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缘分中说到,孙律师旅游舟山过程中遇到了一位慈祥的老者。不知何时加了孙律师的微信,后一直沉默。突然有一天给孙律师发了求助信。将自己的遭遇向孙律师诉说。当时,孙律师没有来得及看,空下后认真的进行了阅读。当看到他购买了人家的房产,由于价格上涨导致不愿意协助过户,进而还厚颜无耻的要求二次拆迁后以一定金额为基数进行平分后,说真的,孙律师很想使用不文明用语,但还是被孙律师压住了火气。当时临近年关,孙律师不建议他启动诉讼程序,因为一旦启动该程序,一是耗时,二是耗财,三是伤和气。中国人向来和为贵。我就劝说该老者,尽量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再启动诉讼程序。因为这个是最后的迫不得已之手段。人们常说:劝当事人不打官司的律师,都是好律师。看来孙律师也应该是哦!
让人欣慰,该老者听从了孙律师的建议,之后没有联系孙律师。在孙律师看来,老人的问题似乎顺利解决了。可,年后刚上班,老人又联系了孙律师,并且口气比较着急,说经过法官协调还是不能解决,急切希望孙律师前来帮助。之后双方办理委托合同和相应的委托手续。因为之前对于争议有所解,所以准备起诉材料,似乎一切水到渠成,信手拈来。
材料准备好后,孙律师去了舟山,签字按印后第一时间递交法院立案。当然,递交法院前,孙律师也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常言道,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法庭虽不是战场,但是比战场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没有火炮和硝烟而已。立案后,又进行了必要的追加申请。这个就涉及到诉讼技巧了。是第三人还是被告,孙律师考虑很久。也沙场推演了几次,又从法官的角度来思索这个争议点。如果我是法官,我会支持谁?经过认真仔细不懈的思考,最终被认定为第三人。提出申请,又与承办法官友好的沟通,最终法官同意了追加申请,一切很顺利。就是等待开庭。
时间流逝,人心焦急。没几天,收到了法官的开庭传票。为开庭而再次准备和忙碌:再次查阅案卷、再次与当事人沟通,再次与同行研究。草拟代理词,思索争议点等等。
开完庭后,根据开庭情况,孙律师及时撰写了好多页的代理意见提交法庭。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法官全部支持了我当事人的诉请。
收到判决书,我第一时间发给了当事人。当事人开心,我也开心。因为,这个作品,我完成了,并且顺顺利利、满满意意的完成了。
当然了,成绩来之不易,那毕竟是历史。收起开心的背包,继续前进。因为前路漫漫,好多作品还等待孙律师去精心雕塑,去认真完成。
因为,是责任,更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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