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摇摇晃晃的过了半年多。
我们现在是陌生人,见面都不会打招呼胡的陌生人,我还喜欢你,没放下过,你已经开始了新生活,我说祝你幸福。
在学校那个不大餐厅里,看到你和她在一起,那以瞬间心想停止了跳动一般,
在课堂上,看到你们甜蜜,满脑子像发了疯似的一般在嫉妒,人吧,都是犯贱的生物。
现在走过和你曾经一起走过的路,看见的风景,现在在看都感觉那般不真实,
记得,你说过想和我有个家,知道么,在遇见你之前,没敢在谁那奢望过这个字,遇见你之后,除了你,没在把这个字放在谁身上。我把好多第一次,用在了你身上。第一次,因为你喝了个烂醉,第一次,把你名字纹在了身上,还记得纹的时候,真的好疼,可是奇迹般的像我这么怕疼的人,居然一声没吭过,店里有个男生说如果,有个妹子,可以把他名字纹在身上,他就非她不娶,你看到后也说了同样的话,现在还记得么。分手了,我把纹身盖掉了。盖的时候,之前的纹身师说我当时劝你你不听,后悔了吧,我说没有,因为自己选的所以值了。我只是怕别人的流言蜚语影响到你。
你说希望我快点再找一个。我没有告诉你,勇气就这么多,所以我现在一直在等,等着忘了,等着再攒够勇气再出发。
想过,可不可以不勇敢。可是现实不允许,
姑娘,生活一直在继续。
记得,水是前一天的就别喝了,面包是上个礼拜的级别吃了,那话是他很久以前说的就别想了。回忆是以前的就忘了吧。
我说,我们可不可以重新认识,从名字开始,我想我们有一天,也可以相视一笑,想个久别不遇的老朋友一般,说声,嗨,好久不见。
自己也不想,哭过笑过,很遗憾,我们最后还是没能在一起。
致:每个爱过的姑娘。
他不爱你,你别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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