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合同 ||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合同 ||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作者: 火小律 | 来源:发表于2020-02-05 16:18 被阅读0次

    (注:本文首发于公众号“火小律”)

    疫情适逢春节,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遭受重创。

    租赁、制造、培训、供应链金融等行业也随之震荡。

    未来,可能出现一批合同纠纷。

    法律上的处理规则,我们来个科普Q&A。

    注:原则性意见,个案情况不同,还请结合参考。

    Q1合同纠纷,一定要有书面合同吗?

    不一定。有书面合同最好。

    但口头协议,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也视为合同的一种形式。

    比如预订年夜饭、婚宴、聚餐,并无详细书面合同,也属于合同纠纷。

    Q2发生纠纷,法律处理依据是什么?

    以合同约定优先。约定不明,以法律规定为准。

    民事合同、商事合同,尤其强调约定大于法定,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可以的。

    只有在双方约定不明确,或者有歧义的情况下,才会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

    Q3产生纠纷,能以疫情作为抗辩理由?

    当然可以。

    当前,虽然国家层面并没有相关法律文件,但可以参考非典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的司法判例,进行适当的预判分析。

    同时,耐心关注进一步消息,以便随时应对。

    Q4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不一定。

    非典期间,有判决构成的,也有不构成的。不同地区,情况不一。

    无论如何,先看合同关于不可抗力是怎么约定的,是否明确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之一。

    如果没有,就得看具体情况,分析是否满足不可抗力的条件。

    Q5什么是“不可抗力”?

    三个要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常见的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前两个要素,好理解。最有争议的是,怎么理解不能克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Q6怎么理解不可抗力的“不能克服”?

    三点,简单的说。

    先看,所处的地域。是否属于疫情较为严重地区,如武汉或湖北地区等。

    再看,发生违约事项的时间点。是在疫情爆发前,还是大规模爆发后。

    最后看,所处地区的政府管制措施。是否有政府的临时性管制禁令或者文件等。

    Q7不可抗力,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吗?

    并不是。

    必须满足另一个条件,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就是说,没有替代的解决措施,这事情完不成了。

    举个例子,年夜饭、火车票、月子中心,这些时效性比较强的,可能没办法延期或者替代措施,那么大概率可以认为是合同目的达不成了。但婚宴、培训、运输、买卖合同,这些可调整的方案还是有的,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能性就比前面说的小一些。

    Q8满足条件,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

    并不是。需要及时通知对方。

    通知,最好是书面形式。还要做到两个字,及时。

    因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很可能给另一方带来损失,为了减轻另一方的损失,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如果怠于通知,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扩大部分,你方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Q9被通知的一方,需要做什么?

    及时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于扩大的损失,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的一方承担。

    Q10不可抗力解约,免除一切责任吗?

    并不是。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具体的,由法院根据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视不同情况处理。

    Q11除不可抗力,还有其他主张吗?

    有,可主张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简单说,最重要的一点是继续履约对一方明显不公平。

    此外还要符合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等要素。

    非典期间,不少法院判例适用的正是这个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Q12认定情势变更,怎么处理?

    法院会依照公平原则处理。

    简单说,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权衡利弊,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这也是对双方而言,相对公正的一种方式。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合同 ||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mnvsxhtx.html