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了,年纪一大把,却一直都素颜。最近也不知道是抽什么风,竟也开始捣鼓起彩妆来。在某宝淘啊淘,满载而归。
其实我不太喜欢BB霜啊粉底液之类的东西,它是可以改善肤色,可涂在脸上总觉得不舒服。所以,连同什么睫毛膏、眼线笔之类的东西,就这样闲置了。
只有那支正红色的口红,我会一直带在身上。虽然以前也用过有颜色的唇膏,但如此鲜艳的还是第一次。
儿时最讨厌的就是浓妆艳抹的女人,觉得俗不可耐。现在却不这么认为了,反倒觉得多了一丝风情。原因很简单,以前的我是个小女孩,而现在的我,已经是个女人了。
整理衣橱,发现从前的衣服都是清一色的纯白。那时候,特别喜欢飘飘洒洒的雪纺长裙。从有春风吹过的时候开始,一直仙到秋天。这种爱好,持续了二十来年,一如我的素颜。
可是人都是会变的,曾经的我也想遇一个人就白首,可现实却是谈了许多感情仍旧孑然一身。情路之坎坷,确有宿命的味道。
所以我不再刻意追逐,该来的都会来的不是吗?单身的时候,可以写写字看看书。实在闷得慌,就约闺密出出街。我可以不做其他修饰,但却一定要涂上口红。如果一抹靓丽就可以点燃整个冬天,那我为什么不呢?
忽然发现,我的性情已经完完全全不似从前。朋友都叫我想得开小姐,我只是笑笑。谁又会把苦痛尽数公诸于众?所以别人看到的只会是我的从容。
而这种从容,真的发自内心。越来越觉得,女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失去自我。即使,你很爱很爱某个男人。不过,痴情这个词已经不会在我生命中出现了吧!毕竟,已经过了那个阶段。如今的话,考虑现实的问题会多一点。但还好的是,它曾经出现过。
我曾经对一个男人爱得深沉,用了三年多的时间,用了全部的感情。我所有的悲喜,都和他有关。但可笑的是,在这段感情里,伤痛远远大于了快乐。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会特别的刻骨铭心。
不过现在回过头去看的时候,只剩下了云淡风轻。我已经想不起跟他在一起时候的情节,也已经忘记了他的脸。大概,这就是我们最好的告别。
当我穿着骚包的衣裙、踩着恨天高和闺密风风火火的走在路上的时候,也许人们看到的只有明明白白写在红唇上的风情。说实话,我并没有觉得如今的自己有什么不好。T恤牛仔帆布鞋的时代早已过去,我也告别了曾经痴痴傻傻的自己。人嘛,终究是要长大的。
如今的我,工作虽然说不上喜欢,但起码能够养活自己。也许是鸡汤喝太多了,所以一直都觉得女人不一定要有事业,但一定要有事做。经济独立人格才独立这样的话听了千遍万遍,但又有多少人能够得其要领?
至于爱情,在不断得到又不断失去的过程中,感觉渐渐变得有些麻木了。太清澈的不想要,太现实的不想要,我也不知道最后等待我的会怎样的一个人男人。我曾无数次对着星空许愿,他一定要像许嵩,一定要像许嵩。这么多年来,什么都变了,但是对许嵩的爱一直都没变。
我想,这大概是我对青春最后的一点坚持了吧。当所有感情都无疾而终的时候,是他的歌,陪我度过了无比漫长的岁月。
再见了,我的素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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