毕业,依次升级,与科举法并行。
学校以学经为主要科目,科举以策论为主要科目,各有级别,不相混杂。
刑法多按照隋朝的旧制,规定了谋反、大不敬、不孝、谋大逆等十恶不赦之罪。五刑、八议都按隋朝旧律。
另外又订了十二律,与隋朝旧制略有不同。
同时又重新修订租、庸、调法,规定百姓十六岁以上为丁,每丁给土地一顷。每年交粟米二石,叫做租。男丁根据种植的品类,缴纳一定数量的绫、绢、丝、绵、布、麻等实物,叫做庸。每年应服公役二十天,如果不愿服役,酌情出实物相抵,叫做调。
如果有战事征兵,满十五天就把调免去,三十天则租、调全免,遭小灾免租,遇中灾免调,遇大灾租、庸、调全免。
最重要的是官员吃国家俸禄,不得与民争利,体恤百姓,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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